公司点评 未评级 绿色动力环保(1330 HK) 自由现金流保增长,高分红政策可持续 25H1股东净利润同比上升24.5% 绿色动力环保是首家A+H股垃圾焚烧发电上市企业,隶属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资公司”)。公司FY25中期业绩理想。上半年股东净利润同比上升24.5%至3.8亿元(人民币,下同),主因(一)垃圾处理量及上网电量分别同比上升2.1%及2.0%;(二)毛利率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至49.5%;(三)利率及借贷皆同比下降,财务净支出同比减少19.1%至1.9亿元。中期分红每股0.10元,同比持平,分红比率为37.0%(见图表1)。 产能布局理性,资本开支压力下降 近年中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日渐成熟,公司相应理性扩张产能。公司运营项目的垃圾处理能力(年结)由FY21的33,710吨/日增长至FY24的40,310吨/日,期内复合年增长率(CAGR)为6.1%,远低于2018-21年期间的35.6%(见图表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37个垃圾焚烧发电运营,重点覆盖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高增值地区,垃圾处理能力维持在40,310吨/日(见图表3)。由于资本开支压力也相应降低,25H1自由现金流同比上涨40.7%至4.8亿元,有利公司高分红政策持续。 FY25-26分红比率分别至少达45%及50% 2024年8月,公司公布《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明确FY24-26现金分红比率分别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40%、45%、50%。实际上,分红比率(每股股息/每股盈利)已由FY22的22.6%大幅上升至FY24的71.4%。FY24股息率达6.4%。 H股估值不高 公司估值不高。FY24市净率为0.83倍,介乎光大环境(257 HK)的0.63倍及北控水务(371HK)的0.86倍之间。公司AH溢价(注;A股代码601330)为54.5%,高于恒生沪深港通AH股溢价指数显示的20.2%市场平均溢价(注:指数收报120.20点)。H股相对仍然吸引。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风险提示:(一)应收账风险、(二)服务价格波动、(三)法规/政策风险。 相关报告 分析师周健锋(Patrick Chow)+852 2359 1849kf.chow@ztsc.com.hk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来源:公司资料、中泰国际研究部 来源:公司资料、中泰国际研究部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 (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6楼电话:(852) 3979 2886传真:(852) 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