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传播传染病风险评估指南》(RAGIDA)——埃博拉疫情更新 2026年5月30日 背景 2026年5月报告的刚果民主共和国(DRC)和乌干达的布迪布吉病毒引起的埃博拉疫情持续发展 [1],促使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ECDC)审查其与航空旅行相关的操作指南。在此背景下,需要更新指南,以便在飞行期间或之后发现病例时,支持准备工作和公共卫生行动。 此ECDC快速科学建议基于先前包含在《飞机传播疾病风险评估指南》(RAGIDA)[2]出血热章节中的埃博拉疾病内容。在原始2010年指南中,埃博拉疾病被归入出血热类别;2011年,该指南扩展以涵盖其他疾病。 本更新信息旨在通过提供在飞行期间或之后识别疑似或确诊埃博拉病例后的应对措施,支持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共卫生当局和其他相关国家当局。 在飞行途中或之后发现潜在传染性旅客时,需要早期识别疾病和进行风险评估,以支持采取适当的公共卫生应对措施,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或对空中交通造成干扰。 方法 用于制定原始操作指南的方法在RAGIDA——第二部分文件[2]中有描述。针对此次快速科学建议,与埃博拉疾病相关的内容是根据该指南中关于出血热章节的内容进行审查和调整的。在2011年指南发布以来积累的证据和操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文本进行了必要的更新。 为制作此更新,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ECDC)专家审阅了与埃博拉疾病和航空旅行相关的同行评审文献和灰色文献(附件1),并咨询了与航空旅行相关的公共卫生管理方面的其他操作和指导文件(附件2)。 文献综述结果 文献检索未发现任何已发表的关于与航空旅行相关的正链状病毒传播事件的报告。2013年至2016年西非埃博拉疫情后,几篇出版物描述了从西非乘坐商业航班前往英国、美国(美国)和意大利等国的旅行者在随后被诊断出埃博拉疾病的情况[3-7]。然而,这些报告并未描述飞行期间出现的症状。在这些出版物中,有一篇报道了乘客抵达美国后被检测出输入病例。公共卫生部门对同航班上的乘客和机组人员进行了接触追踪,因为症状出现日期不明确。后来发现,所有被追踪的接触者均未检测出埃博拉病毒感染阳性[5]。 建议引文: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快速科学建议. 飞机传播传染病的风险评估指南(RAGIDA)——埃博拉疫情更新. ECDC: 斯德哥尔摩; 2026. 埃博拉疾病病例定义 根据本指南,病例定义是指根据当时适用的、针对特定疫情的病例定义,在飞行途中或飞行后发现的正在调查中的人员或确诊病例。对于刚果(金)和乌干达由布恩迪布吉约病毒引起的当前埃博拉疫情,相关病例定义可在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ECDC)网站上找到[8]。 就航空旅行而言,可能引发接触追踪或其他公共卫生行动的关键考虑因素是:该人员是否符合相关病例定义,并且在飞行期间是否有症状。 发现首例 在本指南中,“指数病例”是指正在调查的人员或在飞行中确认的病例。飞行期间或飞行后确认的区别反映了病例何时首次引起机组人员或公共卫生当局的注意。在这两种情况下,关键问题是该人在飞行期间是否有症状,因为埃博拉病毒在症状出现前不被认为具有传染性。 与埃博拉病相兼容的症状可能包括发烧、严重头痛、肌肉疼痛、虚弱、疲劳、喉咙痛、呕吐、腹泻、腹痛,或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伤。 如果在飞行途中发现该情况 若乘客在飞行途中出现符合埃博拉病的症状,机组人员应评估该人是否符合适用的疫情特定病例定义,并将该事件按可能的埃博拉病病例进行管理。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发布了与航空运输和传染病相关的建议[9,10]。这为客舱乘务员提供了关于如何在机上管理疑似传染病病例的指导方针[11]。 若乘客在飞行途中感到不适,应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i.评估乘客的暴露史(与病例定义的流行病学和高风险暴露标准相关),以确定潜在的埃博拉病指数病例;ii. 依据IATA指南第14点,向船长报告情况,与医疗支持(地面或机上)联络,并遵从医疗建议;iii. 若飞行途中无医疗支持(无论是地面还是机上),客舱乘务员应遵循IATA指南(第4-14点)管理指数病例,并保护乘客和机组人员免受传播。指数病例应被隔离;若无法隔离,应给与指数病例相邻的乘客提供充分保护,包括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规则(ICAO 附件9、第8章及第8.15段)和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WHO IHR 2005、第28(4)条)[11]的要求,机长应在抵达前向目的地机场和有关公共卫生当局报告任何疑似传染性疾病病例[12]。 抵达时,飞机应按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清洁组指南[13]由清洁组进行清洁。 国际民航组织(ICAO)为航空公司和机场提供了关于管理构成严重公共卫生风险的传染病的附加指南,包括机场和航空公司的此类事件准备工作[14,15]。 如果在飞行中确认该情况 如果在飞行结束后而非飞行期间首次发现病例,则适用相同的病例定义。如果在飞行后21天内发现病例,且该病例在飞行期间有症状,则应考虑进行接触者追踪。 接触追踪注意事项 若与航班相关的病例定义病例在飞行途中出现症状,则应考虑开展接触者追踪。下一节概述了启动接触者追踪及其范围界定相关的关键因素。图1提供了一个涵盖评估是否启动接触者追踪主要决策点的决策算法。 接触追踪启动的时间因素 飞行后21天内检测事件:埃博拉病的潜伏期通常为2至21天[16,17]。因此,若航班发生在过去21天内,才应启动所指乘客的接触者追踪。如果已超过21天,则应考虑向医生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发出提醒信息以提高意识。 飞行途中事件检测:公共卫生部门应在抵达时启动接触追踪。 其他启动接触追踪的考虑因素 抵达国的公共卫生当局应在病例的实验室确诊后立即启动接触者追踪。在等待实验室结果期间,他们应联系航空公司,询问机组人员是否回忆起或记录了任何机上暴露事件,涉及机组人员或乘客可能与指数病例的身体液体发生接触。他们还应该检查,如果需要接触者追踪,是否可以提供乘客名单。这将有助于在确认是埃博拉病毒病时迅速采取行动。如果无法及时获得实验室确认,如果现有证据强烈表明病毒性出血热是指数病例疾病的原因,接触者追踪仍可考虑。 埃博拉病毒的传播是通过与传染性体液直接接触实现的。汗液中也检测到了病毒RNA[18];然而,仅通过汗液传播的可能性被认为非常低[19]。因此,即使没有报告具体的体液接触,与病例有过直接身体接触的乘客也应被联系并进行随访。与病例共用卫生间本身不被视为接触追踪的相关暴露。但是,如果共用卫生间内可能发生了呕吐、腹泻、出血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污染,则使用过该卫生间的相关人员应考虑进行随访。 由于传输需要直接接触,飞行时长本身并不影响启动追溯的决定。 接触追踪的范围 报告与病例直接接触的乘客和机组人员:报告与病例有直接身体接触,或接触过病例潜在传染性体液(体液或被传染性体液污染的物质)的乘客和机组人员,应进行追踪溯源。为收集这些信息,应从航空公司获取航班上重大事件的任何记录。 索引病例 +/-1座位的乘客:由于直接接触是正粘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仅应将直接坐在索引病例附近座位上的乘客纳入追踪范围(即仅应追踪与索引病例相距一个座位、在所有方向上 +/-1座位的乘客)。如果索引病例坐在过道座位上,则还应追踪与索引病例正对过道的三个乘客(见图2)。 机组人员:在飞机上为坐在病例所在区域提供服务的机组人员,以及在病例有直接接触的其他机组人员,均应纳入密切接触者追踪范围。 应追溯到清洁了index case就座区域及座位的清洁人员。保洁人员 图2。应考虑在飞机上为埃博拉病患者进行接触追踪而设置的区域 来源: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CDC) 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快速科学建议应依据世界卫生组织《2005年国际卫生条例》第45条[12]处理个人数据。收集乘客信息并与公共卫生当局共享 根据《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第23条1款)[12],缔约方可以出于公共卫生目的,要求提供旅行者信息。这包括目的地和行程信息,以及非侵入性医学检查。可使用《公共卫生旅客定位表——PLF》(国际民航组织附件9,附录13)进行此操作[20]。PLF收集的信息包括所乘航班及飞行中所占座位、旅客的个人信息、抵达目的地的永久和/或临时地址,以及同行人员的姓名和所乘座位。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5年国际卫生条例》第35条和第38条[12],试点应完成并提交《航空器一般申报单》的健康部分(国际民航组织附件9,附件1),该申报单应报告机组人员信息、飞行期间患病乘客信息以及所采取的卫生处理细节[21]。 参考文献 1.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ECDC)。威胁评估简报:由布恩迪布吉约病毒引起的埃博拉疫情——刚果民主共和国和乌干达——2026。斯德哥尔摩:ECDC;2026年。可在以下网址获取:https://www.ecdc.europa.eu/en/publications-data/threat-assessment-brief-ebola-disease-outbreak-caused-bundibugyo-virus-democratic 2.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ECDC)。飞机传播疾病的风险评估指南——第二部分:协助评估疾病传播风险的运营指南。斯德哥尔摩:ECDC;2011年。可在以下网址获取:https://www.ecdc.europa.eu/sites/default/files/media/en/publications/Publications/1012_GUI_RAGIDA_2.pdf 3.Crook P, Smith-Palmer A, Maguire H, McCarthy N, Kirkbride H, Court B, 等. 英国2014年12月一例医护人员感染埃博拉病毒接触者238人无继发传播。传染病杂志. 2017 Dec;23(12):2081-4. 获取地址: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29148368 4.Boddington NL, Steinberger S, Pebody RG. 英国入境口岸埃博拉病毒病筛查——2014-2015年筛查评估数据的描述性分析.公共卫生杂志 (牛津). 2022年6月27日;44(2):370-7. 获取地址: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33348353 5.Regan JJ, Jungerman R, Montiel SH, Newsome K, Objio T, Washburn F, 等. 一名埃博拉病毒感染者的商业航空旅行公共卫生应对措施——美国,2014年. 周刊传染病与死亡报告. 2015年1月30日;64(3):63-6. 获取地址: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25632954 6.Brown CM, Aranas AE, Benenson GA, Brunette G, Cetron M, Chen TH, 等. 2014年8月至11月10日期间针对埃博拉的机场进出口筛查. 疾病控制与预防周报. 2014 Dec 12;63(49):1163-7. 获取地址: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25503920 7.Mouchtouri VA, Christoforidou EP, An der Heiden M, Menel Lemos C, Fanos M, Rexroth U, 等. 入境口岸传染病旅客的筛查实践:寻找公共卫生影响证据. 国际环境研究与公共卫生杂志. 2019年11月21日;16(23). 获取地址: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31766548 8.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ECDC)。欧盟/欧洲经济区埃博拉疾病报告的临时病例定义。斯德哥尔摩:ECDC;2026。可在以下网址获取: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