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改委等两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
- 核心机制:能碳评价同步,将碳排放水平、实施影响及降碳措施作为项目审批的硬约束。
- 全流程监管:项目投入生产前需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 明确碳排放评价四大核心指标:单位产品碳排放、单位增加值碳排放、碳排放总量、碳排放结构。
- 建立红灯”机制与区域约束: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使用。
- 影响:直接创造对碳排放核算、碳评价咨询服务的刚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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