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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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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4年4月4日 一、339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评价,2024年3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7.4%,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1.0%。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7.2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1.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4μg/m3,同比下降5.6%;PM10平均浓度为62μg/m3,同比下降11.4%;SO2平均浓度为8μg/m3,同比下降11.1%;NO2平均浓度为23μg/m3,同比下降11.5%;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0.9mg/m3,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22μg/m3,同比下降6.9%。 二、168个城市空气质量 (一)总体状况 2024年3月168个城市(城市名单见说明1,以下简称168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8.2%,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其中,拉萨、海口、贵阳等33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深圳、珠海、中山等107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朔州、荆州、驻马店等28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位城市依次是焦作、洛阳、鹤壁、安阳、天津、滨州、郑州、新乡、常州、周口、荆门、咸阳、漯河、廊坊、保定、襄阳、淄 博、枣庄、许昌和马鞍山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20位城市依次是拉萨、海口、张家口、贵阳、惠州、深圳、珠海、舟山、黄山、丽水、中山、福州、昆明、东莞、承德、南宁、哈尔滨、长春、广州和宜春市。 PM2.5浓度相对较高的20位城市依次是周口、漯河、焦作、安阳、荆门、鹤壁、洛阳、泸州、襄阳、许昌、荆州、郑州、开封、淮北、阜阳、商丘、平顶山、天津、宜昌和淮南市;PM2.5浓度相对较低的20位城市依次是拉萨、海口、张家口、深圳、惠州、珠海、舟山、东莞、中山、贵阳、广州、呼和浩特、承德、佛山、丽水、福州、朔州、大同、黄山和江门市。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2024年3月,168城市PM2.5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PM10和S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持平;NO2和O3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CO浓度同比持平、环比有所下降。其中: PM2.5月 均 浓 度 范 围 为11μg/m³~60μg/m³, 平 均 浓 度 为41μg/m³,同比下降2.4%,环比下降22.6%。 PM10月 均 浓 度 范 围 为22μg/m³~108μg/m³, 平 均 浓 度 为72μg/m³,同比下降12.2%,环比持平。 SO2月均浓度范围为3μg/m³~16μg/m³,平均浓度为8μg/m³,同比下降11.1%,环比持平。 NO2月均浓度范围为8μg/m³~44μg/m³,平均浓度为28μg/m³,同比下降9.7%,环比上升33.3%。 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范围为0.5mg/m³~1.4mg/m³,平均浓度为0.9mg/m³,同比持平,环比下降18.2%。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范围为96μg/m³~154μg/m³,平均浓度为129μg/m³,同比下降6.5%,环比上升24.0%。 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4年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7.2%,同比上升18.6个百分点。其中,济宁、日照、衡水等19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德州、许昌、天津等19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8%,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为滨州、天津、石家庄、东营、沧州等城市。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 “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9μg/m³,同比下降7.5%,环比下降26.9%;PM10平均浓度为92μg/m³,同比下降16.4%,环比下降2.1%;SO2平均浓度为8μg/m³,同比下降20.0%,环比下降11.1%;NO2平均浓度为28μg/m³,同比下降15.2%,环比上升21.7%;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9mg/m³,同比下降10.0%,环比下降30.8%;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31μg/m³,同比下降10.9%,环比上升21.3%。 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0.6%,同比上升19.3个百分点,出现1天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PM2.5。PM2.5平均浓度为40μg/m³,同比下降29.8%,环比上升2.6%;PM10平均浓度为76μg/m³,同比下降33.3%,环比上升24.6%;SO2平均浓度为3μg/m³,同比持平,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28μg/m³,同比下降12.5%,环比上升27.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9mg/m³,同比下降25.0%,环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00μg/m³,同比下降26.5%,环比上升19.0%。 总体来看,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环境空气中PM2.5、PM10、SO2和CO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NO2和O3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 (二)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状况 2024年3月,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7%,同比上升9.9个百分点。其中,舟山、盐城、宁波等6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上海、无锡、泰州等24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淮南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0%,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 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3μg/m³,同比上升2.4%,环比下降12.2%;PM10平均浓度为72μg/m³,同比下降11.1%,环比上升10.8%;SO2平均浓度为7μg/m³,同比下降12.5%,环比 上升16.7%;NO2平均浓度为31μg/m³,同比下降6.1%,环比上升55.0%;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9mg/m³,同比持平,环比下降10.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35μg/m³,同比下降6.2%,环比上升22.7%。 上海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6.8%,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主要污染物PM2.5。PM2.5平均浓度为37μg/m³,同比上升15.6%,环比下降7.5%;PM10平均浓度为59μg/m³,同比下降6.3%,环比上升11.3%;SO2平均浓度为7μg/m³,同比持平,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41μg/m³,同比上升10.8%,环比上升57.7%;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0mg/m³,同比上升11.1%,环比下降9.1%;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34μg/m³,同比下降1.5%,环比上升24.1%。 总体来看,3月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同比有所上升、环比有所下降;PM10、SO2、NO2和O3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CO浓度同比持平、环比有所下降。 (三)汾渭平原空气质量状况 2024年3月,汾渭平原13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0.1%,同比上升11.9个百分点。其中,临汾、吕梁、长治等10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阳泉、西安、咸阳3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7%,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多 的城市为咸阳、西安和铜川。超标天数中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2.5。 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1μg/m³,同比下降8.9%,环比下降43.1%;PM10平均浓度为83μg/m³,同比下降18.6%,环比下降17.8%;SO2平均浓度为9μg/m³,同比下降18.2%,环比下降10.0%;NO2平均浓度为33μg/m³,同比下降10.8%,环比上升26.9%;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0mg/m³,同比下降9.1%,环比下降23.1%;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25μg/m³,同比下降3.8%,环比上升21.4%。 总体来看,3月汾渭平原环境空气中PM2.5、PM10、SO2和CO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NO2和O3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 【说明】 1.168个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38个城市、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汾渭平原13个城市、成渝地区16个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21个城市、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以及其他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40个城市。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3.自2014年1月起,城市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的统计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有关要求进行统计,即采用点位平均方法。 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SO2、NO2、PM10、PM2.5、CO、O3等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城市月评价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计算方法如下: (a)计算各污染物的统计量浓度值 统计各城市的SO2、NO2、PM10、PM2.5的月均浓度,并统计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以及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的第90百分位数。 (b)计算各污染物的单项指数 污染物i的单项指数iI按(式1)计算: (式1) 式中:iC——污染物i的浓度值,当i为SO2、NO2、PM10及PM2.5时,iC为月均值,当i为CO和O3时,iC为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 iS——污染物i的年均值二级标准(当i为CO时,为日均值二级标准;当i为O3时,为8小时均值二级标准)。 (c)计算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sumI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计算需涵盖全部六项污染物,计算方法如(式2)所示: (式2) 式中:sumI——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iI——污染物i的单项指数,i包括全部六项指标。 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相同时,排名以并列计。 5.本报告采用实况数据;PM10、PM2.5浓度、综合质量指数扣除沙尘天气影响;优良天数比例、重度及以上天数比例保留沙尘。 带°标记的城市代表该城市监测数据开展了数据回算(按照《关于国控站点停运等情形监测数据统计规定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41号)执行);处理后的监测数据仅用于当年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不参加全国、区域、省份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括号内为实际监测结果,括号外为回算处理后结果;下同。 附表22024年3月168城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情况单位:μ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