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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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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

2025年3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5年4月7日 一、339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评价,2025年3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6%,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9.5%,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9%,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2.0%。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3.8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上升1.0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1.5μg/m3,同比下降7.1%;PM10平均浓度为54μg/m3,同比下降11.5%;SO2平均浓度为8μg/m3,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21μg/m3,同比下降8.7%;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0.8mg/m3,同比下降11.1%;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29μg/m3,同比上升5.7%。 二、168个城市空气质量 (一)总体状况 2025年3月168个城市(城市名单见说明1,以下简称168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4%,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其中,拉萨、舟山、乌鲁木齐等5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雅安、黄山、厦门等110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肇庆、朔州、铜川等53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超标天数中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2.5。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依次是沈阳、淮北、济宁、徐州、临沂、蚌埠、长春、 宿州、咸阳、安阳、西安、孝感、焦作、保定、聊城、德州、锦州、开封、枣庄和天津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20个城市依次是拉萨、海口、张家口、雅安、舟山、黄山、惠州、深圳、珠海、厦门、呼和浩特、贵阳、丽水、福州、中山、承德、乌鲁木齐、宜春、大同和遂宁市。 PM2.5浓度相对较高的20个城市依次是长春、蚌埠、宿州、淮北、安阳、商丘、淮南、沈阳、阜阳、宿迁、荆州、济宁、咸阳、荆门、漯河、周口、徐州、枣庄、孝感和保定市;PM2.5浓度相对较低的20个城市依次是拉萨、深圳、海口、惠州、舟山、珠海、中山、东莞、张家口、厦门、肇庆、广州、呼和浩特、江门、佛山、福州、丽水、雅安、包头和宁波市。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2025年3月,168城市PM2.5、PM10、SO2和CO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N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持平;O3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上升。其中: PM2.5月 均 浓 度 范 围 为9.9μg/m³~51.7μg/m³, 平 均 浓 度为35.8μg/m³,同比下降12.0%,环比下降18.3%。 PM10月均浓度范围为24μg/m³~84μg/m³,平均浓度为60μg/m³,同比下降16.7%,环比下降11.8%。 SO2月均浓度范围为3μg/m³~18μg/m³,平均浓度为7μg/m³,同比下降12.5%,环比下降12.5%。 2月均浓度范围为10μg/m³~38μg/m³,平均浓度为25μg/m³ 同比下降10.7%,环比持平。 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范围为0.6mg/m³~1.2mg/m³,平均浓度为0.8mg/m³,同比下降11.1%,环比下降20.0%。 O3日 最 大8小 时 平 均 第90百 分 位 浓 度 范 围 为99μg/m³~206μg/m³,平均浓度为132μg/m³,同比上升2.3%,环比上升33.3%。 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3.6%,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其中,秦皇岛、东营、日照等11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平顶山、廊坊、周口等27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6%,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为新乡、安阳、焦作和鹤壁等城市。超标天数中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2.5。 “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2.3μg/m³,同比下降13.0%,环比下降14.5%;PM10平均浓度为73μg/m³,同比下降19.8%,环比下降9.9%;SO2平均浓度为7μg/m³,同比下降12.5%,环比下降22.2%;NO2平均浓度为25μg/m³,同比下降10.7%,环比下降10.7%;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8mg/m³,同比下降11.1%,环比下降27.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24μg/m³,同比下降5.3%,环比上升19.2%。 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0.6%,同比持平,出现重度污染1天,主要污染物PM2.5。PM2.5平均浓度为39.2μg/m³,同比下降3.2%,环比上升56.2%;PM10平均浓度为69μg/m³,同比下降9.2%,环比上升50.0%;SO2平均浓度为4μg/m³,同比上升33.3%,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23μg/m³,同比下降17.9%,环比上升4.5%;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9mg/m³,同比持平,环比下降10.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12μg/m³,同比上升12.0%,环比上升33.3%。 总体来看,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环境空气中PM2.5、PM10、SO2、NO2和CO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O3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 (二)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3月,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0%,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其中,舟山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南通、嘉兴、无锡等22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徐州、淮安、宿迁等8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0%,同比持平,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 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2μg/m³,同比下降13.3%,环比下降22.7%;PM10平均浓度为60μg/m³,同比下降15.5%,环比下降15.5%;SO2平均浓度为7μg/m³,同比持平,环 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27μg/m³,同比下降12.9%,环比上升3.8%;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8mg/m³,同比下降11.1%,环比下降11.1%;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40μg/m³,同比上升3.7%,环比上升34.6%。 上海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3.5%,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主要污染物O3。PM2.5平均浓度为27.6μg/m³,同比下降25.8%,环比下降29.0%;PM10平均浓度为45μg/m³,同比下降23.7%,环比下降16.7%;SO2平均浓度为7μg/m³,同比持平,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36μg/m³,同比下降12.2%,环比上升12.5%;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8mg/m³,同比下降20.0%,环比下降20.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3μg/m³,同比上升14.2%,环比上升53.0%。 总体来看,3月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中O3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上升;N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PM2.5、PM10和CO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SO2浓度同比、环比均持平。 (三)汾渭平原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3月,汾渭平原13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3.7%,同比下降6.4个百分点。其中,铜川、宝鸡、长治等13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6.0%,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为吕梁、咸阳、临汾和晋中等城市。超标天数中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2.5。 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4μg/m³,同比下降8.3%,环比下降22.6%;PM10平均浓度为67μg/m³,同比下降19.3%,环比下降19.3%;SO2平均浓度为7μg/m³,同比下降22.2%,环比下降30.0%;NO2平均浓度为27μg/m³,同比下降18.2%,环比下降3.6%;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9mg/m³,同比下降10.0%,环比下降18.2%;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16μg/m³,同比下降7.2%,环比上升16.0%。 总体来看,3月汾渭平原环境空气中PM2.5、PM10、SO2、NO2和CO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O3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 【说明】 1.168个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38个城市、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汾渭平原13个城市、成渝地区16个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21个城市、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以及其他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40个城市。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3.自2014年1月起,城市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的统计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有关要求进行统计,即采用点位平均方法。 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SO2、NO2、PM10、PM2.5、CO、O3等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城市月评价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计算方法如下: (a)计算各污染物的统计量浓度值 统计各城市的SO2、NO2、PM10、PM2.5的月均浓度,并统计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以及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的第90百分位数。 (b)计算各污染物的单项指数 污染物i的单项指数iI按(式1)计算: (式1) 式中:iC——污染物i的浓度值,当i为SO2、NO2、PM10及PM2.5时,iC为月均值,当i为CO和O3时,iC为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 iS——污染物i的年均值二级标准(当i为CO时,为日均值二级标准;当i为O3时,为8小时均值二级标准)。 (c)计算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sumI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计算需涵盖全部六项污染物,计算方法如(式2)所示: (式2) 式中:sumI——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iI——污染物i的单项指数,i包括全部六项指标。 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相同时,排名以并列计。 5.本报告采用实况数据;PM10、PM2.5浓度、综合质量指数扣除沙尘天气影响;优良天数比例、重度及以上天数比例保留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