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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ALM新规落地:强化资负硬约束,侧重防范行业利差损风险

金融 2026-08-22 王维逸,王义德 国盛证券 Gnomeshgh文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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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ALM新规落地:强化资负硬约束,侧重防范行业利差损风险 事件 增持(维持) 8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6章46条,包括总则、治理结构、政策和程序、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监督管理以及附则,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办法》实施后监管指标不达标的保险公司,允许设置三年过渡期。 监管总局于2025年末就《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保险业等多方面踊跃参与,对《办法》提出341条意见建议,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 一、新规出台背景 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发布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和五项监管规则,初步构建了符合国内保险业特征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提出新要求。一是2024年国务院明确提出“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办法》是落实重要文件精神的举措。二是积极应对低利率市场环境。三是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2026年保险业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资产负债匹配指标口径随之发生调整,利率波动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显著增加。 作者 分析师王维逸执业证书编号:S0680525120001邮箱:wangweiyi@gszq.com 研究助理王义德执业证书编号:S0680126030003邮箱:wangyide@gszq.com 相关研究 1、《非银金融:行业周报|二季度险资持续加码权益,中长期盈利弹性可期》2026-08-162、《非银金融:行业周报|A股市场情绪修复,券商板块配置性价比较高》2026-08-093、《非银金融:行业周报|保险业上半年经营数据出炉,整体平稳增长》2026-08-02 二、新规主要内容 ➢总则 1.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包括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流动性匹配。 ✓期限结构匹配是指保险公司能够维持资产现金流和负债现金流在较长期限结构上的合理匹配,防范利率风险和再投资风险。 ✓成本收益匹配是指保险公司的资产收益能够覆盖负债成本,具备一定的持续盈利能力,防范利差损风险。✓流动性匹配是指保险公司在短期内能够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防范流动性风险。 2.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全面覆盖。覆盖普通账户全部资产和负债,将资产和负债作为一个整体管理,同时兼顾不同类别的负债特征。 ✓合理匹配。资产负债匹配是与公司发展战略、风险偏好、资本实力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匹配。保险公司应当将错配程度维持在合理范围之内。 ✓稳健审慎。确保资产和未来收入能够覆盖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义务、资本要求以及其他责任或活动。负债端坚持长期稳健经营理念,资产端坚持长期稳健价值投资理念。 ✓统筹协调。统筹经济价值、盈利能力、流动性和偿付能力要求等多维目标。 ➢资产负债管理治理结构 1.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资产负债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的分工明确、报告路线清晰、高效执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组织体系。 2.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明确绩效考核方法和标准,规范资产负债匹配指标传导机制与限额管理,实施长周期考核评价,防止因过度追求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而放松资产负债管理。 ➢监管指标(最低要求标准) 1.人身险公司 ✓利率风险对冲率。现金流流入利率敏感度÷现金流流出利率敏感度,最低监管标准为50%至150%之间;对于利率风险对冲率低于50%的人身保险公司,现金流流入利率敏感度不低于5%。✓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综合投资收益÷负债资金成本,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00%。✓净投资收益覆盖率。净投资收益÷负债保证成本,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00%。✓流动性覆盖率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00%。 2.财产险公司 ✓沉淀资金覆盖率。沉淀资金÷中长期资产,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00%。✓收入覆盖率。《(保险务务收入+综合投资收益)÷综合成本,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00%。✓流动性覆盖率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00%。 ➢监测指标(风险识别与预警) 1.人身险公司 ✓有效久期缺口✓基点价值变动率✓利差三(会计投资收益率与负债保证成本率差额)✓利差四(新增固定收益类资产到期收益率与新业务负债最低要求回报率差额)✓压力情景下的利差、流动性匹配率✓分大类账户的成本收益匹配指标和流动性匹配指标 2.财产险公司 ✓利差一(综合投资收益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利差二(净投资收益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压力情景下的利差 ➢监督管理 1.按季度、年度报送,年度报告应当经独立三方审核机构核验。2.监管指标不达标或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缺陷的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可采取谈话、下发监管意见书等措施。 三、新规主要变化情况 ➢较2019年旧规 1.增加成本收益匹配的评估权重,资产负债管理侧重防范利差损。新规期限结构、成本收益和流动性匹配权重为25%、55%和20%,分别较旧规-5%、+15%和-10%。 2.拉长成本收益匹配的考核周期。综合投资收益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的利差匹配指标从1年、3年拉长至3年、5年,新增3年会计投资收益率与负债保证成本率的利差匹配指标。 3.新增净投资收益覆盖率,强化保证成本覆盖的底线标准。新增3年净投资收益率与负债保证成本率的利差匹配指标、新增3年会计投资收益率与负债保证成本率的利差匹配指标。 4.期限结构匹配考虑利率变动对负债现金流的影响,强调有效久期缺口。期限结构匹配评估指标从修正久期缺口切换为有效久期缺口。 5.监管从“评估导向”到“硬约束”。 ➢较2025年末发布的征求意见稿 对利率风险的防范穿透至现金流,弱化对久期缺口的要求,有效久期缺口从监管指标降为监测指标,修正久期缺口从监测指标中剔除。具体如下: 1.人身险公司监管指标剔除有效久期缺口、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的要求,新增利率风险对冲率。 2.人身险公司监测指标剔除修正久期缺口,新增有效久期缺口。 四、新规影响解读 ➢短期影响 《办法》将久期缺口计量由修正久期调整为有效久期,计量口径更加贴合真实风险,行业久期缺口测算结果有望明显收窄,期限错配压力得到缓释,低利率环境下险企新增固收配置行为或将更为克制。同时,受新增固收收益率下行、非标供给收缩、存量资产到期再投资压力扰动,行业净投资收益率仍面临下行压力,而负债保证成本具备刚性,潜在利差损风险客观存在。在成本收益匹配的监管导向下,险企或将加大高股息资产布局,依托稳定股息收益补充固收票息。 ➢长期影响 负债端方面,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当前锚定市场利率;长期低利率环境推动行业负债成本中枢系统性下移,产品结构持续向分红、万能等浮动收益型产品切换,实现利差损风险机制化出清。资产端方面,推动按负债账户特征实施差异化大类资产配置,5年滚动长周期考核引导险企培育耐心资本,投资配置行为进一步长期化,投资品种进一步多元化。 投资建议: 保险板块估值处于历史低位,市场回暖有望缓解Q3业绩担忧。7月市场出现阶段性调整,8月以来市场有所回暖,保险板块投资端业绩存在改善空间。截至8月21日收盘,上市险企PEV仅0.65倍,处于十年来31.2%历史低位,配置性价比突出。头部上市险企普遍能满足《《办法》的相关要求。 建议关注:中国人寿、中国平安。 风险提示: 1)政策落地情况不及预期;2)权益市场大幅波动对净利润的影响;3)寿险需求疲弱导致新单、NBV增速不及预期;4)长端利率超预期下行带来的利差损风险。 免责声明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本公司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但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务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务务。 本报告版权归“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任何机构或个人如引用、刊发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国盛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国盛证券研究所 北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2号院新华社国家金融信息大厦西塔B座38层邮编:100077邮箱:gsresearch@gszq.com 上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洋泾路555号陆家嘴金融街区22栋邮编:200120电话:021-38124100邮箱:gsresearch@gszq.com 南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00号鼎和大厦24楼邮编:330038传真:0791-86281485邮箱:gsresearch@gszq.com 深圳邮编:518033邮箱:gsresearch@gsz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