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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TCL空调,打造黑白电一体的全球化家电集团

2026-07-28 陈伟奇,王兆康,李晶 国信证券 记忆待续
报告封面

优于大市 收购 TCL 空调,打造黑白电一体的全球化家电集团 投资评级:优于大市(维持) 家用电器·黑色家电 执证编码:S0980520110004执证编码:S0980520120004执证编码:S0980525080003 证券分析师:陈伟奇0755-81982606chenweiqi@guosen.com.cn 事项: 公司公告:拟以 56.1 亿港元总代价收购 TCL 空调业务 51%股权,其中约 1.67 亿港元以现金支付,约 54.43亿港元通过发行 3.63 亿股代价股份支付,发行价为每股 15.00 港元。 国信家电观点:1)战略层面有利于集团资源协同,黑白电一体化提升综合竞争力;2)收购对价公允,估值采用经调整 EV/EBITDA 约 4.13 倍,对应 2025 年净利润约为 6 倍 PE;3)TCL 空调出口份额行业第二,并表后有望增厚上市公司业绩。考虑到收购事项尚需通过出售方董事会及股东同意和批准等先决条件,因此暂不调整盈利预测,维持原盈利预测,预计公司 2026-2028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27、+22%、+20%至 31.6、38.4、46.2 亿港元,对应 EPS 为 1.25/1.52/1.83 港元,对应对应 PE=13/10/9 倍,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评论: 收购对价 56.1 亿港元,以股份发行为主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拟收购 TCL AeroWell (Cayman) Holdings Limited 全部股权,其间接持有空调业务主体 TCL 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的 51%股权,剩余 49%股权由 TCL 实业控股全资附属公司 TCL 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此次收购的 51%股权对价为 56.1 亿港元,对应 TCL 空调器公司 2025 年净利润的 PE 约为6 倍,EV/EBITDA 为 4.13 倍。其中约 1.67 亿港元以现金支付,约 54.43 亿港元通过发行 3.63 亿股代价股份支付,发行价为每股 15.00 港元,发行股份数量约为公告日已发行股份的 14.4%。预计 2026 年四季度进行交割。 TCL 空调出口份额行业第二 TCL 空调是国内的空调出口龙头,2025 年收入 338 亿港元,同比增长 10%,2024-2026Q1 税后净利润 13.7、19.1、3.0 亿港元。TCL 空调 2025 年空调销量超过 2200 万台,出口量份额国内第二,全球销量第四。在全球拥有 10 个生产基地,包括 2 个海外生产基地。 协同效应显著,完善全球化布局 此次收购完成后 TCL 空调纳入报表短期增厚上市公司利润,长期来看,TCL 电子与 TCL 空调有望发挥协同效应,预计具体体现在:1)国际渠道的协同,TCL 黑电与空调有望在海外渠道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提升渠道覆盖面和渠道议价能力;2)供应链的协同,在原料采购、仓储物流、生产调配方面有望进一步扩大规模优势和全球化的灵活性优势;3)品牌协同方面,有利于 TCL 整体营销效率,并打造“TCL 全屋智能”的消费者认知;4)内部协同方面,有利于研发、管理、决策链条等效率的提升。 投资建议:全球化战略坚定推进,协同效应有望发挥,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考虑到收购事项尚需通过出售方董事会及股东同意和批准等先决条件,因此暂不调整盈利预测,预计公司2026-2028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27、+22%、+20%至 31.6、38.4、46.2 亿港元,对应 EPS 为 1.25/1.52/1.83港元,对应对应 PE=13/10/9 倍,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风险提示 原材料价格大幅提升;行业竞争加剧;贸易摩擦及关税风险;需求增长不及预期风险;业务收购整合不及预期风险。 相关研究报告: 《TCL 电子(01070.HK)-2026H1 业绩预告点评:全球化+中高端化拉动盈利增长》 ——2026-07-13《TCL 电子(01070.HK)-业绩接近预告上限,与索尼合作补强高端版图》 ——2026-04-03《TCL 电子(01070.HK)-与索尼达成战略合作,有望加速电视业务全球扩张》 ——2026-01-27 免责声明 分析师声明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在过去、现在或未来未就其研究报告所提供的具体建议或所表述的意见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报酬,特此声明。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报告版权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我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我公司不保证该资料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我公司于本报告公开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我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我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处于最新状态;我公司可能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关更新和修订内容。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我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说明 本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36 层邮编:518046总机:0755-82130833 上海上海浦东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12 层邮编:200135 北京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 9 层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