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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2025.1.4 上周新增非标风险事件6条,其中涉及发债主体的有3条,分别为1月4日发生的“山东淄博博山城投债权计划”、“2021年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项目三期”和“2022年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项目四期”,均为更新消息,目前均已偿还,涉及发债主体分别为淄博市博山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胜遇评级7-,关注预警,以下简称“博山公有”)、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胜遇评级7,黄色预警,以下简称“齐河城投”),均为城投主体,涉及区域分别为山东省淄博博山区和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1.山东淄博博山城投债权计划 山东淄博博山城投债权计划,期限为6-36个月,融资人为淄博盈投兴合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期限为6-36个月,担保方一为:博山公有,担保方二为:淄博兴博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方提供享有的30000万元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2024年10月19日消息,根据投资者反馈,其购买的山东淄博博山城投债权计划,产品到期后,利息本金未能兑付,已逾期4个多月;2026年1月4日,据网络消息,截止2025年12月30日淄博博山区所有平台到期份额本金已清盘兑付。 博山公有为是淄博市博山区主要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主体,获得了较大力度的外部支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博山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截至2024年末,资产主要由应收类款项、项目成本、土地使用权和管网资产等组成,整体资产质量一般、流动性较弱。截至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为50.74%,有息债务为38.21亿元,其中短期有息债务9.34亿元,现金短债比0.10,短期偿债压力很大。截至2026年1月5日,博山公有存续债券2只,合计规模12.50亿元,均为2024年发行债券,再融资能力较弱,无1年内到期债券。另外,博山公有及子公司存在商业承兑汇票逾期、被纳入被执行人等负面舆情。 该风险事件涉及的区域淄博市博山区2025年以来违约产品还有“山东淄博债权1号”、已偿还。2024年末博山区政府债务余额为77.63亿元,城投有息债务为42.61亿元,广义债务率365.24%,债务负担尚可。 2.2021年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项目三期、2022年齐河县城市经 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项目四期 2021年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项目三期(以下简称“项目三期”),产品计息日期2022年2月17日,到期日期为2024年2月16日,融资方为齐河城投。2024年3月13日消息,据投资人反馈,其认购的定融产品项目三期,已逾期;2024年8月7日消息,据投资人反馈,该产品2月到期后,兑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剩余89%本金未兑付;2024年8月10日消息,据投资人反馈,其认购的定融产品项目三期,销售说本息按10%每月支付,但现在第二个月已经过去了,快第三个月了还没有付款;2026年1月4日,据网络消息,截止2025年12月25日齐河城投债权资产项目的延期客户本金完成全额兑付。 2022年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项目四期(以下简称“项目四期”),产品计息日期2022年3月10日,到期日期为2024年3月9日,融资方为齐河城投。2024年3月13日消息,据投资人反馈,其认购的定融产品项目四期已逾期;2026年1月4日,据网络消息,截止2025年12月25日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项目的延期客户本金完成全额兑付。 上述两个产品涉及发债主体均为齐河城投,为齐河县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负责齐河县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全资股东为齐河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齐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齐河城投在建和拟建项目资金支出压力很大,且部分在建项目处于暂缓状态;土地整理业务需投入一定资金,未来收入实现易受政府土地出让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至2025年9月末,齐河城投资产负债率为54.42%,截至2025年6月末,有息债务合计134.44亿元,其中非标债务占比26.18%,比重较大;短期有息债务56.99亿元,短期占比42.39%,债务期限结构较差;现金短债比为0.06倍,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截至2026年1月5日,齐河城投存续债券4只,合计规模28.56亿元,以行权计一年内到期债券规模为20.36亿元,存在较大债券兑付压力。齐河城投自2024年以来未新发行债券,再融资能力较弱。截至2024年末,齐河城投银行授信额度88.01亿元,未使用额度28.88亿元,备用流动性较差。截至2025年6月末,齐河城投受限资产合计100.80亿元,占同期末净资产的44.10%,规模较大,主要是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受限;同期末,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3.44亿元,占同期末净资产的10.26%,2024年末齐河城投担保对象均为齐河县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阶段性商品房担保,其中多位被担保对象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齐河城投存在一定的代偿风 险。截至目前,齐河城投发生17次票据逾期,最近一次为2025年7月,累计逾期余额发生额6.39亿元,逾期余额为0.20亿元,尚未结清。此外,还存在限高消费、被列为被执行人等负面舆情。 以上事件涉及的区域德州市齐河县,2025年以来无其他非标违约事件,2024年末齐河县政府债务余额为135.38亿元,城投有息债务为179.18亿元,广义债务率达到718.83%。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上周末,2025年涉及发债主体的非标风险事件共88起,按省份看,主要分布在山东省和福建省,分别有20起和9起,云南省发生10起,广东省7起,其余省份相对较少;按地级市分布看,青岛市、潍坊市、福州市和昆明市发生次数较多,分别发生8起、7起、3起和4起,各事件详细情况见下表。 报告声明 1.本报告仅供丝路海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使用。 2.本报告所载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投资建议,任何投资者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任何投资者因信赖本报告而进行的投资或其他行动并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报告所载的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认为准确、可靠的来源获取,但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的使用者不应认为本报告所载的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而加以依赖,本公司不对因本报告所载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4.本报告是本公司依据合理的内部程序独立做出的,所载的观点仅是报告当日的观点,且上述观点后续可能发生变化,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观点不一致的研究报告,本公司不承担及时更新和通知的义务。 5.本公司对本报告的所有信息表达与本公司业务利益存在直接或间联不做任何保证,相关风险请本报告的使用者独立做出评估,本公司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6.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翻版、篡改、引用、刊登或发表等。 7.本公司发布的报告和信息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免责规定。 8.以上声明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