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数据应用的广泛深入,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速,不断出台的国家政策在各地方得到了有效地落地及创新。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价值释放,正逐渐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在此背景下,及时把握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演进逻辑、商业模式创新与监管合规动向,对政企 机 构 抢 占 数 字 经 济 制 高 点 具 有 战 略 意义。 本 资 讯 与 解 读 旨 在 汇 聚 国 内 数 据要 素 政策法规、市场动向、监管动态、地方创新实践,从多维度、多视角出发,深度剖析数据要素合规的最新趋势、挑战与应对策略,助力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并适应这一快速变化的环境。 数据要素市场观察(1-2月) 2025年第1期 随着数据应用的广泛深入,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速,不断出台的国家政策在各地方得到了有效地落地及创新。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价值释放,正逐渐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在此背景下,及时把握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演进逻辑、商业模式创新与监管合规动向,对政企 机 构 抢 占 数 字 经 济 制 高 点 具 有 战 略 意义。 本 资 讯 与 解 读 旨 在 汇 聚 国 内 数 据要 素 政策法规、市场动向、监管动态、地方创新实践,从多维度、多视角出发,深度剖析数据要素合规的最新趋势、挑战与应对策略,助力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并适应这一快速变化的环境。 领域综述 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数据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优质生产要素,重要性日益凸显。它在作为信息载体的同时蕴含了巨大的价值潜力,通过挖掘、分析、应用数据并进一步开展数据资产入表、登记、交易,企业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生产效率,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进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我们秉持简单、正直、阳光的价值观,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在开展数据要素相关业务落地前后,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精彩解读 数据要素市场法规政策速览/ 数据要素市场最新行业动向追踪/ 国务院国资委正在筹备组建一家新央企名称为国家数据集团全国首例民营企业数据资产增资作价入股案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 相关法规政策及案例深度解读/ 数据要素市场地方最新动态/ 海南发布自由贸易港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福建率先破冰,数据资产使用费入缴国库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三份新政策合规义务及红线梳理——王艺|赵艳明|余灏|莫舒|张恒玮个保合规审计时代来临!《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实施要点问与答——孟洁|戴畅|黎耀琦|陈然安美 前言 自2024年我们推出《国家数据局信息跟踪与分析半月报》(以下简称“《半月报》”)以来,凭借对国家数据局政策动态、前沿趋势的持续追踪与解读,获得了读者们的广泛喜爱和支持。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正全面提速,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正逐步渗透至经济社会各领域。为帮助读者获取更全面数据要素市场信息,掌握更前沿的数据要素市场动态,我们正式将《半月报》升级为《数据要素市场观察》(以下简称“《观察》”)。 此次升级不仅是名称的更新,更是内容广度与深度的全面提升。一方面,我们将聚焦范围从国家数据局扩展至整个数据要素市场,满足不同读者对数据要素市场信息的多元化需求;另一方面,刊物周期调整为月度发布,以便更系统、更深入地梳理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关键脉络,为读者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信息。其中首期《观察》内容加量,特为各位读者汇集数据要素市场1月和2月的精彩资讯。 《观察》的核心内容将紧紧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展开,主要分为以下四大板块: 1.数据要素市场最新法规政策速览:重点围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数据产权登记、数据交易、数据资产等领域,聚焦国家层面数据政策法规的最新动态,从宏观层面把握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脉络。 2.数据要素市场最新行业动向追踪:覆盖金融、医疗、交通、气象等垂直领域,追踪行业热点新闻,精选相关行业案例,呈现不同行业的数据应用场景。 3.数据要素市场地方最新动态:实时追踪地方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进展,展现数据要素市场的地方的探索与创新。 4.相关法规政策及案例深度解读:精选1~2篇数据要素市场深度解读文章,提供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参考的独家分析。 我们始终相信,数据要素市场的成熟不仅需要制度设计的顶层牵引,更离不开产业实践的持续创新与多方主体的协同共建。未来,《观察》将继续以专业视角捕捉政策与市场的共振点。同时,我们既传递趋势洞察,更珍视每一位读者的声音。您的建议将是我们持续优化内容的重要指南,我们真正希望《观察》成为您在数据要素市场共生长的知识伙伴。 本期编辑人员如下:王艺、赵艳明、王溪佳 2025年3月7日 一、数据要素市场最新法规政策速览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数据中心客户数据安全保护的通知》1 1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数据中心客户数据安全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互联网数据中心作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承载海量客户数据,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战略资源。 《通知》从多方面对IDC业务经营者加强客户数据安全保护提出要求。在基本要求上,需依循相关法律法规,按既定原则加强能力建设,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强化制度与组织保障,做好客户管理,保障数据各环节安全,做好应急处置并提供安全防护服务。在服务器托管业务场景,要保障机房设施安全,规范管理,消除隐患,做好设备供应链管理。在数据存储与计算业务场景方面,需保障存储、计算及传输安全,强化重点服务安全管理。在数据安全供给支撑上,工信部将制定相关标准,建立评价体系,鼓励经营者开展能力评价,行业组织等进行分级引导客户选择。未来,工信部及各地通信管理局将加强督促指导,以全面提升IDC行业客户数据安全防护水平,营造安全有序的行业环境,推动数字经济稳健发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 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遵循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等原则,利用我国数据和场景优势,强化需求牵引与创新驱动。目标到2027年,产业专业化、智能化及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规模跃升,年均复合增长率超20%,培育影响力企业,打造创新载体与特色基地,完善产业生态。在深化需求牵引上,释放公共数据标注需求,推动其在政务、实体经济等领域应用,挖掘企业数据标注需求,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 提升行动”,围绕多场景拉动需求。增强创新驱动方面,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健全标准,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培育繁荣生态要壮大经营主体,完善产业生态,强化带动引领,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优化支撑体系需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安全发展。 环球简评 《意见》是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数据标注产业进行系统性规划的重要文件,其核心目标是通过政策引导与资源整合,推动数据标注专业化、智能化发展,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并为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提供高质量数据支撑。 在需求端,《意见》通过释放公共数据标注需求(如政务大模型训练)和挖掘企业数据潜能(如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构建了双向驱动的市场机制,有效破解了数据标注长期存在的应用场景碎片化难题。在创新层面,将跨模态语义对齐、4D标注等关键技术攻关列为重点,同时通过财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组合拳,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推动行业向智能化、标准化转型。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意见》首次将数据标注职业体系建设纳入国家人才战略,通过制定国家职业标准、建设实训基地等措施,推动从业人员从“计件工”向知识型技术人才升级,为产业可持续发展注入长期动力 作为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关键环节,《意见》的出台将解决数据标注标准化不足、技术壁垒高、人才短缺等痛点,助力我国在人工智能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3 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聚焦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旨在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方案》统筹数据发展与安全,目标是到2027年底构建基本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方案》主要任务涵盖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的明晰、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的加强、个人数据流通保障的强化、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的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的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的丰富、数据滥用风险的防范等七方面。 4.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公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4《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5以及《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6 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开印发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和《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分别简称“《管理办法》《实施规范》《价格机制》”) 三份配套政策文件分别从强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和建立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特别是授权运营全流程进行指导和规范。《管理办法》旨在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形成全国公共数据资源“一本帐”。《实施规范》旨在明确授权运营工作的决策流程、实施路径和管理要求,促进授权运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价格机制》的通知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发挥价格政策的引导和调节作用,既推动运营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又防止其形成垄断利润。 5.国家数据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意见的公告7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社会各界对数据领域术语形成统一认识和理解,国家数据局已就《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意见征集的名词解释包括数据产权、数据产权登记、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衍生数据、企业数据、数据交易机构、数据场内交易、.数据场外交易、数据撮合、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数据产业、数据标注产业、数字产业集群、可信数据空间、数据使用控制、数据基础设施、算力调度、算力池化等二十个。 6.全国数标委发布2025年首批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需求清单8 2月10日,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数标委”)发布2025年第一批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需求清单,各单位可以于2025年3月5日前登录全国数标委官方网站(https://www.tc609.org.cn/login)进行申报。需求清单对 《数据术语》《数据质量评价系统通用要求》《数据产品描述规范》《数据要素从业人员能力要求》等47项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进行征集。 7.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9 2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试点通知》以覆盖东中西部典型区域、兼顾超特大型城市为原则,选取天津、唐山、宁波、金华、合肥、临沂、郑州、洛阳、武汉、宜昌、广州、海口、重庆、成都、乌鲁木齐、霍尔果斯这16个城市。目标是破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创新物流数据交互模式,建立多层次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机制与相关标准规范,形成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并全国推广。主要任务包括多式联运数据开放互联、制造业和商贸业与物流业数据融合应用、国际物流数据综合服务、国家物流枢纽间数据互联共享。试点工作自《试点通知》印发日起为期一年,2025年2月底前各试点地区需形成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