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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

2025年8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5年9月6日 一、339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评价,2025年8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0%,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8%,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1%,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2%。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5.9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13.9μg/m3,同比下降16.8%;PM10平均浓度为27μg/m3,同比下降12.9%;SO2平均浓度为6μg/m3,同比下降14.3%;NO2平均浓度为12μg/m3,同比下降7.7%;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0.7mg/m3,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27μg/m3,同比下降10.6%。 二、168个城市空气质量 (一)总体状况 2025年8月168个城市(城市名单见说明1,以下简称168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3%,同比上升10.5个百分点。其中,海口、黄山、珠海等71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常德、亳州、益阳等90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眉山、滨州、太原等7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超标天数中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位城市依次是太原、阳泉、临汾、兰州、吕梁、焦作、唐山、淄博、晋中、包头、天津、铜陵、安阳、鹤壁、扬州、济南、长治、临沂、枣庄和成都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20位城市依次是 海口、黄山、丽水、珠海、拉萨、六安、贵阳、福州、厦门、昆明、深圳、宜春、淮南、中山、南宁、宣城、亳州、台州、大连和惠州市。 PM2.5浓度相对较高的20位城市依次是鹤壁、唐山、徐州、阳泉、濮阳、淄博、忻州、太原、焦作、临汾、天津、随州、安阳、兰州、石家庄、晋中、枣庄、临沂、三门峡、洛阳和新乡市;PM2.5浓度相对较低的20位城市依次是拉萨、丽水、福州、鄂州、深圳、黄山、黄石、珠海、海口、中山、贵阳、孝感、昆明、厦门、哈尔滨、惠州、淮南、舟山、达州和遂宁市。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2025年8月,168城市N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PM2.5、PM10和O3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S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持平;CO浓度同比持平、环比有所上升。其中: PM2.5月 均 浓 度 范 围 为7.1μg/m³~23.9μg/m³, 平 均 浓 度为15.3μg/m³,同比下降19.5%,环比下降1.9%。 PM10月 均 浓 度 范 围 为11μg/m³~46μg/m³, 平 均 浓 度为28μg/m³,同比下降17.6%,环比下降3.4%。 SO2月均浓度范围为2μg/m³~13μg/m³,平均浓度为6μg/m³,同比下降14.3%,环比持平。 NO2月均浓度范围为5μg/m³~24μg/m³,平均浓度为13μg/m³,同比下降13.3%,环比上升8.3%。 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范围为0.3mg/m³~1.2mg/m³,平均浓度为0.7mg/m³,同比持平,环比上升16.7%。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范围为77μg/m³~187μg/m³,平均浓度为146μg/m³,同比下降9.9%,环比下降5.8%。 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8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6%,同比上升10.9个百分点。其中,周口、商丘、济宁等8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菏泽、北京、新乡等26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滨州、石家庄、日照等4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0%,同比持平。超标天数全部以O3为首要污染物。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17.7μg/m³,同比下降9.2%,环比下降3.3%;PM10平均浓度为33μg/m³,同比下降8.3%,环比下降5.7%;SO2平均浓度为5μg/m³,同比下降16.7%,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2μg/m³,同比下降7.7%,环比持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7mg/m³,同比下降12.5%,环比上升16.7%;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57μg/m³,同比下降7.6%,环比下降10.3%。 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6.8%,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未出现 重 度 及 以 上 污 染 天,主 要 污 染 物为O3。PM2.5平 均 浓 度为16.7μg/m³,同比上升2.5%,环比下降8.7%;PM10平均浓度为27μg/m³,同比下降3.6%,环比下降6.9%;SO2平均浓度为3μg/m³,同比持平,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2μg/m³,同比下降14.3%, 环比下降7.7%;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7mg/m³,同比上升16.7%,环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1μg/m³,同比下降5.0%,环比下降13.2%。 总体来看,8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环境空气中CO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PM2.5、PM10和O3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SO2和N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持平。 (二)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8月,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5%,同比上升17.0个百分点。其中,六安、淮南、蚌埠等9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亳州、绍兴、淮安等22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0%,同比持平。超标天数全部以O3为首要污染物。 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14.8μg/m³,同比下降22.9%,环比上升1.4%;PM10平均浓度为25μg/m³,同比下降21.9%,环比下降3.8%;SO2平均浓度为6μg/m³,同比持平,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3μg/m³,同比下降7.1%,环比上升30.0%;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7mg/m³,同比持平,环比上升16.7%;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54μg/m³,同比下降12.0%,环比下降3.8%。 上海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7.1%,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未出现 重 度 及 以 上 污 染 天,主 要 污 染 物为O3。PM2.5平 均 浓 度为16.1μg/m³,同比下降14.8%,环比上升30.9%;PM10平均浓度为28μg/m³,同比下降6.7%,环比上升7.7%;SO2平均浓度为6μg/m³, 同比下降14.3%,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6μg/m³,同比下降11.1%,环比上升45.5%;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7mg/m³,同比下降12.5%,环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1μg/m³,同比下降10.1%,环比持平。 总体来看,8月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中PM2.5和N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PM10和O3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CO浓度同比持平、环比有所上升;SO2浓度同比、环比均持平。 (三)汾渭平原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8月,汾渭平原13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6%,同比上升16.4个百分点。其中,运城、晋城、长治等12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太原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0%,同比持平。超标天数全部以O3为首要污染物。 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17.9μg/m³,同比下降10.9%,环比下降3.2%;PM10平均浓度为36μg/m³,同比下降14.3%,环比下降2.7%;SO2平均浓度为6μg/m³,同比下降14.3%,环比上升20.0%;NO2平均浓度为14μg/m³,同比下降17.6%,环比上升7.7%;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9mg/m³,同比上升12.5%,环比上升12.5%;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64μg/m³,同比下降6.8%,环比下降1.2%。 总体来看,8月汾渭平原环境空气中CO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上升;SO2和N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PM2.5、PM10和O3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 【说明】 1.168个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38个城市、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汾渭平原13个城市、成渝地区16个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21个城市、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以及其他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40个城市。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3.自2014年1月起,城市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的统计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有关要求进行统计,即采用点位平均方法。 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SO2、NO2、PM10、PM2.5、CO、O3等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城市月评价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计算方法如下: (a)计算各污染物的统计量浓度值 统计各城市的SO2、NO2、PM10、PM2.5的月均浓度,并统计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以及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的第90百分位数。 (b)计算各污染物的单项指数 污染物i的单项指数iI按(式1)计算: (式1) 式中:iC——污染物i的浓度值,当i为SO2、NO2、PM10及PM2.5时,iC为月均值,当i为CO和O3时,iC为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 iS——污染物i的年均值二级标准(当i为CO时,为日均值二级标准;当i为O3时,为8小时均值二级标准)。 (c)计算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sumI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计算需涵盖全部六项污染物,计算方法如(式2)所示: 式中:sumI——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iI——污染物i的单项指数,i包括全部六项指标。 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相同时,排名以并列计。 5.本报告采用实况数据;PM10浓度、PM2.5浓度、综合质量指数扣除沙尘天气影响;优良天数比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保留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