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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创新引领业绩攀升,研发推进驱动未来增长 2025年08月19日 ➢收入利润保持高速增长。8月18日,翰森制药发布2025年中期业绩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收入74.34亿元,同比增长14.3%;实现净利润31.35亿元,同比增长15.0%。 推荐维持评级当前价格:37.06港元 ➢BD出海持续落地,预计全年合作收入超过20亿元。上半年公司合作收入达到16.57亿元,同比增长18.1%。其中包括2024年12月与MSD达成的授权合作首付款1.12亿美元。2025年6月公司与Regeneron达成HS-20094的许可合作,并于7月收到8000万美元首付款,预计首付款将于年内确认收入,预计全年合作收入将超过20亿元。看好BD收入成为公司可持续收入来源。 ➢创新药销售高速增长,适应症拓展提供持续动能。上半年公司创新药与合作产品销售收入达到61.45亿元,同比增长22.1%,占总收入比例上升至82.7%。其中,抗肿瘤领域收入达到45.31亿元,抗感染领域收入7.35亿元,中枢神经系统领域收入7.68亿元,代谢及其它疾病领域收入14.00亿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重磅产品阿美乐(阿美替尼)在国内获批III期维持治疗和辅助治疗两项新适应症,并在英国获批上市,成为首个海外获批上市的中国原研EGFR TKI;昕越(伊奈利珠单抗)两项适应症的上市申请获NMPA受理,其中IgG4-RD适应症被纳入优先审评审批。已上市创新药产品的新适应症不断拓展,为公司销售增长提供持续动能。 相关研究 1.翰森制药(3692.HK)2024年度业绩点评:创新驱动增长,管线蓄势待发,BD持续发力-2025/03/232.翰森制药(3692.HK)首次覆盖报告:自研+BD双轮驱动,创新转型已见成效-2024/11/26 ➢研发管全面推进,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鲜动力。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开支达到14.41亿元,同比增长20.4%,占总收入19.4%。目前公司研发管线中有超过40款候选创新药,并在进行超过70项创新药临床试验。其中,HS-20093(B7-H3 ADC)在国内开展骨与软组织黄肉瘤和非小细胞肺癌的III期临床,并获NMPA批准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HS-20089(B7-H4 ADC)治疗卵巢癌进入III期临床阶段,同样获得NMPA批准纳入突破性疗法;HS-20094(GLP-1/GIP)正在积极推进肥胖或超重的III期临床试验;HS-10374(TYK2)正在积极推进成年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III期临床试验;合作产品HS-20137(IL-23p19)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进入注册临床阶段。此外,上半年公司有8款创新药首次进入临床阶段,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鲜动力。 ➢投资建议:公司BD出海持续落地,已上市创新药适应症不断拓展,研发管线全面推进,看好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我们预计公司2025-2027年营收分别为146.85亿元、158.01亿元、184.7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2.37亿元、54.34亿元、64.17亿元,对应PE分别为39倍、38倍、32倍,维持“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产品研发不及预期风险,审批要求变化风险,集采政策、医保政策、准入政策变化的风险,海外法律及监管风险。 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注册分析师,基于认真审慎的工作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得出研究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研究人员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研究人员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免责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境内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获取本报告的机构及个人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客户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自身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是基于已公开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且预测方法及结果存在一定程度局限性。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预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客户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依据。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从其他机构获得本报告而将其视为本公司客户。 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转载、发表、篡改或引用。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民生证券研究院: 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8号星立方大厦7层;200082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层;100005深圳: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1座10层01室;51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