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CU成员国高度易受自然灾害影响,这些经济体相对于其地理面积经历了极高的自然灾害频率。1980年至2023年的数据显示,该地区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GDP的4%,显著高于加勒比地区和太平洋地区(平均每年2%)。自1990年以来,加勒比地区经历了毁灭性的灾害,如飓风路易斯(1995年)、乔治(1998年)、伊万(2004年)、埃里卡(2015年)、伊尔玛(2017年)、玛丽亚(2017年)以及拉苏弗里埃尔火山爆发(2021年),每次损失均超过GDP的5%。其中,飓风玛丽亚在多米尼加造成的损失高达GDP的225%。近期,飓风贝莉(2024年)在格林纳达和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造成的损失分别约为GDP的16%和20%。
研究表明,极端自然灾害对财政可持续性构成威胁。通过无条件事件分析(18个严重自然灾害年份)和经济计量分析(局部投影法),结果显示:在自然灾害发生后三年内,公共债务平均增加7个百分点,主要财政平衡恶化2个百分点(不包括公民投资收入)。然而,实际GDP增长没有显著变化,表明重建的积极影响抵消了自然灾害对经济活动的负面影响。
ECCU地区需要采取全面的灾害恢复策略,以减轻即时经济损失、融资灾后需求并保障财政可持续性。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特别是通过东加勒比国家组织和加勒比灾害应急管理局等区域机构,可以增强灾害恢复能力。例如,实施抗飓风建筑的区域基础设施标准、投资微电网和可再生能源以减少对脆弱电力网络的依赖,以及共同改进预警系统,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随着灾害频率和强度的增加,采取主动措施建设恢复能力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