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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与碳金融发展报告(2025)

金融 2025-04-25 -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委员会 严宏志19905053625
报告封面

前言 中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与引领者,在碳市场和碳金融领域的探索与实践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双碳”目标的提出,彰显了中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坚定决心与大国担当,而碳市场则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战场。经过十余年发展,我国已形成以市场机制为核心、多层次金融工具为支撑、区域创新与全国统筹协同推进的碳市场碳金融协同作用体系,碳市场从蹒跚学步到稳健前行,每一步都凝聚着无数参与者的智慧与汗水,见证了制度创新的蓬勃活力与市场发展的无限潜力。 碳市场通过赋予碳排放权以商品属性,将环境成本转化为经济信号,为企业减排提供持续动力,碳金融则通过金融工具的创新与资本力量的整合,为碳市场注入流动性、效率与韧性。这本中国碳市场和碳金融发展报告,精心梳理了中国碳金融市场从政策探索到机制创新的发展进程,通过多维视角还原其历史脉络与系统演进。报告既立足历史维度,对碳市场建设阶段的制度成果与实践经验进行系统性总结,又着眼未来趋势,结合成熟的国外市场经验提出了我国碳金融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挑战,对未来碳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工具创新方向及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开展前瞻性研判。 本报告通过提供兼具战略视野与实践价值的参考框架,旨在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决策依据,为研究者搭建起交流的桥梁,为市场参与者找准自身定位、厘清奋斗方向、挖掘差异化竞争优势提供一定参考。期望各方以此为基础,共同探索碳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中国特色路径,在实现“双碳”目标的征程中,充分发挥碳金融市场的关键作用,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目录 前言.................................................................................................................................................1 1.全国碳市场已逐步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182.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创新实践.............................................................19 (一)进一步强化碳金融的市场功能定位..........................................................................36(二)构建多元化碳金融生态产品,激发市场创新活力..................................................36(三)进一步完善碳定价形成机制,接轨国际标准......................................................36(四)完善碳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护航碳市场发展......................................................37(五)加强碳金融领域能力建设,夯实人才基础..........................................................37 摘要 全球气候危机形势紧迫,温室效应引发极端气候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在此背景下,低碳转型成为世界各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碳金融作为连接绿色产业与金融资本的关键纽带,其发展程度深刻影响着各国在全球绿色经济竞争中的地位。 中国,作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与碳排放大国,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肩负着重大责任。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的绿色变革。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运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连续运行1263天,累计成交配额6.30亿吨,成交额达430.33亿元,平均交易价格68.3元/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与此同时,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积极布局碳金融业务,产品创新层出不穷,涵盖碳债券、碳远期、碳期权等多个领域。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已构建起以市场机制为核心、多层次金融工具为支撑、区域创新与全国统筹协同推进的碳金融政策框架,为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经济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实保障。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我国碳金融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诸多挑战。市场流动性不足,限制了碳资产的高效配置;碳金融支持碳市场的形式较为单一,我国目前仍是以碳配额和自愿减排机制的现货为标的碳融资服务为主;基础设施配套需进一步完善,市场运行效率有待提升;风险对冲产品品种较少,难以有效应对市场风险;“双碳”项目收益周期长、回报率不稳定,降低了投资者的积极性;我国碳定价与国际市场的差异,为我国碳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带来了影响;传统高能耗经济模式的惯性,也给低碳转型带来了一定阻力;碳金融能力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复杂局面,深入研究中国碳金融的发展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报告深度梳理我国碳金融的演进脉络,深入分析我国碳市场和碳金融建设进展与发展趋势,从政策、市场、创新等多个维度系统展望碳金融的未来发展方向,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及其他市场参与者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实操性的决策参考,助力我国碳金融在全球绿色金融浪潮中破浪前行,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全面绿色转型。 一、我国碳市场和碳金融发展现状 (一)碳市场与碳金融的关系 碳市场,是以二氧化碳当量为计量单位,通过市场化机制进行碳排放权或碳减排量交易,以经济手段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的核心政策工具,包括强制碳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碳资产的产生依托于碳市场的规则制定和碳市场的持续运营,例如碳配额、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等,构成了碳金融活动的基础。根据我国证监会《碳金融产品》的定义,碳金融是建立在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上,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增加碳汇能力的商业活动,以碳配额和碳信用等碳排放权益为媒介或标的的资金融通活动载体。因此,研究碳市场和碳金融的关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我国的碳市场和碳金融发展现状。 1.碳市场具有金融属性和减排属性 碳市场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作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工具,碳市场不仅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气候治理工具,更是一种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工具。碳市场通过将碳排放权作为商品,使碳排放的社会成本得到量化并体现在市场价格中,从而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和低碳技术的创新。随着全球减排压力的不断加大,碳市场的金融属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其在资金流动、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等方面的功能被视为推动低碳转型的关键动力。然而,碳市场的运行仍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在一些起步阶段的市场中,流动性低、价格发现不足等问题突出。 2.碳金融产品是碳市场的重要补充 碳金融产品是碳市场的重要补充,为其增强减排属性与金融属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从国际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碳金融与碳市场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碳金融为碳市场提供了充足的流动性,为碳市场参与者提供了风险管理的工具,为激活与管理碳资产创造了条件,吸引更多资金参与到碳市场中,有利于碳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与传统金融市场相似,碳市场需要结合多元的碳金融产品以发挥更为综合的功能,如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衍生品交易,在直接融资的基础上发展间接融资等。以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为例,有碳排放权盈余的企业可于碳 市场中出售碳排放权,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获得资金,同时,企业也可选择将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新型抵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通过间接融资的方式获得资金。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碳金融产品的出现,有效将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入到碳市场中,建立起了传统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的桥梁,为碳市场的发展带来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国外碳金融功能大多内置于碳市场,譬如,欧盟碳市场从启动开始便实行的是期货与现货一体化的市场,是高度金融化的市场工具,而美国RGGI(区域碳污染减排计划)碳市场的期货交易甚至早于现货交易,借鉴其经验可得,碳市场与碳金融的协同发展意义重大。 (二)欧盟碳市场与碳金融发展进程 欧盟碳市场是全球最成熟的碳市场之一,已经经过2005—2007年、2008—2012年、2013—2020年三个完整发展阶段,目前进入第四个发展阶段。前两个阶段配额以免费分配为主,配额拍卖比例分别为5%和10%;第三个阶段以拍卖为主,电力行业配额全部通过拍卖获得,工业等以免费分配为主,期初总体拍卖比例为50%,并逐年提升,期末达到57%左右,拍卖收入的78%用于支持气候相关项目。 2021年欧盟委员会通过立法提案,确定了更加积极的减排目标,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下降幅度不低于55%,高于之前40%的目标值。为达到欧盟新的减排目标,欧盟碳交易市场修改排放交易指令,力争实现覆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下降43%的目标。 欧盟碳市场的四个发展阶段如下表所示: 在欧盟,碳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逐渐形成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欧盟碳市场具有高流动性、高市场深度,形成了良好的价格发现机制,其碳价能够反映市场真实的供需关系,并为政策制定提供了有力支持。特别是在风险管理和资金融通方面,欧盟碳市场提供了多样的金融衍生品,满足了企业多层次的需求,为企业低碳转型提供了有效支撑。以欧盟碳市场启动的2005年为基准,2005-2020年欧盟碳排放量下降28%,其中欧盟碳市场覆盖的行业碳排放量下降41%,碳市场对减排的贡献率达到55.93%。但根据欧盟审查,2020年欧盟碳排放量相比1990年下降约34%。按照目前的减排路径规划,2030年欧盟碳排放量将比1990年减少约41%,显著低于此前设定的55%目标。为此,欧盟进一步强化气候目标,提出2030年碳排放量相比1990年下降62%。 欧盟碳市场参与交易的主体并不限于控排企业,也包括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等。以欧洲能源交易所为例,配额拍卖参与者包括:合格卖家(固定设施运营商、飞机运营商)、投资公司和信用机构、合格卖家的商业集团、其他被授权的中介机构等。 图1欧盟碳金融机构体系构成 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一方面将碳市场作为投资渠道,直接参与碳交易,活跃了碳交易市场;另一方面向碳市场参与者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推动了碳金融产品的设计和碳金融服务的发展。比如:碳交易代理服务、气候指数挂钩理财产品、能源转型基金等。 (三)我国的碳市场与碳金融发展现状 1.我国试点碳市场的实践经验 我国碳市场是从地方试点市场起步的。自2011年国家发改委批准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来,广东、湖北、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等地结合区域经济特征与产业优势,在碳市场机制设计、金融产品创新及区域协同等领域开展了差异化探索,为我国碳金融体系从“区域试点”向“全国统一”过渡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市场机制设计上,各试点因地制宜选择行业覆盖与配额分配方式:广东、湖北聚焦电力、钢铁等高排放行业,采用“有偿竞价+无偿分配”或“涨跌幅限制+大宗交易”模式提升流动性;北京将航空、数据中心纳入控排,以“历史强度法”优化数据精度;重庆独辟蹊径开发林业碳汇与天然气开采,天津通过“基准线法”激励工业技改,深圳则首创个人投资者参与机制,展现了“因业施策”的灵活思路。 金融创新方面,试点突破传统交易框架,构建了涵盖质押融资、债券、保险及衍生品的多层次产品体系——广东推出跨境质押与碳中和债券,湖北探索CCER质押贷款与碳保险,上海试点碳远期合约与信托产品,天津创新“碳表现挂钩贷款”,重庆开发碳汇收益权质押,深圳发行首单碳债券并运用区块链技术,这些实践推动碳资产从“履约工具”向“金融资产”转化,但也暴露了衍生品复杂度高、流动性不足等问题。 区域特色上,各地依托禀赋探索差异化路径:广东借力粤港澳大湾区推动跨境规则衔接,重庆以碳汇扶贫激活生态资源价值,深圳通过科技赋能个人碳普惠,天津以碳市场倒逼工业升级,北京强化政策协同降低单位GDP碳排放,上海依托国际金融中心布局衍生品清算机制,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