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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地区主要商业银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洞察(2024)

金融2025-03-27-中创碳投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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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地区主要商业银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洞察(2024)

二、研究方法......................................................................................................10第三章总体观察与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参评银行评估结果..........................................................................................16二、各维度指标得分情况......................................................................................16 三、风险管理......................................................................................................39四、指标和目标...................................................................................................44第五章建议与展望.......................................................................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银行机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完善建议.............................................................55二、银行机构气候行动趋势展望............................................................................56 摘要 随着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海平面不断上升、生物多样性显著减少以及全球经济结构受影响的趋势加剧,国际社会对于采取紧急且有效的气候行动已达成共识。在当今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峻的背景下,银行业作为全球经济活动的核心引擎,其角色与责任显得尤为突出。银行机构既是碳达峰、碳中和的积极践行者,也是实体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的推动者。亚洲作为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重要区域,其国家间的经济、资源及气候多样性,不仅为气候行动提供了广泛代表性,也积累了多元实践经验,亚洲地区主要商业银行在促进绿色转型、支持低碳发展上的努力,对全球气候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 在此背景下,报告编制工作组系统性调研及梳理了亚洲地区代表性商业银行的气候治理、气候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等四大支柱方面的最新披露进展与最佳实践案例。工作组首先综合权威机构评选结果初步筛选出了亚洲部分地区主要代表性商业银行,并进一步核实其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状态,最终将调研范围锁定在亚洲地区9个国家或地区的50家银行,涵盖中国内地、中国香港、韩国、日本、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印度、马来西亚等地。其次,以《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简称“IFRSS2”)框架为统一标准,基于参评银行2024年发布的2023年各类气候相关披露报告,尝试对其气候行动披露现状进行评估。基于整体评估结果,本报告首次剖析并总结了亚洲地区主要商业银行在气候行动领域的披露进展与不足,并提供各维度优秀案例。本报告所提供的洞察结果旨在为银行业提供气候行动领域的最新动态与策略取向,推动银行机构同业间开展经验互鉴,同时争取为政府监管机构在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等相关政策及标准的制定及完善提供参考信息。 经调研、评估和研究,工作组获得了关于亚洲地区50家代表性商业银行在气候行动领域的披露表现结果,约一半的参评银行在气候行动领域的披露表现处于相对成熟阶段。为加强报告的参考价值,工作组详细梳理了在总体披露表现、分四大支柱的披露表现等方面较为优秀的13个优秀实践案例。 在四大支柱中,亚洲地区主要商业银行在治理层面的整体披露表现最为突出,整体披露得分率约84%;风险管理层面的整体披露得分率约57%,战略层面的整体披露得分率约54%,而在指标和目标层面的整体披露得分率约45%,披露率及披露质量均有较大提升空间。四大支柱下主要发现和洞察结论如下: 治理层面:超九成的参评银行在董事会与高层管理的气候治理职责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表现趋于成熟,在各项决策中普遍考虑气候相关因素;但在提高披露透明度、强化薪酬政策与气候绩效挂钩等方面,银行机构仍需加大力度提升治理水平。 战略层面:识别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并积极制定和实施相关战略已经成为参评银行机构的普遍认知,但气候战略制定和披露的范围、严格程度以及明确程度各不相同,不足四成的参评银行公开披露了其气候行动计划进度的定量信息;多数参评银行局限于气候因素对银行财务状况整体影响的粗略探讨,而区分时间维度(短期、中期、长期)对该影响及应对措施进行详细分析的银行数量不足10家。在财务受气候因素影响分析、气候压力测试方法应用等方面,多数银行机构仍需提升分析深度和披露完整度,强化气候风险量化管理能力,细化气候战略制定与实施。 风险管理层面:超七成的参评银行明确表示已采纳气候情景分析手段来识别和评估气候相关风险,但在机遇影响分析中应用情景分析方法的银行数量不足1/3;关于评估流程、相关政策以及使用的输入值和参数等具体信息的披露尚不全面,披露完整度有待提升;超九成的参评银行明确将气候风险纳入现有风险管理体系,针对重大气候风险,建议银行机构重点应用情景分析、气候压力测试等手段识别、量化和管理气候风险对银行机构的相关影响,深化现有风险管理体系,切实运行并实现有效披露。 指标和目标层面:指标方面,开展碳排放披露已成为参评银行基本共识。自身运营碳排放方面,范围1和范围2排放的披露率接近100%,但约两成的参评银行仅披露总行或总行及一级分行的碳排放数据,未覆盖所有分支机构;自身运营范围3碳排放方面,超四成的参评银行披露了“6.商务差旅”这一类别,其他类别暂处于少量披露的阶段。投融资碳排放方面,近5成参评银行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披露,其中绝大多数仅核算了对公贷款这类资产的碳排放,且披露覆盖行业集中于八大高碳排放行业。目标方面,超五成的参评银行披露了自身运营的净零排放或碳中和目标,目标年份大多集中在2030年~2050年;近三成参评银行披露了投融资碳中和/净零排放目标,目标年份大多集中在2050年左右。除中和目标年份存在差异外、各参评银行在目标管控范围(是否覆盖自身运营和投融资碳排放、是否覆盖范围1、2、3排放)、是否设置阶段性目标、目标是否清晰定量等方面各不相同。此外,在减排与净零目标的科学设定、公开披露、定期复核、持续跟踪等方面,大部分参评银行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逐步完善银行机构的范围3碳 排放披露、制定并细化净零转型计划、增加并披露阶段性的量化碳减排目标、持续实施与追踪阶段性目标是大多数银行机构未来需要重点完善的方向,以稳步推动银行机构可持续发展转型。 亚洲地区主要商业银行2023年在气候治理、战略、风险管理和指标和目标方面的信息披露,反映了亚洲银行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积极态势。在未来,随着全球气候与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趋于统一,建议亚洲地区的商业银行机构结合国际及本国相关披露标准完善各方面策略和实践,同步提升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水平。此外,充分利用自身资金优势,积极助力客户向低碳社会转型,加快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等领域的探索和研究,为客户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在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舞台上发挥更为关键的作用。 一、全球气候与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趋于统一 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重视,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开始意识到建立统一的气候与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重要性。通过制定和推广统一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标准,可以促进各国企业、金融机构等实体在气候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消费者、监管机构等利益相关方获取可比、可靠的信息,从而做出更 加有 益 于 可 持 续 发 展的 决 策 。 近 年 来 ,国 际 可 持 续 准 则 理 事 会(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StandardsBoard,ISSB)、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ReportingInitiative,GRI)、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ISO)等机构在推动全球气候与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统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机构通过发布指南、框架等文件,为各国企业提供了清晰、具体的披露要求,有助于提升全球气候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一)ISSB可持续信披标准IFRSS1及IFRSS2发布 ISSB是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Foundation)发起组建的国际独立的标准制定机构,于2021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宣布成立,目的是制定全球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以满足全球投资者对气候及其他可持续发展事项的信息需求。成立后,ISSB吸收了包括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ForceonClimate-RelatedFinancialDisclosure,TCFD)披露框架在内的多个已有的披露框架。2023年6月,ISSB正式发布了两项准则,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S1)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S2)。其中,IFRSS2特别强调了气候相关信息是在TCFD建议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融合了CDSB(气候信息披露准则委员会)、SASB(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IIRC(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和TCFD等几大标准,形成了一个更为全面和系统的披露框架。从2024年起将TCFD监督职责移交给ISSB,标志着IFRSS2已经可以代替TCFD建议成为公司披露气候相关财务信息的标准。 (二)GRI气候变化和能源标准草案发布 GRI是一个由多方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独立的国际组织,致力于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标准化和透明度。2021年10月,GRI还发布了GRI标准(2021版),该版本旨在为全球组织提供更实用、更全面、更具一致性和可比性的披露工具,虽然未特 别强调气候披露,但气候相关信息仍然是其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11月,GRI发布了新的气候变化和能源标准(ClimateChangeandEnergyStandards)草案,该草案旨在使企业规范披露其气候变化转型计划和行动以及与气候相关的能源转型倡议。其气候披露框架是其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统一、全面的框架,便于向利益相关方清晰、准确地传达其在气候方面的战略、绩效和挑战。 (三)ISO首部ESG国际标准ISOESGIWA48发布 ISO成立于1947年,是标准化领域中的一个国际组织,ISO负责当今世界上多数领域的标准化活动,通过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开展技术活动,制定国际标准。2024年11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COP29大会上,发布了首部ESG国际标准——《实施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原则框架》(ISOESGIWA48)。ISOESGIWA48提供了“One-ISO”ESG管理标准,涵盖管理框架、术语、原则、指标体系、报告要求、合规性和一致性以及持续改进等相关要求。其中,在环境层面,重点强调了环境相关风险的识别、评估、应对和披露工作、企业在气候变化/温室气体(GHG)排放量方面的实践等表现。该标准融合了现有的ESG标准规范,提供了一套区分优先级绩效指标和次要绩效指标、适用于全球各个行业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和组织,有助于解决全球ESG报告和实践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可靠性的问题。 于亚洲各地区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