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于2024年12月10日发布《香港可持续披露路线图》,旨在推动公众责任实体(PAE)采用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准则(ISSB准则)完全衔接的可持续披露准则。该路线图为2028年前大型PAE全面采用ISSB准则提供了路径,使香港成为首批与ISSB准则相衔接的司法管辖区。
香港可持续披露路线图要点:
- HKFRS SDS发布: 香港会计师公会于2024年12月12日发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S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HKFRS S1)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S2号——气候相关披露》(HKFRS S2)(“HKFRS SDS”),与ISSB准则全面衔接,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
- 分阶段采用:
- 上市公司: 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主板上市公司均须以“不遵守就解释”为基础,遵循港交所气候新规(但范围1及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强制披露)。大型股上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按港交所气候新规披露。
- 非上市金融机构: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等监管机构已提出气候相关监管和披露要求,预计非上市公众责任实体的金融机构于2028年前采用HKFRS SDS。
- 2027年咨询: 港交所将于2027年回顾检讨并咨询市场,以确定分阶段扩大HKFRS SDS适用实体的具体方式,包括是否以HKFRS SDS取代现行《上市规则》有关ESG报告的规定,以及强制要求可持续披露鉴证的反馈意见。
- 大型PAE全面采用: 预计首批上市公司自2028年1月1日或之后的财务报告年度开始按HKFRS SDS编制可持续报告。
HKFRS SDS与其他准则比较:
- HKFRS SDS: 采用财务重要性或双重重要性方法,涵盖气候相关情景分析、预期财务影响和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
- 港交所气候新规: 最大限度地与IFRS S2衔接,自2025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
- 中国内地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类似ISSB准则的披露要求,但包括特定议题(如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等)的额外披露,披露要求分为强制、鼓励和自愿。
- 中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 借鉴IFRS S1,包括影响重要性评估,涵盖除投资者和债权人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方,自发布之日起自愿实施。
支持实施HKFRS SDS的生态圈:
- 可持续鉴证: 香港会计师公会将以全面趋同ISSB国际准则为基础制定本地鉴证和职业道德准则,会财局将就可持续鉴证的本地监管框架进行公众咨询。
- 数据与科技: 督导小组推出香港绿色金融科技地图、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科技概念验证测试资助计划,并提供免费数据工具和分类目录。
- 技能培训: 督导小组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通过研讨会、培训认证项目等方式支持能力建设与技能培训。
德勤提供帮助:
德勤致力于协助公司应对HKFRS SDS的新规定和要求,包括:
- 建立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重要性识别流程。
- 确定价值链范围和行业特定指标的计算流程。
- 估计气候相关不确定性的预期财务影响。
- 选择合适的气候相关情景分析情景。
- 计量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
- 复核可持续发展数据和报告流程。
- 支持可持续议题相关的组织能力和专业能力建设。
- 为可持续报告提供独立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