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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波生物: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6财报-
锦波生物:2023年三季度报告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芳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凯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系报告期发生的3起仲裁和1起诉讼事项,公司均为被申请人/被告,其中仲裁事项涉及金额1,340,617.75元,诉讼事项涉及金额352,630元。截止到报告期末,上述3起仲裁已经完结,其中2起仲裁被驳回,1起仲裁需公司向被申请人支付7,297.15元;上述1起诉讼事项尚在判决等待中。 2、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系公司为交通银行贷款向山西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担保时间为2022年3月3日至2028年3月3日,截至2023年9月30日,担保余额为24,986,300.00元。 3、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公告》。截止到报告期末,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 4、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5、上述“资产被抵押情况”系公司为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业务,将公司所属的房屋(经北街18号1幢1-3层及3层夹层)、房屋(经北街18号3幢1-9层综合楼)、锦波街18号2幢1-3层制剂车 间、锦波街18号4幢1-4层、4层夹层及1层管道层生产楼、并政经开地国用(2015)第00017号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抵押。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