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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芳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凯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1、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任先炜与任先亮为兄弟关系;任先亮和任沛杰为父子关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同一基金公司旗下产品。2、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养生堂有限公司、久视管理咨询(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8),久视管理咨询(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次通过协议转让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霞女士的股份将自愿限售36个月。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同一基金公司旗下产品。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暨战略合作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暨战略合作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77)。 3、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授予股票期权。此次股权期权激励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035)。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2025-056)、《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公告》(2025-057)。 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2025-099)。 4、承诺事项 (1)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请详见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2)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在此过程中,公司及相关主体就部分事 项 新 增 承 诺 ,具 体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2025年6月26日 在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2025-075)、《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2025-074)。 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6、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7,175,66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人源化胶原蛋白FAST数据库与产品开发平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2025-079)。2025年6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霞与久视管理咨询(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向久视管理咨询(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5,753,267股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82)。截至目前,上述协议转让已完成,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5-157)。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