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WIPO]:WIPO杂志,第1/2010期(2月) - 发现报告

WIPO杂志,第1/2010期(2月)

2010-08-01 WIPO 我是传奇
报告封面

知识产权诉讼成本特别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新领导班子 2009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条约的新缔约方 2009年,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提交了68份关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条约的加入或批准书。相关条约和新加入方如下: 在工业产权领域 《专利合作条约》(PCT)(1970年)——智利、秘鲁和泰国(3个),使缔约国总数达到142个。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马德里协定(1891)和马德里议定书(1989))——埃及、利比里亚和苏丹(3)加入该议定书,使缔约方/国际组织总数达到81个。 《商标法条约》(TLT)(1994)——摩洛哥、尼加拉瓜和秘鲁(3),使缔约国总数达到45个。 新加坡商标法条约(2006年)——爱沙尼亚、法国、列支敦士登、马里、荷兰(荷兰将在比利时和卢森堡的批准书交存后三个月受条约约束)、波兰、俄罗斯联邦和西班牙(8),使缔约国总数达到17个。 《关于国际专利分类的斯特拉斯堡协定(1971年)》——塞尔维亚和乌克兰(2),使缔约国总数达到61个。 《洛迦诺协定: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1968年)》——阿根廷和乌克兰(2个国家),使缔约国总数达到51个。 《维也纳协定:确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1973年)》——塞尔维亚和乌克兰(2),使缔约国总数达到27个。 海牙协定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德国、波兰和塞尔维亚(3)加入海牙协定1999年日内瓦文本,使缔约方/国际组织总数达到37个。 《专利法条约》(PLT)(2000)——法国、列支敦士登和俄罗斯联邦(3),使缔约国总数达到22个。 在著作权及相关权利领域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1996年)——奥地利、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丹麦、爱沙尼亚、欧盟、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塔吉克斯坦、英国和乌拉圭(20个),使缔约方/政府间组织总数达到88个。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条约(WPPT)(1996年)——奥地利、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欧盟、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18个),使缔约方/国际组织总数达到86个。 《保护唱片制作者免受其唱片未经授权复制公约》(1971年)——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1),使缔约国总数达到77个。 目录 2369美国应急费用——公平的竞争环境?知识产权诉讼成本——简介高成本国家英国:能否改变现状?从欧盟竞争法角度看反向支付 12 单一专利法院:欧洲的梦想还是现实? 14161923非洲知识产权诉讼保持低成本——十招降低成本高性价比替代方案日本 – 评估成本中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 2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杂志 2010/1期 致谢 伊纳西奥·德卡斯特罗和莎拉·特里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第19页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贡献者 海克·沃尔加斯特(Heike Wollgast),执法与特别项目部,第2页伯利·勒利韦-阿科斯塔(Berly Lelievre-Acost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第19页 编辑:西尔维·卡东盖美术设计:奥迪尔·孔蒂 封面图片 iStockphotos 诉讼成本——知识产权简介 知识产权诉讼成本著名的2006年“狮子睡着了”版权案得以和解——作者继承人为此感到欣慰——此事在新闻界广受报道,并被赞誉为知识产权(IP)体系在确保创作者获得报酬方面成功应用的典范。1然而,应当注意的是,此案在许多方面都非同寻常,包括诉讼资金的来源。鉴于该歌曲的流行及其文化重要性,该案件的设立得到了重要的资金赞助。实际上,对大多数诉讼参与者而言,与知识产权诉讼相关的最大障碍之一是高昂的诉讼成本,甚至可以说是过高的成本。 解决方案模型(参见第19页的“一种经济高效的替代方案”)或简化程序,特别是在边境执法领域。重点在于建立机制,以降低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包括提供法律援助或提供免费诉讼服务。在这方面,参考了南非,南非律师协会要求其执业成员每年进行一定数量的免费案件,从而支持公共利益和权利法案的某些条款。 另一种建议是采取诉讼代理收费制(参见第3页的“美国诉讼代理费:公平竞争吗?”)。显然,这种模式仅在寻求金钱赔偿的诉讼中才有吸引力,而非寻求禁令救济的诉讼。基于这一点,又提出了另一项建议:设立国家管理的资金用于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有人认为,这些资金可以来自注册费。更广泛地说,委员会将预防性措施视为控制执行成本的一种可能手段。这方面的建议涉及定义贸易政策和商业模式——以减少对假冒商品的需求——并将价格调整到更均衡的水平。 在多大程度上,这种情况阻碍了权利人采取法律手段对抗侵权行为?高昂的诉讼成本是否助长了这样一种普遍的看法,即知识产权制度仅有利于拥有雄厚财力或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的财富雄厚的公司或大型企业?并且,基于这一背景,在尊重知识产权权利的更广泛的有利环境中,高昂的诉讼成本又可能在哪些可能的途径上得到解决? 这些是2009年11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执法咨询委员会(ACE)会议讨论的棘手问题之一。该委员会由WIPO成员国和获得承认的观察组织组成,其讨论重点聚焦于“权利人在执法中的贡献及成本,并考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展议程第45号建议”。委员会基于专家提交的分析,讨论了相关问题,包括知识产权诉讼成本高昂的原因,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诉讼人的影响,并审视了使该体系更具可及性的建议。 作为一家没有制定规范权力的咨询机构,ACE是一个信息交流平台,并不致力于就其讨论的任何事项达成具有约束力的解决方案。然而,讨论显然表明,在许多国家,过高的知识产权诉讼费用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并且被认为会对有效执法和整体知识产权制度的接受度产生负面影响。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杂志》本期聚焦IP诉讼成本问题,探讨了前文提到的IP诉讼挑战,并特别关注了非洲(第14页)、欧洲(第6页和第12页)、日本(第16页)以及美国(第3页)等地区的IP争议解决成本与特点。本期共同编辑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在第19页解释了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DR)的优势,这似乎是走出代价高昂、复杂的IP诉讼的一种高效途径。最后,在第23页提供了一系列实用的技巧,以帮助降低IP争议解决成本。 委员会详细讨论了减轻各方经济负担的建议——例如,通过使用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 美国应急费用——公平的竞争环境? 威廉·R·汤斯(William R.Towns)是诺瓦克·德鲁斯+奎格(Novak Druce + Quigg LLP)的合伙人兼首席法律顾问。本文聚焦于美国专利诉讼背景下的风险代理安排。汤斯先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和调解员,其诉讼和争议解决业务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领域。他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认证中立调解员,自2003年起担任WIPO域名争议解决专家。 一项关于上诉级专利诉讼结果的研究显示,在2002年至2004年间,专利权人仅在侵权案件中赢得了大约25%。¹ 虽然这些数据似乎表明天平倾向于被告,但美国专利诉讼惊人的成本——平均为300万至1000万美元——可能会阻止许多被指控侵权方在法庭上应诉;相比之下,支付许可费或许可权使用费可能更便宜,而不是在法庭上挑战专利。与此同时,原告越来越多地转向风险代理安排来分担此类不断升级的专利诉讼成本,这一发展导致一些人断言,如今天平已明显倾向于原告。 律师以固定费用方式工作以增加其投资回报的努力。反对固定费用的人士谴责其常被提及的目标——改善对法律体系的获取——为错误。 美国专利诉讼眼花缭乱的费用——平均高达300万至1000万美元——足以让许多人望而却步,不敢在法庭上争辩案件。 声称,认为诉讼费率安排是出于贪婪,并助长了过度、投机或轻率的诉讼。毕竟,诉讼费率安排也为收入较高和商业客户进行诉讼提供了资金,而这些客户完全有能力按小时付费。 无论是否引发争议,无可否认的是,在美国民事诉讼中使用风险代理安排已变得十分普遍,其范围早已超出了侵权法的界限。在许多其他情况下,风险代理安排已被证明是分散风险的有效方式,不仅适用于资源或流动性受限的当事人,也适用于资金充裕的当事人。这包括知识产权事务,特别是专利侵权诉讼,其中双方当事人高昂的诉讼成本,可能和索赔本身的实体权益一样,对案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已成为美国在资助特定类型民事诉讼时的一项标准做法。在这种安排下,律师费是根据索赔的成功与否来确定的,通常按客户获得的赔偿金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只有当诉讼胜诉或在庭外达成有利判决时,才会收取费用——这是一种“不赢不收费”的安排。 诉讼费在人身伤害、医疗事故和商业追收案件中被频繁使用。由于通常与高额陪审团裁决和赔偿金联系在一起,诉讼费已成为侵权法改革倡导者关注的焦点。但实际上,诉讼费至少有100年历史,远早于当前的责任危机。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大多数司法管辖区都避免采用“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制度,该制度允许胜诉方从败诉方那里收回律师费。诉讼费制度的支持者指出,其至少能通过使经济条件有限的原告获得他们原本无法负担的法律服务,从而提高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 1 保罗·M·扬尼克,休斯顿大学法学院以及任丽兰,休斯顿大学,“谁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胜诉?”,美国知识产权法协会季刊,第34卷,第1页,2006年 2 例如参见,《法律的经济分析》615页(第7版,2007年),理查德·A·波斯纳 专利诉讼的高昂费用 美国专利诉讼的高昂费用是导致采用诉讼费预付安排的主要原因。根据美国知识产权法协会(AIPLA)委托进行的一项2009年经济调查,在争议金额在100万美元至250万美元之间的专利侵权案件中,总诉讼费用平均超过300万美元,其中大约60%发生在证据开示阶段。在争议金额超过250万美元的案件中,平均总诉讼费用 另一方面,反对固定费用安排的批评者常常将最近的“诉讼激增”——即侵权责任的扩张——归咎于大型 仲裁费是否使竞争环境公平? 大约翻了一番。而在金额争议低于100万美元的小额案件中,AIPLA调查显示,大约有60%的诉讼成本涉及总诉讼成本。 某些情况下,争议金额可能超过标的额,支持固定费用合同的各方认为通过发现阶段结束时的成本,他们保护发明人的权利并发挥作用。 为在有时被称为“大卫与巨人”的与大企业对抗的战斗中实现公平竞争——或许对于财力有限的发明者试图对抗资金雄厚的公司的情况而言,这是一个恰当的比喻。 争议费用安排的依据 鉴于不断攀升的专利诉讼成本,仲裁费安排确实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为使竞争环境公平,浮动费用安排可被视为不恰当。不仅促进小企业利益,还改善“小人物”获取司法体系的途径。但同时也包括司法系统,以及“小发明家”——在这种情况下还包括普遍而言,社会各界缺乏执行其知识产权的手段。 对财力雄厚、规模更大的被告享有的权利 然而,在此之外,使用补偿金来确保美国专利诉讼的公平性是否必要,以及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补偿金安排是否会反而使天平向相反方向倾斜,这都是值得质疑的。专利侵权诉讼越来越多地由非传统机构投资者提供资金,其商业模式并非为了开发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而是仅仅为了主张权利。 但与其他复杂的商业诉讼一样,专利诉讼中的风险代理安排并非小发明人和个人的专属堡垒。对于寻求控制诉讼成本的大型、资金充裕的诉讼方而言,风险代理安排可能同样具有吸引力——这种安排同样分散了大小客户在专利诉讼中的风险。风险代理律师所处的地位与...相似。 专利流氓——一个贬义词,指那些采用收购专利组合商业模式的投资机构,其目的并非为了开发产品和服务投放市场,而是仅仅为了在法庭上主张专利权。 诉讼费用法庭上的专利。来自商业伙伴或风险投资者的一种据称能鼓励他们获取知识产权实体的叙事术语的服装模型更仔细地筛选案例并控制成本——这便是一个例证。风险代理费所谓专利流氓——一种贬义说法——的安排有利于使用这种商业模式,因为它们允许机构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