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利用功能转型是一个动态的“冲突-协调”过程,涉及国家安全、区域发展、生计保障和生态可持续等多功能需求在供给关系、需求关系和供需关系上的演变。中央部门、地方政府、经营主体和土地自然等多元行动者通过“转译”机制,即问题呈现、利益赋予和征召动员,共同推动转型。
国家管制政策目标通过“国家政策目标-区域政策工具-基层政策动员”的层级传导,深度介入并协调耕地利用的多功能关系。国家管制政策目标自上而下地协调多功能需求关系;区域管制政策工具通过权威话语塑造和资源配置,锁定多元行动者角色,协调多功能供给关系;基层管制政策动员则弥合管制目标与现实民情之间的张力,引导经营主体行为转变,促进耕地利用功能供给适应国家总体功能需求。
不同层级的用途管制对耕地利用功能转型具有差异化驱动机制。国家管制目标呈现“间断-均衡”的演变模式,推动耕地利用功能需求呈现“冲突-协调”的周期性演变;区域管制政策工具通过“解释效应”和“资源效应”,在区域要素禀赋的调节协同下,实现多功能供给关系的静态管控与动态协同;基层管制政策动员通过“信号触发-动机调控-能力提升”的联动机制,引导经营主体行为变化,推动功能供需关系由冲突向协调演进。
研究建议国家层面突出管制政策目标调整的动态性,区域层面重视管制政策工具设计的协调性,基层层面重视管制政策动员融入的有机性,以推动耕地利用多功能协调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