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五”规划:透过专栏看主线 glmszqdatemark2026年03月14日 分析师:钟渝梅执业证书:S0590525110008邮箱:zhongyumei@glms.com.cn 分析师:陶川执业证书:S0590525110006邮箱:taochuan@glms.com.cn 事件:新华社受权于3月13日全文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之后,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2日表决通过了“十五五”《纲要》的决议。 相关研究 1.海外经济展望报告:美国有通胀回升的基础吗?-2026/03/112.2026年1-2月外贸数据点评:开年外贸:闪耀的非常信号-2026/03/103.2026年2月通胀数据点评:2月通胀:脉冲后弹性几何?-2026/03/094.宏观周度观察:从两会看“质”的落点-2026/03/085.海外市场点评:2月非农:卷土重来的“滞胀”交易?-2026/03/07 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纲领性文件,《纲要》不仅延续了《建议》的战略方向,更在专栏设置上释放出清晰的政策信号——相较于《建议》,《纲要》最核心的思路或许就藏在新增的23个专栏之中。从“产业基础能力”到“新产业新赛道”,从“人工智能+”到“碳达峰碳中和”……专栏的增减与排序,恰是观察“十五五”政策主线最直观的窗口。 量化指标的加减法,释放从“量”到“质”的直观信号。对比“十四五”与“十五五”的量化指标,政策思路的深刻转型一目了然:GDP增长目标延续“保持在合理区间”的弹性表述,为防风险、调结构留出空间。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背景下,科技创新、民生福祉、绿色转型被赋予更高期待: 创新门槛不降反升,研发支出年均增速继续锚定7%左右,但对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出更高目标,体现从“投入导向”向“产出导向”的转变; 更具信号意义的是民生领域指标的扩容,护士配比、婴幼儿入托率、养老机构床位等一系列具体可感的指标首次进入规划,标志着“投资于人”成为核心主线; 绿色的约束性指标也在强化,单位GDP能耗指标退出,而碳排放强度目标保持一定刚性,“十五五”正式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减排逻辑更加精准。 具体来看:科技创新从“关键攻坚”走向“抢占制高点”。“十五五”规划《纲要》中,专栏2至10几乎全部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展开,这一安排本身就彰显了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的战略优先级。 产业布局正从“竞争力提升”细化为“基础再造+未来抢跑”的双轮驱动。“十四五”规划用一个“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专栏统揽产业升级,而“十五五”则拆分为“产业基础能力和竞争力提升”(专栏2)与“新产业新赛道培育”(专栏3)两大板块。与此同时,专栏10“‘人工智能+’行动”的设立,标志着AI将从技术工具上升为赋能千行百业的基础设施,全方位驱动产业变革。 当然,产业的跃升离不开科技的硬核支撑。相较于“十四五”侧重于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临床医学等领域的布局,“十五五”新增了创新药、可控核聚变、深空探索等更具前沿突破性的领域,凸显“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决心。科创正从补短板转向锻长板,从跟随式创新转向引领式突破,正是为产业“抢跑”提供源头活水。 民生保障从“普惠覆盖”深化为“全生命周期提质”。民生领域的专栏变化同样耐人寻味:“十五五”新增了“就业促进与服务提升”(专栏18)、“‘一老一小’服务优化提升”(专栏17)等专栏,且对“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这些新增内容直指青年就业压力、技能错配、养老托育缺口等现实痛点。从“普惠覆盖”到“精准提质”的演进,正是“投资于人”逻辑的落地生根。 从“能耗双控”到“碳排放双控”,绿色发展的要求也更高了。“十五五”规划新增“碳达峰碳中和”(专栏20)、“环境质量提升”(专栏21)等专栏,其中明确提出“加大火电、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力度”,并量化了节能量1.5亿吨标准煤以上的目标,释放出绿色转型力度不减的清晰信号。 结合碳排放强度目标未明显调低、非化石能源占比晋升为约束性指标等安排,可以看出“十五五”仍是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攻坚期。从“能耗双控”到“碳排放双控”的制度切换,意味着减排政策更加精准、更贴近“双碳”本质,也为碳达峰目标的如期实现筑牢根基。 风险提示:未来政策不及预期;国内经济形势变化超预期;出口变动超预期。 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注册分析师,基于认真审慎的工作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得出研究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研究人员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研究人员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利益。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制作。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的分销依据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由国联民生证券于该国家或地区的具有相关合法合规经营资质的子公司/经营机构完成。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情况下,本报告亦可能由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在香港地区发行。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具备香港证监会批复的就证券提供意见(4号牌照)的牌照,接受香港证监会监管,负责本报告于中国香港地区的发行与分销。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授权之机构及个人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任何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操作建议或任何保证,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获取本报告的机构及个人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客户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自身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是基于已公开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且预测方法及结果存在一定程度局限性。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预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本公司自营部门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客户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依据。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从其他机构获得本报告而将其视为本公司客户。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转载、公开传播、篡改或引用,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8号星立方大厦B座7层 无锡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8楼 北京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0号丰铭国际大厦B座5F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1座10层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