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市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网址: https://ntsj.gssjy.com:6031/zscqcs 前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内在动力,保护商业秘密既是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环节,也是助推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商业秘密实务专家,编写本《南通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用手册》,手册具有以下四大亮点: /22个实务问答:通过22个案例,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以案释疑”,直击企业关切重点突出,便于企业理解和应用; √18份实用文件:提供18份商业秘密保护实用文件,从管理手册到密点梳理指引,从常用协议到实用表单,便于企业直接使用,高效开展商业秘密管理工作; /10大泄密场景:从内部泄露及外部获取两大泄密情形出发,介绍十大常见泄密场景,助力企业构建全面的商业秘密保护网,有效规避泄密风险; /3大维权程序:明晰商业秘密民事、行政、刑事三大维权程序,为企业提供实操性强的维权指引。 本手册起草单位: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段和段(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 本手册的征求意见专家包括:黄武双、蒋坡、宋超。 目录contents 2、中型企业管理223、大型企业管理22 第一章 商业秘密基础知识 第二节 信息管理 第一节商业秘密概念简介 1、商业秘密识别232、分级管理243、保密期限. 244、解密管理5、纸质文件管理: 256、电子信息管理: 257、涉密载体管理26 1、商业秘密的定义82、技术信息83、经营信息9 第二节商业秘密构成要件 1、秘密性112、价值性123、保密性12 第三节人员管理 第三节商业秘密泄密常见场景 1、入职管理282、在职管理283、离职管理29 1、内部泄密152、外部获取16 第四节与其他知识产权比较.19 第四节 区域管理1、区域划分322、涉密区域管理要求32 第二章 第五节对外合作管理1、对外合作泄密风险332、对外合作商业秘密管理……·34 商业秘密管理体系搭建 第一节组织管理1、小微企业管理 10、调解和解4711、移送刑事47 第三章 商业秘密维权保护实务 第三节刑事保护 第一节行政保护 1、法律指引492、刑事报案流程图493、案件管辖494、报案材料505、立案审查516、刑事侦查7、移送追究行政责任·..518、审查起诉519、刑事审判52 1、法律指引362、行政举报流程图363、案件管辖: 364、举报材料375、立案审查6、行政调查.:387、行政决定398、和解调解: 399、移送刑事39 第四节 行政、刑事与民事程序衔接 第二节民事保护 1、法律指引542、三种程序比较分析3、程序移送与反向移送·………·544、商业秘密鉴定 1、法律指引412、民事诉讼流程图3、主管及管辖414、起诉材料435、法院立案456、保全措施: 457、法院审理458、法院判决9、民事责任 第五节商业秘密涉外保护 1、法律指引582、前期准备3、程序启动594、跨境执行与救济:60 第四章 商业秘密保护实用文件 实用文件1:商业秘密管理手册65实用文件2:保密部门及区域管理办法: 67实用文件3:商业秘密秘点梳理指引(技术信息)·……·69实用文件4:商业秘密秘点梳理指引(经营信息)·……·70实用文件5:商业秘密定密审批表实用文件6:商业秘密定级评分表72实用文件7:员工入职声明.74实用文件8:员工保密协议: 75实用文件9:竞业限制协议80实用文件10:涉密人员离职审批表84实用文件11:涉密岗位离职交接清单: 85实用文件12:员工离职承诺书.: 86实用文件13:供应商保密协议: 87实用文件14:对外交流接待申请审批表. 90实用文件15:对外信息发布审批表实用文件16:商业秘密应急事件报告表实用文件17:对外合作单位保密资质审查表93实用文件18: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入库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94 第一章 商业秘密基础知识 3、经营信息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 第一节商业秘密概念简介 1、商业秘密的定义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2、技术信息 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 【以案释疑】 案例1、客户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案情简介】原告经营酒曲及酿酒设备,经长期积累形成汇集有众多客户的名单。被告入职原告公司,岗位为市场营销,接触到客户名单;被告就职期间与原告签订有保密协议,工作多年后离职;后原告发现有人冒充公司员工向客户推销酒曲和酿酒设备;原告调查后发现冒充者为被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并赔偿损失。 【问题解析】原告的名单包括客户信息近千条,采用管理软件进行管理,系统将客户分为初次联系、潜在客户、跟单客户、商机客户、成交客户等类别,系统还记录有客户的交易时间、交易内容等特殊信息;故法院认定原告的客户信息构成商业秘密,被告构成侵权。 【温馨提示】仅是简单列举的客户名单不构成商业秘密,还应提供与客户相关的综合信息,包括需求类型,交易习惯等区别于公知信息的深度信息,这样的客户信息整体才能构成商业秘密。 案例2、实验数据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案情简介】被告在原告公司的岗位为化学研究员。《劳动合同书》约定,被告必须遵守《员工手册》、《保密协议》等制度。原告发现,被告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数个文件,文件中包括与药物研发相关的大量实验数据。原告认为,这些文件未以任何形式公布于众,属于技术秘密;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第二节商业秘密构成要件 企业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必须同时满足“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三个要件,才会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问题解析】被告认为,实验数据中涉及的化合物为公知信息,文件涉及的实验数据是简单组合,不属于商业秘密。法院认为,基础化合物公知并不能说明对公知化合物组合利用的方式也是公知的,实验数据构成商业秘密,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 1、秘密性 【温馨提示】实验数据包括积极的数据以及负面的数据,这些数据的取得,需要权利人投入时间和财力才能获得;即使是负面的实验数据,仍然有助于规避错误的研发路线缩短开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具有商业价值。如果企业对实验数据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待合保密性的要求,通常可以被认定为商业秘密,依法受到保护。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指相关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体是指企业请求保护的信息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 1.1秘密性的判断标准 案例3、从多份文件总结提炼的技术信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吗? 秘密性的判断标准应考虑三个要素: 【案情简介】某公司主张的技术秘密体现于多份研发记录文件中;被告系原告员工,与原告签署有《关于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无利益冲突协议》等文件,约定被告负有保密义务,并对商业秘密的范围、被告承担保密义务的方式进行了约定。后被告入职A公司,并向A公司披露掌握的商业秘密,A公司使用商业秘密生产并销售产品。原告认为被告及A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问题解析】原告提交有多份研发记录文件,可以证明其长期从事与涉案商业秘密相关的研发工作,且体现了涉案商业秘密的主要内容,被告以及A公司擅自使用原告的商业秘密,构成侵权。 【温馨提示】技术秘密通常以图纸、工艺规程、实验数据等形式体现,如果企业提供多份技术资料载体,并主张技术秘密是从这些文件中总结、概括、提炼获得,只要这种总结、概括、提炼在载体文件中均有对应或者能够推断出来,这些具有秘密性的技术方案就可能构成商业秘密,企业有权依法主张权利要求保护。 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通过观察上市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所屈领域的相关人员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该信息 2、价值性 3.2认定采取保密措施的常见情形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指企业请求保护的信息因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 2.1价值性的判断标准 商业秘密价值性的判断通常考虑信息是否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商业价值,能否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2.2认定具有价值性的常见情形 能够实施,并实现一定创新目的,达到一定创新效果的 能够对权利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 【以案释疑】 案例4、如何在商业秘密日常管理工作中采取有效保密措施? 【案情简介】晋江某公司与吴某签订有《劳动合同书》,合同记载有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公司告知员工,鞋样款式属于商业秘密;普江某公司多次开会向设计人员强调鞋样款式属于商业秘密,并有会议记录为证。郭某曾任公司设计部经理,离职后联系吴某,吴某通过微信向其发送公司多款尚处于保密状态的鞋样款式,后被公司发现。晋江某公司认为郭某等侵害商业秘密。 3、保密性 商业秘密的保密性,是指企业为防止其商业秘密泄露而采取的合理保密措施。 3.1保密性的判断标准 【问题解析】一审法院认为晋江某公司没有对涉案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不构成商业秘密;二审法院认为通过劳动合同记载有保密约定、会议记录要求员工保密、研发办公室设置有监控等措施,可以证明晋江公司有保密意图和要求,说明晋江公司采取有合理的保密措施,郭某等人的行为构成侵害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保密性的判断通常考虑保密措施是否具有以下三个要素: 【温馨提示】未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企业应当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采取可识别的保密措施,相关的措施可由多种手段构成,以提升保密措施的可识别性;但是也不必为追求完美而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应当结合自身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合理的、可识别的保密措施。 案例5、企业仅与员工签署竞业限制,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 【案情简介】黄某在某实业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某实业公司与某国外客户发生持续的交易,形成有稳定的交易关系。黄某辞职后,投资设立某纺织品公司。某纺织品公司设立后,该国外客户基于对黄某的信任,随即与之建立业务关系。某实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决黄某停止侵害商业秘密。 第三节商业秘密泄密常见场景 商业秘密泄密包括内部泄密与外部获取两大情形,主要包括十种常见泄密场景: 【问题解析】法院认为,原告某实业公司没有明确被告黄某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而仅限制被告黄某在一定时间内与原告客户进行业务联系,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 【温馨提示】竞业限制协议是限制劳动者从事竞争业务,保密协议则是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相关信息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必须具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要件,包括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不是单纯约定竟业限制就可以实现的;单纯的竟业限制约定,即便目的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但由于该约定没有明确用人单位保密的主观愿望和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的范围,因而不能构成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 1、内部泄密 案例6、规章制度提出有保密要求,是否可以认为是采取了保密措施? 【案情简介】原告经营化工设备等业务,对客户名单等商业信息建立有保密制度,提出有保密要求。被告担任原告销售副总,掌握原告客户名单信息。后被告成立公司,经营与原告公司相同的产品并销售给原告公司的客户。原告认为,被告掌握且明知原告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仍非法使用,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请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