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低空经济大事记与2026年投资展望 证券分析师:李景星S0370522090001 行业评级:增持 前言 2025年是我国低空经济从试点探索转向“体系化落地、规模化商用”的关键之年,产业上下各环节硕果累累、全年表现可圈可点:(1)政策制定层面完成从顶层框架到实操细则的跃迁;(2)空域放开与管理实现突破性进展;(3)标准体系建立进入快速完善期;(4)基础设施建设按下快进键;(5)eVTOL与无人机双线突破;(6)技术突破聚焦安全与效率,固态电池、航空级电机等动力技术不断进步,国产替代成果喜人;(7)运营与应用从试点走向常态化;(8)多地成立产业投资基金;(9)产业多方围绕政企合作与生态共建,基础设施与服务支撑,商业运营与场景落地,技术融合与产品研制四个方面开展合作,eVTOL厂商产能持续扩张,多家制造工厂建成。 展望2026年,低空产业将迎来五大发展趋势:空域管理更加精细化、低空基础设施密集铺设、低空物流保持快速发展、技术能力持续升级和eVTOL走向商业运营。2026年低空产业的投资主线可聚焦三大方向:一是核心制造环节的国产替代与量产能力,重点关注具备适航取证能力的eVTOL整机企业及高壁垒零部件(如高能量密度的固态/半固态电池、飞控系统、轻量化复合材料)供应商;二是低空新基建与运营服务,包括垂直起降场、能源补给站、5G-A低空智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已形成稳定现金流的低空物流、工业作业、文旅观光等运营平台;三是自动化智能制造与供应链升级,随着eVTOL、无人机的百架级订单涌现和新工厂建成,具备柔性产线、智能检测与高效组装能力的自动化装备企业将成为支撑产业降本扩产的关键赋能者。 同时,区域产业集群(如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低空铁三角”)和政策试点城市(深圳、合肥、成都等)将持续吸引资本集聚,建议投资者优先布局技术壁垒高、商业模式清晰、与头部整机厂深度绑定的企业,把握低空经济从“示范应用”迈向“经济规模”的黄金窗口期。 目录 2025年低空经济大事记汇总 2025年低空经济十大事件 1、中央空管委部署低空管理专项措施,建立空域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厘清职责分工,迈出低空资源释放的第一步。2、《十五五规划建议》发布,指出低空经济是国家未来五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奠定其作为新质生产力代表的长期重要地位。3、发改委发布《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精准界定了产业核心环节,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产业范畴与核算口径。4、新《民航法》通过,从法律层面为空域资源分配、适航审定、飞行管理、技术创新、应用拓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低空发展从此有法可依。5、12月局方适航司发布《动力提升航空器适航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为eVTOL的型号合格审定提供了国家级的通用标准参考。6、多地空域管理能力进一步升级,上线省级、市级低空空域管理平台,并划设了详细的低空适飞空域范围。7、中央空管委发布《国家级和省、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功能要求(1.0版)》和《信息交互规范(1.0版)》,系统性提升低空管理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能力。8、深圳市积极打造“低空之城”样板城市,先后发布《深圳市低空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方案(2024—2026年)》和《深圳市低空起降场布局规划(2026-2035)》,低空基础设施的建设进程处于全国领先。9、亿航EH216-S于3月获OC,作为全球首个“四证齐全”的eVTOL机型,正式开启商业化运营之路。10、低空物流市场快速增长,美团无人机2025年底累计完成订单超78万单,全年月均配送2.75万单,较去年同比增长65%;顺丰丰翼2025年飞行超29万架次,同比增长26%;飞行航程超188万公里,同比增长42%。 一、政策回顾:顶层设计有的放矢,地方跟进因地制宜 1.1顶层设计:首先解决空域管理、跨部门/跨地区工作机制、产业范围划定与统筹三大问题 •2025年开年,政府工作报告为低空经济全年发展奠定“安全健康”的基调,一方面是指低空飞行活动开展中应将“安全”放在首位,另一方面是指产业发展需健康有序,避免盲目扩张,重复建设、以次充好、一拥而上的情况。紧接着,中央空管委部署低空管理专项措施,建立空域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厘清职责分工,迈出低空资源释放的第一步。民航局也积极响应,成立通航与低空领导小组,旨在解决跨部门、跨地域协调问题。 •年中发改委积极发声,在新闻发布会强调“三先三后”原则,进一步指引行业走向的安全稳健的发展路径。9月在AI产业爆发之际,交通运输部鼓励构建“AI+交运”的智能交通模式,尤其适用于在低空空域管理中面临的“高频高密高复杂”难题。10月《十五五规划建议》发布,指出低空经济是国家未来五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奠定其作为新质生产力代表的长期重要地位。年末,发改委发布低空经济统计分类标准,细化明确产业范畴与核算口径。 •整体来看,我们认为国家对于低空经济发展方向的规划愈发明确,对产业发展的堵点、难点有着精准把握:2025年顶层工作主要围绕空域管理、跨部门/跨地区工作机制、产业范围划定与统筹这三方面展开,尤其针对空域资源“怎么放开、怎么管控、怎么协调”的首要难题已经在管理体系设计上初具雏形。 1.2地方跟进:长三角/大湾区/川渝地区率先发力,成为全国典范 地方层面,各地依据自身产业情况积极跟进中央政策,长三角、大湾区、川渝地区率先发力,成为全国典范。 •以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聚焦eVTOL集群化发展,凭借其大飞机产业基础,汇聚超半数eVTOL头部厂商,包括御风未来、峰飞航空、沃兰特、时的科技等,提出“世界eVTOL之都”的目标,要求具备超500架新型航空器批量化生产制造的能力,形成800亿元的核心产业规模。 •以深圳、广州为核心的大湾区强调全面综合发展,一是强化自身无人机产业链优势,巩固其“无人机世界工厂”的地位;二是完善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深圳明确提出到2026年底建成10个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和2个特色产业园区,建成低空起降点1200个以上,开通商业航线超1000条,覆盖载人、载货等多个领域,建成全球首个低空智能融合系统(SILAS)一期,并启动二期建设。三是提供配套支持体系,广东省发布《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低空金融十二条”和广东省低空经济人才培育服务平台,从资本、人才、服务多方面给予支持。 •川渝地区重点探索山地低空应用模式,充分发挥其山区地形高低差异显著的特点,重庆计划至2026年底建成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为支撑的城市空中交通一体化管理系统,新建通航起降点1500个以上,实现低空飞行“乡乡通”;四川则凭借其飞机制造和空管系统研发的产业基础,重点发力通用机场建设、低空飞行服务管理能力提升、低空整机装备攻关、低空动力装备攻关、无人机反制装备攻关等。 1.2地方跟进:长三角/大湾区/川渝地区率先发力,成为全国典范 资料来源:公开文件整理汇总,金元证券研究所整理 1.3立法保障:新民航法通过,低空发展从此有法可依 •2025年12月,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正式通过,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提到:(1)划分空域应当兼顾低空经济发展…使空域得到合理、安全、充分、有效利用;(2)国家采取措施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推动建设民用低空飞行和应用相关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健全适应低空经济发展要求的适航审定、飞行管理等制度和标准;(3)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制定低空经济相关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措施,鼓励低空经济领域技术创新和应用拓展,促进低空经济发展。在新民航法中低空经济正式被纳入法律体系,从法律层面为空域资源分配、适航审定、飞行管理、技术创新、应用拓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新增“低空飞行违法处罚”条款,将无人机“黑飞”行为纳入规制范畴,明确对违规飞行的处罚措施,从法律层面强化低空安全底线,严惩“黑飞”有法可依。 •地方层面,广州、苏州和无锡发布《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使低空经济发展得到当地法规的强力支持,促进低空经济产业标准化、规范化。 二、发展框架:空域规划日渐清晰,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2.1低空空域:各地适飞空域范围逐渐细化 •2025年,安徽、浙江、江苏、上海划设了详细的低空适飞空域范围,可通过低空飞行服务平台查询,极大释放了微轻小无人机的飞行空间。此举推动低空飞行从无序走向规范,使合规流程得以简化,避免因过度追求绝对安全导致压抑市场化发展,同时兼顾安全底线,在安全和发展中取得平衡。 •从目前工作开展来看,空域资源的释放遵循“先试后行、层层递进”的思路,以安徽为代表,其建立了“固定”与“临时”空域和航线的分层制度,在物流、文旅、应急等场景中,当临时空域和航线的使用达到一定频率,可升级成为为年度固定资源,实现空域资源利用的最大化。2025年,安徽获批空域30个,较去年同比增长43%,获批航线27条,同比增长50%,均创下新高,对各地都具备学习借鉴意义。 2.2(1)国标行标:无人机识别码推出,eVTOL适航审定加速 2025年低空经济产业建立了涵盖国标、行标、地标和团标的多层级标准体系。 •国家标准方面,工信部等部门于年底接连发布了3个强制性国家标准,针对民用无人机的标记、识别、登记推出20位字符的无人机唯一识别码,相当于为无人机颁发身份证,解决“一机多码”、“无码飞行”等无序飞行问题。11月,中央空管办加强规范低空管理系统建设,发布《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功能要求(1.0版)》和《信息交互规范(1.0版)》,明确“国家—省—市”三级平台架构,统一空域管理、飞行申报、数据共享等核心模块接口,要求实现飞行计划“一键申请、一网通办”和智能备案秒级批复,并组织各地空管协调委学习;为各地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系统构建提供了清晰指引。 •行业标准方面,12月局方适航司发布《动力提升航空器适航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为eVTOL的型号合格审定提供了国家级的通用标准参考,有利于eVTOL厂商在局方下发定制化专用条件之前减少沟通和等待成本,显著提高了适航审定的速度,缩短取证周期,为eVTOL商业化按下加速键。 2.2(2)地方标准:多地出台标准体系,深圳迈入2.0时代 •地方标准方面,2024年底至2026年初,苏州、武汉发布了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广州于4月发布《起降场选址与建设技术指引》,是国内首个市级层面的低空起降设施建设标准;广东省针对海岛物流、农业生产、测绘工程三个具体的低空应用场景发布了4项地方标准,形成“海陆空”全场景应用标准矩阵,填补行业空白,引领技术革新;海南也针对基础通用、飞行保障、研发制造、基础设施、场景应用五大领域的标准体系框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则是在已有的低空标准体系1.0的基础上发布2.0版本,构建A–H八大子体系并突出“体系化、协同化、动态化”特点,采用“纵向三层+横向两翼”的立体化设计,覆盖飞行活动、基础设施、设备技术、运行管理、应用场景等多个关键领域,计划2026年重点补齐安全监管、运行规范等领域的底线标准,2028年通过试点升级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深圳经验。 2.2(3)团体标准:聚焦细分领域,快速技术补位 •团体标准方面,江苏交运学会发布《低空空域划设(提报)指南》和《低空起降场(点)布设指南》,对全省低空空域建立了分类报批的规范体系;民用机场协会和气象服务协会针对低空基础设施标准的空缺,分别发布《低空经济基础设施框架指引》和《低空经济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要求》,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参考。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协会则针对低空通信技术标准的空缺,发布《低空通信网络建设规范》和《航迹数据定义及数据接口要求》,为低空经济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整体而言,2025年是我国低空经济标准体系从“框架搭建”向“体系化落地”全面提速的关键一年,国标、行标、地标、团标“四位一体”协同推进,由国家推行“强制性”标准,筑牢安全底线;由各部门(民航局、工信部等)推行“推荐性”标准,完善低空航空器适航、飞行性能、通信导航、起降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