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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边界调整机制、第6条信用额度和国内碳定价工具:亚太一体化建议

2025-06-06ADB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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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边界调整机制、第6条信用额度和国内碳定价工具:亚太一体化建议

Dil B. 拉胡特,亚洲开发银行学院研究与高级研究员、副院长;Shingle 塞巴斯蒂安,政策与管理研究系(DoPMS)研究学者,印度新德里Teri高级研究院;Gopal K. 萨兰吉,政策与管理研究系(DoPMS)副教授兼系主任,印度新德里Teri高级研究院最近发布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排放差距报告强调,实现1.5℃目标需要在2030年减排42%,在2035年减排57%(UNEP 2024)。然而,目前全球的努力据估计不足,从而迫切需要各部门加速采取更雄心勃勃的行动以减轻迫在眉睫的威胁人类活动引起的气候变化已经从遥远的担忧转变为紧迫的现实,因为温室气体持续破坏地球的自然系统,直接影响人类福祉,也间接影响人类福祉。从极端天气事件到海平面上升和栖息地破坏,气候变化的影响广泛、不可避免、影响深远、强烈,并且在发展中国家更为明显,这些国家有限的财政资源、薄弱的基础设施以及对农业等对气候敏感的一级产业的严重依赖加剧了它们的脆弱性。应对这场危机需要紧急但长期的解决方案,因为逆转其影响的时限远远超出了即时修复的范围。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层面,挑战往往源于地理脆弱性——低洼沿海地区面临沿海洪水和热带气旋风暴潮的困扰,而干旱地区面临日益加剧的干旱。另一方面,山区地区面临山洪、景观变化和其他生态系统干扰的风险。由于脆弱国家在社会经济条件和行动能力上持续存在且不断扩大的差距,这个问题更加复杂化。该地区的国家低下的恢复能力进一步加剧了这些国家的脆弱程度和强度(IMF 2019)。应对气候变化的危害使得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到1.5°C的预期水平以及采取措施增强该地区国家的适应能力成为当务之急。碳边境调节机制、第六条信用额和国内碳定价工具:关于在亚洲和大洋洲整合的建议 ADB政策简报第2025-12号(六月)相比之下,欧洲拥有约1000吉瓦,北美约700吉瓦(Maguire 2025)。这种可再生能源的显著增长突显了亚洲在可再生能源扩张中的领导地位,这主要是由气候变化考虑因素驱动,同时伴随着为不断增长的人口提供充足能源服务的需要,以及加强区域能源安全。然而,为了与全球气候目标保持一致,亚洲和太平洋经济和社会委员会(UNESCAP)强调该地区需要增加约7000吉瓦的可再生能源。在区域层面,亚洲和大平洋在减轻气候灾害方面具有关键重要性,考虑到其对全球排放的巨大贡献以及其独特的地理地形和经济挑战,这些挑战要求采取紧急、有针对性、因地制宜的气候行动。该地区22个国家参与V20集团的参与清楚地表明了该地区对气候变化灾害的脆弱性。2023年,亚洲和大平洋地区约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60%,总量为54.5 Gt CO e,2由快速工业化、快速城市化、对化石燃料高度依赖以及不断增长的热带雨林破坏所驱动。该地区占全球化石燃料-基础CO排放量的62.4%,占全球与能源相关的2CO排放。其中,工业燃烧2它作为一个重要的贡献者,代表了该地区温室气体排放的15.3%(ESCAP 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PRC)独自就占全球工业排放的约28%,这得益于其钢铁、水泥和化学品的生产——这些行业本质上能源密集且依赖化石燃料(ESCAP 2024)。然而,在过去十年中,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在可再生能源容量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2024年,该地区新增了创纪录的450吉瓦可再生能源容量,使其总容量达到约2500吉瓦。应对气候变化不足,随着美国(US)最近退出《巴黎气候协定》,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将持续恶化,导致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不稳定。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估计,到2030年,对于48个发展中国家而言,从2023年到2030年,每年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减少污染的成本预计将高达5.5万亿美元,约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8%(UNCTAD未注明年份)。在 globale 规模上,预计到2030年将为8-9万亿美元(Monar 2024)。 然而,亚洲和太平洋国家的工业脱碳面临重大内部挑战,特别是在依赖高耗能和难以减排工艺的钢铁、水泥和化工等行业。尽管这些大规模工业对维持地区国家增长势头至关重要,但将这些行业转型到低碳增长路径并非一帆风顺,并常常遇到技术、金融、市场相关和能力相关限制。对于这些通常处于商业化早期阶段的行业而言,引入新兴低碳技术,如基于氢的生产或碳捕集与封存,即使在今天仍然成本高昂。联合国(UN)一直强调发展中国家需要在经济增长与可持续性之间取得平衡,同时承认工业化国家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历史责任。这一原则,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各自的能力(CBDR-RC),被认为是国际气候谈判的核心,并推动着全球气候治理。联合国2024年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报告指出,富裕经济体必须解放更多资金资源,向脆弱国家提供技术支持,使它们能够在不加剧气候变化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可持续发展轨迹(UN 2024)。这种做法,除了其他方面之外,确保了发展中国家可以在遵守环境可持续性的同时实现经济增长,通过脱钩机制,使经济增长与国家的排放增长轨迹分离。事实上,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少数国家,如日本,已经通过将排放与GDP脱钩成功实施了脱钩努力。像日本这样的国家可以通过推动这种可持续发展轨迹,为该地区的其他国家提供示范。为了跨越可持续发展轨迹,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国家必须加速其脱碳活动。该地区最受关注的脱碳领域是工业部门,鉴于其目前对温室气体排放的贡献。到2030年实现能源增长,这需要该地区产能的显著扩张。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加速投资、设计创新的金融机制、技术跨越、管理财政和金融激励措施,以及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政策和市场支持(ESCAP 2024)。 碳边境调节机制、第六条信用额度以及国内碳定价工具叠加转型进程。此外,这些国家对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MSME)部门的无组织性质进一步增加了工业脱碳过程的复杂性。此外,现有基础设施改造的高成本给公司预算带来压力,公司通常优先考虑短期盈利而非长期可持续性。基础设施限制也构成了重大障碍,因为行业需要可靠地获取低碳能源(如可再生能源或绿氢),而这些能源的供应往往受到未发展供应链的限制。此外,当与监管要求较宽松国家的企业相比时,这些行业经济竞争力进一步受到运营成本增加的挑战。亚太地区的国家层面贸易措施对工业增长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它们推动创新,吸引外资,并通过将产业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来增强全球贸易竞争力。例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碳定价政策推动产业转向清洁技术和更绿色的实践。然而,这些好处伴随着高合规成本、全球市场竞争力下降和基础设施差距等挑战,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水泥和钢铁等高耗能产业面临独特的障碍,面临减缓或搬迁的风险。在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取得平衡对地区工业韧性至关重要。在这种情况下,欧盟(EU)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成为一项关键的监管措施,影响着该地区国家的全球贸易和产业实践,直接关联到所概述的更广泛挑战,如产业脱碳和全球贸易竞争力。通过向来自排放标准较宽松国家的进口商品征收碳税,CBAM旨在防止碳泄漏,同时鼓励低碳转型。此外,CBAM也有意设计来为欧盟本身及其成员国(欧洲委员会2023年)产生收入。CBAM的收入预测表明,到2040年,CBAM将每年调动超过800亿美元。对于亚洲及太平洋地区,许多产业高度依赖化石燃料,CBAM既带来挑战也带来机遇。它有风险削弱该地区的出口竞争力,尤其是在钢铁和水泥等高碳排放行业。这一挑战对 本研究旨在探索当这些国家向全球贸易开放时,对高碳排放产业的依赖如何加剧亚太地区的脆弱性,这种开放往往受到严格的气候目标的驱动。欧盟气候政策,包括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等机制,对来自该地区的碳密集型进口施加额外的关税负担,可能影响亚太地区出口的竞争力,并重塑贸易格局。本研究考察了该地区的产业如何通过向清洁生产流程转变以及加大低碳技术投资进行范式转变,从而实现产业脱碳。它还探讨了现有的特定国家隐性和显性的碳定价工具,例如印度的节能证书(ESCerts)和新加坡的碳税,是否可以协调或使其具有互操作性,以与CBAM定价方案保持一致,从而帮助这些国家顺利应对不利影响。本文结构如下。在第二节中,它深入探讨了CBAM的相关设施,而在第三节中,它探讨了与现有气候全球治理体系(如CBDR-RC)以及由世界贸易组织(WTO)管理的全球贸易体系相似的措施之间的差异。第四节阐述了CBAM对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影响。第五节介绍了将CBAM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价格联系起来的机制。第六节分析了将现有的国内碳定价工具(隐性和显性)与CBAM联系起来的潜力,最后第三节提供了结论性意见和政策建议。中小微企业是本地区就业和居民生计的重要来源。研究表明,该地区近98%的企业是中小微企业。cbam:其框架、产物与根深蒂固的挑战cbam是欧盟在其绿色协议中引入的政策框架,于2019年通过。该机制旨在与欧盟实现到2030年至少减排55%和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更广泛目标相一致。cbam是欧盟现有碳定价架构的延伸,通过eu-ets建立,是“适应55”立法包的核心组成部分。该包罗括 CBAM采用详细流程来估算进口商品中嵌入的排放量。进口商被要求报告其产品相关的直接和间接排放。直接排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释放的排放,而间接排放包括在制造业、供暖或制冷中使用的电力产生的排放。这种全面的报告确保了从原材料开采到最终产品运输的所有排放都被计算在内。CBAM的方法与国际标准一致,例如温室气体协议,该协议提供了量化和管理温室气体排放的框架。CBAM框架仅适用于范围1和部分范围2排放,这意味着它关注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排放和电力消耗的间接排放,但暂时排除了更广泛的供应链排放(范围3)。然而,对于许多亚洲和太平洋出口商来说,这种方法带来了重大的合规挑战。与拥有长期建立的碳定价体系的欧盟不同,该地区许多经济体,如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越南,要么碳定价力度较松,依赖不同的排放核算框架,要么完全不了解碳定价机制。这种不匹配给出口商带来了直接的成本劣势,他们必须要么调整生产过程,要么支付CBAM证书费用才能进入欧盟市场。cbam最初针对六个行业: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气。这些行业是根据其高排放强度和碳泄漏风险显著而选择的。它们共同代表欧盟-ets涵盖的行业排放量超过50%。对这些行业的关注凸显了欧盟解决对碳排放做出重大贡献的行业战略。这些行业是几个亚洲和太平洋国家的关键出口行业。例如,中国、印度和越南是主要的钢铁和铝出口国,而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有大量的化肥生产。cbam施加的额外成本可能会削弱它们的价格竞争力,使其更难以与欧盟国内生产商竞争。影响欧盟的内部气候战略及其对外关于全球气候合作的关系(EU 2023)。CBAM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共同构成一个连贯的战略,以实现欧盟雄心勃勃的气候目标,同时财政支持其气候和能源转型目标。 ADB政策简报第2025-12号(六月)CBAM产生的资金可以进一步增强欧盟气候计划,推动向低碳经济转型。CBAM证书产生的收入旨在成为欧盟预算的一种新的“自有收入”。具体而言,75%的CBAM收入将分配给欧盟预算,而成员国将保留剩余的25%。这种分配策略是欧盟收入来源多样化的一项更广泛的计划的一部分,特别是为了支持根据“下一代欧盟”复苏计划借入资金的偿还。通过将CBAM收入纳入预算,欧盟旨在加强其用于各种计划,包括针对气候行动和绿色转型的计划的财政基础。然而,CBAM收入的特定分配一直是一个争论话题。一些利益相关者主张将这些资金用于国内工业脱碳工作,而另一些人则建议将一部分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在其气候减缓和适应工作中。CBAM收入精确使用的最终决定将旨在使欧盟的气候、能源和税收政策与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保持一致的措施。CBAM,表面上看,旨在解决碳泄漏问题,这可能是由于欧盟严格的ETS规范而导致的分支问题,企业可能会将运营转移到碳定价法规较宽松的地区以避免成本。这些严格规范源于欧盟ETS,该机制对排放实施逐步收紧的配额限制,并要求行业购买许可证,使碳密集型生产成本日益增加。相比之下,像中国这样的国家已经启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