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1)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根据注册人要求提交报告的较短期间内)提交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并且(2)在过去90天内受制于此类提交要求。是 ☒ 否 ☐ 标明是否注册人在过去12个月内(或注册人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间内)已按照《S-T条例》第405条(本章§232.405)的要求提交了所有必需的交互式数据文件,请以对勾标记“☒”表示“是”,以方框标记“☐”表示“否”。 是 ☒ 否 ☐ 标明注册人是否为大型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非加速申报公司,或小型报告公司,或成长型新兴公司。参见《交易所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小型报告公司”和“成长型新兴公司”的定义。 大型加速申报者☐加速申报者☐非加速申报者☒小型报告公司 ☒ 新兴成长公司 ☒ 如果是一家新兴增长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所规定的延长过渡期。☐ 标明是否为壳公司(根据交易所法第12b-2条定义),是 ☒ 否 ☐ 截至2025年5月15日,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7,944,29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COLUMBUS ACQUISITION CORPFORM 10-Q对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季度期间 页 第一部分。财务信息1Item 1.财务报表(未经审计)1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和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1未经审计的简明经营报表,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以及从2024年1月18日(创立)至2024年3月31日的期间2未经审计的股东权益变动(亏损)简要报表(截至2025年3月31日三个月及从2024年1月18日(期初)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报表)3未经审计的简要现金流量表,截至2025年3月31日三个月及从2024年1月18日(成立)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4审计未审合并财务报表附注5Item 2.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17Item 3.关于市场风险的数量和质量披露21Item 4.控制和程序21第二部分其他信息22Item 1.法律诉讼程序22Item 1A.风险因素22Item 2.未注册证券销售及募集资金用途22Item 3.对高级证券违约22Item 4.矿山安全信息披露22Item 5.其他信息22 第一部分 - 财务信息 202531,20243月31日,(未经审计)十二月 总负债、可能被赎回的股份和股东权益(赤字) (1) 普通股已被追溯重述,以反映发行人于2025年3月10日因承销商未行使超额配售权而无需支付对价而丧失的225,000股创始人股份。 随附的注释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 普通股已追溯重述,以反映发行人于2025年3月10日因其作为首次公开募股的承销商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放弃225,000股创始人股份,且未支付任何对价。 随附的注释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随附的注释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COLUMBUS ACQUISITION CORP 未审计的简要现金流量表 COLUMBUS ACQUISITION CORP 注释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2025年3月31日 Note 1 — 组织架构、业务运营及持续经营考虑 Columbus Acquisition Corp(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于2024年1月1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公司成立旨在促成与一个或多个业务或实体(“业务组合”)的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资本重组或类似的业务组合。公司在识别潜在目标业务方面不会局限于特定行业或地理位置。公司目前没有任何特定的业务组合在考虑中,且公司(或其代表)尚未直接或间接联系任何潜在目标业务,也未就此类交易进行过任何实质性讨论,无论形式如何。公司与中国之间的紧密联系可能会使其成为非中国企业不太吸引人的合作伙伴,这种认知可能会潜在地限制或负面影响公司寻求首次业务组合;或者因此可能使公司更有可能与中国总部或其主要运营地在中国境内的公司完成业务组合。公司已选择12月31日作为其财政年度末。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尚未开展任何业务。在2024年1月18日(成立)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该公司的努力仅限于组织活动以及与完成下述首次公开募股(“IPO”)相关的工作,并在IPO完成后,识别出进行业务合并的目标公司。该公司最早将在完成业务合并后才会产生营业收入。该公司将通过首次公开募股所得及私募配售单位(如下定义)的出售收益,以股息和/或利息收入的形式产生非营业收入。 公司管理层对于首次公开募股(IPO)净收益及私募单位(Private Placements Units)的具体应用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尽管实质上全部净收益旨在普遍用于促成一项商业合并。但无法保证公司将能够成功完成商业合并。 该公司的创始人和赞助商是赫拉克勒斯资本管理VII公司,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赞助商”)。公司开始运营的能力取决于通过首次公开募股(见注释3)和向初始股东(见注释4)进行的私募(如下定义)获得充足的财务资源。 2025年1月24日,公司完成了其600万个单位(“单位”)的首次公开募股。每个单位包括一股面值为0.0001美元的普通股,以及在一项初始业务组合完成后有权获得一股普通股的七分之一的权利。单位以每单位10.00美元的发行价出售,总毛收入达6000万美元。公司还授予承销商一项45天的期权,以购买最多额外900,000个单位,以覆盖任何超额认购(见注释3)。 伴随着首次公开募股(IPO)和认股单位(Units)的出售完成,公司向主承销商(Sponsor)完成了234,290单位(“认股单位”)的私募(“私募”)交易,价格为每单位10.00美元,总收益为2,342,900美元,详情见注释4。 交易成本总计1,587,534美元,其中包括900,000美元的承销费,该费用于首次公开募股(IPO)到期日以现金支付,361,000美元的代表股份(详见下文),以及326,534美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在IPO日期,1,007,756美元的现金(扣除用于偿还第5条所述的当时未偿还本金的资金后)存放在信托账户之外(定义见下文),可用于运营资金目的。 伴随首次公开募股(IPO),公司将210,000股普通股(“代表股份”)发行给承销商,该代表股份不可赎回。代表股份的公允价值计入了薪酬 :根据会计准则编号(“ASC”)718,“补偿——股票补偿”(“ASC 718”)被包含在发行成本中。截至首次公开募股(IPO)日期,代表性股份(Representative Shares)的公允价值估计总额为361,000美元。 公司的初始业务合并必须与一个或多个目标企业进行,这些目标企业合计的公允市场价值至少为信托账户余额(如下定义)的80%(减去应缴纳的信托账户收入所得税),并在与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最终协议签署时达成。然而,公司仅会在交易后公司持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更多的流通投票股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足以使交易后公司不必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修订版)(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的情况下才会完成业务合并。公司认为其预期的主要活动不会使公司受到《投资公司法》的约束。没有保证公司能够成功地完成业务合并。 在首次公开募股完成后,管理层已同意至少以每股10.00美元的公允价值出售的首次公开募股中发行的标的单位,将存入一家美国境内信托账户(“信托账户”)。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将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85天的美国政府国库券,或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规则颁布下适用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该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美国政府国库证券,或存入有息或无息的活期存款账户。除了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可能产生的股息和/或利息,若有,则可释放给公司以支付公司可能存在的税款,否则,首次公开募股的所得以及存入并持有在信托账户中的私募配售单位的销售所得,不得从信托账户中释放,直至最早发生的(i)公司初始业务组合的完成,(ii)在股东投票修改公司修订后的章程和公司章程时,如若公司未能在2026年1月22日完成初始业务组合(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其修订后的章程和公司章程延长该期限)(A)修改公司若未能在2026年1月22日完成初始业务组合,则必须赎回公司100%的公众股份的性质或时间(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其修订后的章程和公司章程延长该期限)或(B)与股东权利或业务组合前活动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iii)若公司无法在2026年1月22日完成其初始业务组合,则必须赎回公司全部公众股份,且受适用法律约束。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公众股东均无权或对信托账户有任何形式的利益或权益。 公司将为公众股东提供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的机会,条件为:(i) 初始业务合并的完成;(ii) 若公司未能于规定的合并期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或 (iii) 股东投票通过修改修订后的章程和公司章程(A)以修改赎回100%公众股份的实质或时间,前提是公司未能在规定的合并期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B)涉及股东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的任何其他实质性条款。 该公司已决定,除非在完成交易时该公司拥有至少5000,001美元的净有形资产,否则不得完成任何商业合并,以避免受证券法颁布的规则419的约束。但是,如果该公司寻求与施加任何类型营运资本交割条件的标的业务完成首次合并,或要求在完成该首次合并时该公司从信托账户中拥有最低金额的资金,那么其净有形资产门槛可能会限制该公司完成该首次合并的能力(因为该公司可能需要赎回较少数量的股票),并可能迫使该公司寻求第三方融资,而该融资可能无法获得该公司可接受的条款或根本无法获得。作为 因此,公司可能无法完成该初始业务组合,并且可能无法在适用的时间段内找到另一个合适的标的,如果在有的话。 公司将直至2026年1月22日完成其初次业务组合。若公司未能于2026年1月22日前完成其初次业务组合,除非公司通过修订其修订并重述的备忘录及章程延长该期限,否则公司将:(i)除清算目的外停止所有运营;(ii)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进行赎回,但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后,按每股价格赎回公众股份,该价格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额,包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以及此前未向公司支付税款而未释放的资金(扣除最多10万美元的利息以支付解散费用),再除以当时流通的公众股份数量,该赎回将完全终止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益(包括进一步接收清算分配的权利,若有),受适用法律约束;(iii)在赎回后合理可能的范围内,经其剩余股东及董事会批准,进行清算和解散,均需遵守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所承担的为债权人提存索赔的责任以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对于公众权益或私募权益,将无赎回权或清算分配,若公司未能于2026年1月22日前完成其初次业务组合,这些权益将作废。 持续经营考虑因素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拥有894,161美元现金,营运资本为871,816美元。公司已发生且预计将继续发生重大成本,以维持其上市地位,并在寻求完成业务合并的过程中产生重大交易成本。公司不认为需要筹集额外资金来满足其业务运营所需的支出。然而,如果公司识别目标业务、开展深入尽职调查和谈判业务合并的成本估算低于实际所需金额,公司可能在初始业务合并前缺乏足够的资金来运营其业务。此外,公司可能需要获得额外融资,无论是为了完成其业务合并,还是因为其需要在其业务合并完成后赎回大量公共股份,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发行额外证券或因该业务合并产生债务。 根据ASC Subtopic 205-40《财务报表——持续经营》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评估持续经营方面的考量时,可能需要通过贷款或从其赞助商、股东、高管、董事或第三方获得额外投资以筹集资金。公司的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