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美股财报]:Columbus Acquisition Corp 2025年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Columbus Acquisition Corp 2025年季度报告

2025-05-15 美股财报 木子学长v3.5
报告封面

指明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有效期内)按照S-T规则405(本章节的第232.405节)的规定提交了所有必须提交的交互式数据文件。是 ☒ 否 ☐ 请通过勾选标志标明注册者是否为大型加速报告人、加速报告人、非加速报告人、较小报告公司或新兴成长公司。参见《交易所法案》第12b-2规则中“大型加速报告人”、“加速报告人”、“较小报告公司”和“新兴成长公司”的定义。 请勾选是否为空壳公司(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定义)。是 ☒ 否 ☐ 截至2025年5月15日,共发行并流通7,944,29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1美元。 目录 第一部分 – 财务信息 随附的备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有机组成部分。 备注1 — 组织、业务运营及持续经营考量 哥伦布收购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空壳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18日。公司的成立目的是实施与一家或多家企业或实体(以下简称“业务组合”)的合并、股权交换、资产收购、股权购买、资本重组、重组或类似业务组合。公司寻找潜在目标企业的努力不会局限于特定行业或地理位置。公司目前没有考虑具体的业务组合,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任何人)也没有直接或间接接触任何潜在目标企业,也没有就此类交易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正式或非正式讨论。公司与中国的紧密联系可能会使其成为非中国基地目标公司的吸引力较低,这种看法可能会限制或对我们的初始业务组合搜索产生负面影响;或者因此,公司更有可能与中国基地公司或在中国拥有大多数业务运营的公司达成业务组合。公司已选定12月31日为其会计年度结束日。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尚未开始任何运营。从2024年1月18日(成立)至2025年3月31日的期间,公司的努力仅限于组织活动以及完成以下所述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的相关活动,IPO之后,寻找一家目标公司进行业务合并。公司最早将在业务合并完成后产生运营收入。公司将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和私募配售单位(下文定义)所获得的收益,产生非运营收入,形式为股息和/或利息收入。 公司管理层对首次公开募股和私募配售单位净收益的具体应用拥有广泛的裁量权,尽管几乎所有净收益都计划用于完成业务合并。无法保证公司能够成功完成业务合并。 公司的创始人和赞助者是百利丰资本管理七公司,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赞助方”)。公司开始运营的能力取决于通过首次公开募股(见注释3)和以下定义的私募(见注释4)获得充足的财务资源。 2025年1月24日,公司完成了其600万份单位(“单位”)的首次公开募股。每个单位包括一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以及一个在完成初步商业合并后获得一股普通股七分之一的权利。单位以每单位10.00美元的价格出售,总募集资金6000万美元。公司还授予承销商一项为期45天的期权,以购买最多900,000个额外的单位,以弥补可能存在的超额配售(参见第3条注释)。 同时完成IPO和单位出售后,公司完成了向发起人出售234,290个单位(“私募单位”)的私募发行(“私募发行”),每个私募单位售价为10.00美元,总收益为2,342,900美元,具体见第4号注释。 交易费用总计为1,587,534美元,其中包括900,000美元的承销佣金,该佣金在IPO截止日期以现金支付,361,000美元的代表股份(下文讨论),以及326,534美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在IPO日期,现金1,007,756美元(扣除用于偿还第5项注释所述的当时未偿余额的资金)存放在以下定义的信托账户之外,可用于营运资金。 与首次公开募股(IPO)同时,公司向主承销商发行了210,000股普通股(以下简称“代表股份”),这些股份不可赎回。根据会计准则汇编(“ASC”)第718号,“薪酬——股票薪酬”(“ASC 718”)的规定,代表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薪酬计入发行成本。截至IPO日期,代表股份的估计公允价值总计为361,000美元。 公司首次业务合并必须与一家或多家目标公司进行,这些目标公司合并后的总公允市场价值至少为以下所述信托账户余额的80%(扣除信托账户所得收入的应纳税额),在签订有关首次业务合并的最终协议时。然而,只有当交易后的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已发行投票证券的50%或更多,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得足够的控制权,使交易后的公司不必根据修订后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法”)登记为投资公司时,公司才会完成业务合并。公司认为,其预期的主营业务活动不会使公司受到投资公司法的约束。公司无法保证能够成功完成业务合并。 在IPO结束之后,管理层已同意将至少每份在IPO中出售的公众股份对应的单位中的10美元持有在美国的信托账户(“信托账户”)中。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将仅投资于到期日为185天或更短的美国政府国库券,或符合《投资公司法》下第2a-7条规定的条件的市场货币基金,这些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的美国政府国库证券,或者存入带息或不带息的活期存款账户。除非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产生的股息和/或利息可能释放给公司以支付公司的税负(如果有),否则IPO所得款项和存入信托账户并持有的私募配售单位的款项,不得从信托账户中提取,直到以下条件最早满足时:(i)公司完成其初始业务合并;(ii)股东就修改公司修改后的章程和条款进行投票,正确地赎回全部公众股份,如果公司未能按2026年1月22日前完成初始业务合并(除非公司通过修改修改后的章程和条款延长此期限),或者(B)关于任何其他与股东权利或业务合并前的活动相关的条款;以及(iii)如果公司无法按2026年1月22日前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则赎回公司全部公众股份,但需符合适用法律。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公众股东对信托账户均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公司将为公众股东提供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赎回其所有或部分公共股份的机会:(一)在首次业务合并完成之后;(二)如果公司无法在规定的合并期间内完成首次业务合并,根据适用的法律;(三)股东投票同意修改修改并重新制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以调整赎回100%公共股份的实质性或时间性义务,前提是在规定的合并期间内,公司尚未完成首次业务合并;(四)与任何其他关于股东权利或首次业务合并活动前的实质性规定相关的条款。 公司已决定,除非公司在完成任何商业合并后拥有至少5,000,001美元的净有形资产,否则不完成任何商业合并,以避免受到《证券法》下颁布的第419条规则的约束。然而,如果公司寻求与目标业务完成初步商业合并,而该目标业务对营运资本或要求公司在完成此类初步商业合并后从信托账户中拥有最低金额的资金,其净有形资产门槛可能限制公司完成此类初步商业合并的能力(因为公司可能需要赎回较少的股份),并可能迫使公司寻求第三方融资,这可能不符合公司可接受的条件或根本不可用。因此,公司可能无法完成此类初步商业合并,并且公司可能无法在适用时间内找到另一个合适的靶标,如果有的话。 公司须于2026年1月22日前完成其初始业务合并。如果公司无法在2026年1月22日前完成初始业务合并,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其修订后的章程和协会章程延长该期限,公司将:(一)除清算目的外停止所有运营;(二)在合理但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时间内,以每股现金价格赎回公众股份,该价格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信托账户中资金产生的利息(减去支付清算费用至多10万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未偿还的公众股份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有),受适用法律约束;(三)在赎回后尽可能快地,在获得其剩余股东和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清算和解散,每项均须遵守其在开曼群岛法律下的义务,为债权人提供索赔,以及满足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关于公众权利或私募权利,将不存在赎回权或清算分配,如果公司无法在2026年1月22日前完成初始业务合并,这些权利将一文不值。 持续经营考虑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拥有现金894,161美元和营运资金871,816美元。公司已经产生并在未来预期将继续产生维持其上市地位的大量成本以及为完成业务合并产生的重大交易成本。公司认为,为确保运营业务所需的资金,公司无需募集更多资金。但是,如果公司对确定目标业务、进行深入尽职调查和谈判业务合并的成本估计少于实际所需金额,公司在初始业务合并前可能资金不足,无法运营业务。此外,公司可能需要为了完成业务合并而获取额外融资,或者在业务合并完成后,由于其有义务赎回大量公司公众股票,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在与该业务合并相关的过程中可能需发行额外证券或承担债务。 关于公司根据ASC子主题205-40《财务报表的列报——持续经营》评估持续经营因素,公司可能需要通过贷款或其赞助人、股东、高管、董事或第三方的额外投资筹集额外资本。公司的高管、董事和赞助人有义务,但不是强制性义务,在他们认为合理的情况下,不定期或在任何时候,以他们认为合理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资金,以满足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因此,公司可能无法获取额外融资。如果公司无法筹集额外资本,可能需要采取额外措施以保持流动性,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缩减运营规模、暂停追求潜在的交易和削减管理费用。公司无法保证在商业可接受的条款下获得新的融资。 该公司流动性状况引发了对该公司能否在自附带的未审计财务报表发行日起的一年内维持经营活动的重大疑虑。管理层计划通过寻求新融资来完成业务合并以应对这种不确定性。如果业务合并至组合期末未完成,而组合期也未延长,将强制清算和随之解散公司,这也会对公司的继续作为经营实体的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在组合期之后如公司被要求进行清算,不对资产的账面金额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调整。公司旨在在组合期末前完成初始的业务合并。然而,无法保证公司能够在一期期末完成任何业务合并。 风险与不确定性 美国及全球的各种社会和政治环境(包括美中之间日益加剧的贸易紧张关系,以及其他关于美国和外国在贸易、经济及其他政策方面实际和潜在转变的不确定性),可能加剧市场波动性和经济不确定性或恶化。 由于这些情况以及持续的俄乌冲突、哈马斯/以色列冲突以及/或未来的全球冲突,公司完成业务合并或与公司最终完成业务合并的目标企业运营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完成交易的能力可能依赖于筹集股权和债务融资的能力,这可能受到这些事件的影响,包括由于市场波动性增加、市场流动性下降导致第三方融资不可用,或者无法获得公司可接受的条款或根本不可用。此行动及其相关制裁对世界经济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或完成业务合并的能力的具体影响目前尚不可确定。财务报表未包括可能源自这些不确定性的任何调整。 注释2 - 重要的会计政策 展示基础 随附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以及遵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和法规编制的。根据管理层意见,为了公允地呈现财务报表,已包含所有必要的常规递延调整。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季度业绩不一定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或任何未来期间可能期望的业绩的指标。这些财务报表应与公司2025年3月31日提交给SEC的2024年度10-K表报中的年度报告一并阅读。随附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简明资产负债表源自包含在10-K表中的经审计资产负债表。 新兴成长型企业状态 该公司根据修订后的1933年证券法第2(a)节以及2012年启动我们的商业创业法案(“JOBS法案”)的定义,属于“新兴成长公司”,可以享受某些豁免,这些豁免适用于其他非新兴成长公司的各种报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无需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审计师确认要求,减少其定期报告和委托书中关于高管薪酬的披露义务,以及豁免对高管薪酬进行非约束性咨询投票的要求,以及豁免对之前未经批准的任何金降落伞支付进行股东批准的要求。 此外,《就业机会法案》第102(b)(1)节规定,新兴成长型企业无需在私营公司(即尚未有证券法注册声明生效或未在《交易所法案》下注册证券的公司)被要求遵守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之前,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