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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财报-
国泰海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登记H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4:前十大股东列表中,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152,000,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5:前十大股东列表中,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124,000,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6:前十大股东列表中,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158,382.968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1)2025年4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朱健先生、李俊杰先生、聂小刚先生、周杰先生、管蔚女士、钟茂军先生、陈航标先生、吕春芳女士、哈尔曼女士、孙明辉先生、陈一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仁杰先生、王国刚先生、浦永灏先生、毛付根先生、陈方若先生、江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另有职工董事1名后续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2025年4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李俊杰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毛宇星先生、谢乐斌先生、罗东原先生、聂小刚先生、潘光韬先生、张信军先生、陈忠义先生、韩志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聂小刚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聘任张信军先生兼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聘任俞枫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聘任赵慧文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待取得监管认可后正式履职)、总法律顾问,聘任赵宏先生为公司总审计师。 2、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为更好地反映合并后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2025年4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的中英文名称分别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GUOTAIJUNANSECURITIESCO.,LTD.”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GUOTAIHAITONGSECURITIESCO.,LTD.”。因 本 次 交 易 合 计 发 行 股 份8,725,978,076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8,903,730,620股 增 加至17,629,708,69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8,903,730,620元变更为17,629,708,696元。2025年4月3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2025年4月1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A股证券简称由“国泰君安”变更为“国泰海通”。 3、回购A股股份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