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城投债市场延续净融资为正态势,总净融资规模为646亿元,其中交易所城投债净融资334亿元,交易商协会城投债净融资313亿元。四川、湖北和广东等区域城投债净融资为正,云南城投债净融资依然为负,湖南、江苏和上海等5地净融资由正转负。近一年来看,多数省份城投债净融资明显回落,幅度相对较大的主要是江苏、浙江等城投存量较高的区域以及天津等获得较多特殊再融资债的区域。
11月城投债实际提前兑付规模较10月环比下降65亿至64亿元,但公告提前兑付数量和规模环比大幅上升。11月交易所终止审批城投债规模环比有所增加,协会城投债审批通过规模环比明显上升,交易所平均审批通过天数缩短至约59天,协会平均审批时间增加至约77天。
11月首次发债平台主体共16家,相较10月增加5家,首发债主体发债募集资金用途多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类型上以私募债居多。其中,有6家主体首发债通过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及补流实现了新增融资。多数首发债主体并非近两年新成立的主体,地方打造首发债主体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原发债平台上架设新平台作为母公司发债,另一种是在原发债平台下重组一家新的发债主体。
11月城投发债用途为借新还旧的比重下降6.82pct至73.4%,偿还有息债务的比重上升。分区域来看,11月天津、山西借新还旧占比依然维持100%,云南、四川和河北等省市城投发债借新还旧的占比有所下降,而广西、吉林和上海等省市借新还旧占比有所抬升。
11月协会产品发行90只,发行规模844亿元,其中偿还有息债务86只,补流2只,项目建设2只。交易所新增发行65只,发行规模509亿元,其中偿还有息债务42只,项目建设17只,补流6只。在新增融资主体中,仍有25家债券发行人尚在Wind城投名单上。
11月城投发债借新还旧覆盖利息的规模环比上升10.49亿至202.9亿元,相关债项全部为协会产品,占全部借新还旧用途发债的比重下降0.58个百分点至5.43%,相关主体均为市场化声明的平台。山东、湖南、福建等省市覆盖利息的规模占比增加。
截至11月末,累计有277家城投主体在发行协会产品时声明自身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其中7省数量均超过10家,7省合计有213家主体进行了市场化声明,占比76.9%。市场化经营主体和未声明市场化经营主体利差未见明显分化。AA级市场化经营主体信用利差59.24BP,较10月收窄11.66BP,未声明市场化经营主体信用利差60.80BP,较10月收窄12.47BP。AA(2)级主体市场化经营主体信用利差85.02BP,较10月收窄16.66BP,未声明市场化经营主体信用利差82.36BP,较10月收窄16.48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