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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工作由经合组织秘书长和联合国秘书长负责发布。本文件中的观点和论点并不代表经合组织成员国或联合国成员国官方的观点。 他的工作对经合组织成员国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法律效力。本工作不涉及对任何措施是否与经合组织协定或其任何条款一致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判断。 该联合出版物中的国家和地区名称和表示方式遵循经合组织的做法。 本文件及其中包含的任何数据和地图均不涉及任何领土地位或主权、国际边界和疆域的划定,也不涉及任何领土、城市或地区的名称。 经合组织 / 联合国 , 2024 年。 © 根据知识共享署名 3.0 许可(CC - BY 3.0) 提供工作。 T 2024 年 11 月 13 日 G20 投资措施第三十一次报告1 当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时,G20成员国承诺不再引入新的投资和贸易壁垒。2他们要求世贸组织、经合组织和贸发会议监测并公开报告其贸易和投资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已根据此授权发布了30份报告。3 自那以来,全球经济一直在应对一系列额外挑战,包括全球疫情、新的或加剧的冲突以及加速的气候危机及其后果。除了人类成本外,这些挑战还导致供应链中断、经济增长乏力和多个国家债务水平飙升。4投资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努力正在下降,尽管融资需求却在增加。不断升级的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以及某些经济体日益趋向内向的政策使得找到共同解决方案来应对共同问题变得更加困难。 在这些挑战中,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量在2023年继续下降,既体现在G20经济体内部,也体现在全球范围内。多个G20成员国的投资政策也在发生变化。经合组织(OECD)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此前的政策监测报告曾指出,总体趋势是变得更加 开放和透明的外国直接投资框架。这一总体趋势正在减弱,与外国投资相关的国家安全担忧措施正变得日益突出。 本报告记录了二十国集团政府在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期间采取的措施。5与本系列以前的所有报告一样 , 它是由经合组织和贸发会议秘书处联合编写的。 一、外国直接投资(FDI) 流动的发展 全球外商直接投资流量在2023年下降,延续了下行趋势,并连续第二年保持在大流行前的水平之下。2023年的大部分降幅发生在年底的第三和第四季度,部分原因是一些总部位于荷兰的跨国公司进行了大规模的重新定位操作。6在2024年第一季度,尽管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从2023年第四季度的历史低位跃升了78%,但仍与2023年第一季度的水平相当。 在G20经济体中,外商直接投资(FDI)流入在2023年骤降至连续两年从疫情期恢复后的水平,主要原因是内部贷款的发展;股权流入和利润再投资也减少(图1)。大多数G20经济体在2023年的FDI流入量较低,但巴西、德国和墨西哥在2024年第一季度录得重要增长。印度尼西亚、南非和美国也观察到较为温和的增长。巴西和德国的增长主要得益于更高的股权流入,而墨西哥的FDI流入则受到高水平的利润再投资推动,接近一年前的峰值,在2023年第一季度。尽管2024年第一季度G20经济体的FDI流入量较2023年第四季度有所上升,但仍低于2021年和2022年大多数季度的水平。 跨境并购活动在2024年上半年显示出适度的反弹,反映出经济环境有所改善且通货膨胀压力略有下降。同一时期,G20经济体绿地投资的前景有所回升,宣布的资本支出增加了22%,主要受到制造业(同比增长46%)和基础设施(增长13%)的推动;然而,宣布的项目总数下降了7%(如图2所示),表明尽管项目数量减少,但每个项目的规模更大。 二、 G20 成员投资政策措施 1. 针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投资政策措施和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措施 在报告期间,G20成员国对投资政策进行了若干调整(详见附件1,各项措施描述)。 寻求管理国际投资潜在安全影响的措施再次占报告期政策变化的重要份额。在报告期内,八個G20成员国采取了此类措施(加拿大、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沙特阿拉伯、英国、美国)。除了沙特阿拉伯采取了新的机制外,所有这些措施都是现有机制的调整或实施规定。 此外,九个G20成员国(阿根廷、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印度、韩国、俄罗斯联邦、沙特阿拉伯、英国、欧盟)采取了与管理国际投资安全影响无关的外资特定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在某些行业降低了对外投资者的市场准入壁垒。 2. 非外国直接投资特有的资本流动和投资政策措施7 随着大多数G20经济体的通胀逐渐回落至央行目标,市场对货币政策宽松的预期以及实际政策利率下调导致全球金融条件改善、股市上涨和债券收益率差缩小。 这种因素的结合支持了新兴市场(EMs)在2024年上半年的投资组合流入。最新的经合组织月度资本流动数据集更新显示了这一点。8显示 , 从 2024 年 1 月至 7 月 , 新兴市场获得了 1730 亿美元的投资组合流量(其中 G20 新兴市场为 1, 320 亿美元) 。 所述所述,在货币政策周期自2022年初启动以来,G20成员国的资产流量表现各异。从绝对数值来看,中国的近期债务流入部分抵消了2022年和2023年记录的重大流出。南非、墨西哥和印度尼西亚在整个周期中总体上经历了流出,而巴西、印度和土耳其则在整个期间总体上经历了流入(图3)。 一个G20/OECD报告显示,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新兴市场(EMs)对全球冲击的敏感性明显降低,但这种敏感性的程度在不同新兴市场之间存在重要差异。实证证据表明,这些差异可能归因于宏观经济政策框架的强度,特别是独立且可信赖的中央银行、稳健的财政立场以及较低的政府债务。9 在报告期间,六個G20成员国采取了涉及国际资本流动的政策措施,但这些措施并不专门针对外国直接投资(FDI)。有关措施的详细信息详见附录2。 3. 国际投资协定 在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期间 , G20 成员缔结了五项双边投资条约(BIT)和十一项 “其他国际投资协定 ” :10安哥拉-中国双边投资协定、香港中国特别行政区-土耳其双边投资协定、印度-阿联酋双边投资协定、印度-乌兹别克斯坦双边投资协定、伊拉克-土耳其双边投资协定、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国家-欧盟合作伙伴协议(《萨摩亚协议》)、安哥拉-欧盟可持续投资便利化协议(SIFA)、白俄罗斯-中国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智利-欧盟高级框架协定、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印度自由贸易协定、欧盟-肯尼亚经济伙伴协定、印太经济框架(IPEF)清洁能源协定、IPEF公平经济协定、IPEF供应链协定以及南美共同市场(MERCOSUR)-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11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 , G20 成员最近缔结的三项双边投资条约和七项 “其他国际投资协定 ” 生效。12一个由G20成员签署的一揽子协定到期结束,法国和德国退出能源宪章条约的举措正式生效。13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 全球国际投资协定总数为 2 834 项双边投资条约和 472 项“其他国际投资协定 ” 。14G20 成员国际投资协定的数据见附件 3 。 三. 总体政策影响 在地缘政治和经济环境持续充满挑战的情况下,国际投资尤其是外国直接投资(FDI)继续受到负面影响。二十国集团(G20)国家为应对这些挑战而作出的政策调整凸显了对某些外国投资相关安全风险的管理日益增加的关注。 持续的外资压力扩大了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差距,并使朝着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努力变得更加困难。在这些国家培养有利的投资环境 12安哥拉-中国双边投资条约于2024年6月29日生效,安哥拉-日本双边投资条约于2024年7月21日生效,安哥拉-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于2024年9月1日生效,加拿大-乌克兰自由贸易协定于2024年1月7日生效,中国-厄瓜多尔自由贸易协定于2024年5月1日生效,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于2024年1月1日生效,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于2024年7月1日生效,欧盟-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于2024年5月1日生效,印太经济框架供应链协议于2024年2月24日生效。法国撤军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生效 , 德国撤军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生效。 13国际投资协定(IIA)的总数会根据对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IIA导航器进行追溯调整而持续修订 14。https: / / investmentpolicy. unctad. org / international - investment - agreents). 将吸引更多的高质量投资并加强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参与、提升经济韧性以及促进包容性增长视为关键。 附件 1 所列清单的方法 - 覆盖范围、定义和来源 报告期。列表中措施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一项投资措施若在此期间内新政策被采纳或生效,则被视为处于报告期间内。 投资。就附件 1 所列清单而言 , 国际投资应理解为仅包括外国直接投资。与外国直接投资(FDI)无关的投资政策措施未包含在本清单中,详见本报告附录2。 投资措施. 为了本附录的目的,投资措施是指任何对外国或非居民投资者相对于国内投资者在类似情况下所受待遇施加差异性待遇(包括施加或取消)的行动。报告此类政策措施不对世界贸易组织、经合组织或联合国贸发会议成员国有法律约束力。 国家安全。国际投资法,包括经合组织的投资工具,承认政府可能需要采取措施以保护基本的安全利益和公共秩序。对于本报告而言,国家安全相关措施被理解为包括与资产的获取、拥有或控制相关的国家安全风险相关的政策。无论这些措施仅适用于外国人还是也涵盖采取措施的国家的国民,均包括在内。经合组织和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投资政策社区监控这些措施,旨在帮助各国政府制定有效的政策以保护国家安全,并确保这些政策不是隐蔽的保护主义。 信息来源和验证。本报告中提供的信息来源是: • 各国政府对经合组织各类过程(例如,投资自由化圆桌会议或根据经合组织投资工具的要求)发布的正式通知;• 其他国际组织报告中包含的信息,或经合组织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处获得的其他信息;• 其他公开可用的来源:专门网站、新闻剪辑等。本报告中的投资措施已由相应的G20成员国验证。 附件 2 所列清单的方法 - 覆盖范围、定义和来源 报告期。列表中措施的报告期间从2023年10月16日到2024年10月15日。一项投资措施被视为处于报告期间,如果该措施在期间内新出台了相关政策或开始生效。 投资为了附件2中呈现的库存而言,国际投资被理解为包括所有国际资本流动;然而,与外国直接投资相关的具体措施并未在此附件中报告,而是记载在本文件的附件1中。 投资措施. 为了本附件2的目的,投资措施是指任何对外国或非居民投资者施加不同于国内投资者在类似情况下待遇的行为,或者施加或取消国际资本流动的限制的行为。 报告国际资本流动情况对世贸组织、经合组织或联合国贸发会议成员国家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法律约束力。 信息来源和验证。本报告中提供的信息来源是: • 来自各国政府对各种经合组织过程发布的官方通知(例如,投资自由化圆桌会议或根据经合组织投资工具的要求);• 其他国际组织报告中包含的信息或其他可供经合组织秘书处使用的信息;• 其他公开可用的来源:专门的网站、新闻剪辑等。 本报告中包含的投资措施已得到各自 G20 成员的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