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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控速调整,分红规划再创新高

2024-11-05 黎航荣 第一上海证券 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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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 2024年11月05日 经营业绩控速调整,分红规划再创新高 黎航荣Wayne.li@firstshanghai.com.hk852 2532 1539 收入利润表现放缓,现金流高质量发展: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共实现收入679.2亿元,同比+8.6%,实现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249.3/248.3亿元,同比+9.2%/+9.2%。其中24Q3单季度收入为172.7亿元,同比+1.4%,实现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8.7/58.9亿元,同比+1.3%/+1.6%。单季度收、利均增速大幅回落,预计主要为期内市场动销趋缓情况下,公司主动控制出货节奏,且去年同期呈较高基数所致。结合期内预收款及收现情况来看,公司截止24Q3末合同负债70.7亿元,同比/环比分别+31.2/-10.8亿元,预计公司24Q3单季度叠加预收款后收入/利润同比分别约+19.7%/+19.7%。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共收现金回款2778.6亿元,同比+16.5%,其中24Q3单季度现金回款282.1亿元,同比+18.7%,回款进度同比加速。24Q3公司产生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共163.7亿元,同比大幅+48.0%,现金流表现大幅得到优化。 主要数据 行业白酒/食品饮料股价148.60元目标价185.04元(+24.5%)股票代码000858总股本38.82亿股总市值5768亿元52周高/低178.76元/106.33元每股净资产35.13元主要股东宜 宾 发 展 控 股 集 团(34.43%) 盈利能力保持稳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综合毛利率为77.1%,同比+1.2pct, 销 售/管 理/研 发/财 务 费 率 分 别 同 比+1.5/-0.3/持 平/-0.2pct,净利率同比+0.2pct至36.7%。其中24Q3单季度毛利率为76.2%, 同 比+2.8pct, 销 售/管 理/研 发/财 务 费 率 分 别 同 比+2.8/+0.2/+0.1/-0.9pct,净利率为34%,同比持平。 分红率进一步攀升:公司发布股东回报规划,拟定2024-2026年度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70%,且不低于200亿元(含税),年度现金分红可分一次或多次实施。公司相较2021-2023年实际股利支付率分别为50%/55%/60%,未来分红规划实现跨台阶提升。 目标价185.04元,买入评级:2024年宏观环境压力下,Q3整体行业持续受到冲击。公司采取主动降速提振市场信心,大单品市场批价保持相对稳定。虽报表收入利润呈现短期降速,但公司整体管理经营趋于更加务实。公司今年以来持续推动产品量价调整策略,管理改革不断改善,我们认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有望保持扎实稳健,预计2024-2026年净利润有望分别实现329.9/359.1/395.2亿元,目标价185.04元,相当于2025年盈利预测的20倍PE,维持买入评级。 重要风险:1)食品安全;2)经济恢复低于预期;3)行业竞争加剧。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本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本、美国地区及美国籍人士发放©2024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