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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Q3业绩符合预期

2024-11-01 周健锋 中泰国际 有梦想的人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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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股市|新能源|风电及天然气 评级:买入 新天绿色能源(956 HK) 目标价:4.33港元 24Q3业绩符合预期 24Q3实际股东净利润同比上升8.0% 24Q3业绩符合预期。总收入同比增长18.7%至36.5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净利润同比下跌3.1%至6,577万元。如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例如补贴),实际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8.0%至6,239万元。2024年1-9月总收入同比上涨20.3%至157.9亿元,股东净利润同比下跌0.7%至15.0亿元。同期实际股东净利润同比微升0.04%至14.8亿元(见图表1)。 风电发电量略降 受到风资源不理想影响,24Q3及FY24首三季风电发电量分别同比下跌2.7%及3.4%至2,253吉瓦时及9,697吉瓦时。综合考虑风资源及装机容量因素,我们预计FY24风电发电量同比下降7.1%至13,079吉瓦时,但FY25-26分别上升15.2%及18.8%至15,069吉瓦时及17,902吉瓦时(见图表2)。 24Q3销气量同比涨21.4% 燃气板块表现相对良好。24Q3及FY24首三季销气量分别同比上涨21.4%及39.7%至935百万立方米及3,952百万立方米。销气毛差由23Q3的0.31元上升至24Q3的0.37元。另外,去年开始投产的唐山LNG项目运营运想,公司已与不同下游运营商例如天津市政府持股的滨海投资(2886 HK)签订长期供气协议。公司有信心项目今年已可获利。综合而言,我们预计公司FY24-26销气量分别同比增长34.3%、18.2%、10.3%至60.5亿、71.5亿、78.9亿立方米(见图表2)。 维持“买入”评级 参考24Q3业绩,我们分别轻微调低FY24-26股东净利润预测0.4%、1.3%、4.0%(见图表3)。由于近月市场风险下跌,公司应可获得较高估值。我们将FY25目标市盈率由5.5倍提升至6.0倍,并相应将H股目标价由4.02港元上调至4.33港元,对应22.2%上行空间。维持“买入”评级。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风险提示:(一)应收账款风险、(二)并网电价大幅下跌、(三)天然气成本上涨。 相关报告 20240830-新 天 绿 色 能 源(956 HK)更 新 报 告 :FY24中期业绩好坏参半 20240402-新天绿色能源(956 HK)更新报告:FY23业绩符合预期,项目发展保持推进 分析师 周健锋(Patrick Chow)+852 2359 1849kf.chow@ztsc.com.hk 历史建议和目标价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 (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6楼电话:(852) 3979 2886传真:(852) 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