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刊 摘要 国家外汇管理局拟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工作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监管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 监管机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内地(1/1)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业务类型:监督方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6条,主要内容包括: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评级要素、组织实施、评级结果与运用和等五章二十二条。《办法》设置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管理等6项评级要素,分别赋予10%、10%、35%、20%、15%和10%的分值权重,并规定评分原则。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按照初评、复评、审核、反馈监管评级结果等环节进行。监管评级结果从优到劣分为1-5级和S级,监管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需给予更高程度的监管关注。 •取消贸易企业名录登记核准要求;•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收支业务办理;•构建简明清晰的贸易外汇政策环境。 《征求意见稿》明确,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外汇业务办理,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简化区内企业办理收付汇与进出口主体不一致的贸易收支手续;放宽银行办理A类企业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超180天)的权限,从现行单笔等值5万美元提高至等值20万美元。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4)2号 监管机构:财政部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下称《指引》)。《指引》对银行函证工作中的具体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包括银行函证工作办理说明、银行询证函格式总体说明以及银行询证函项目填写说明三部分内容。《指引》明确,银行询证函(格式一)和银行询证函(格式二)主要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根据实际情况,对执行函证工作的目的、函证工作所遵循的准则、回函方式和联系方式等项目进行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回函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应当填写完整,不得空白。 香港金管局就实施加密资产风险承担的新规则的提案展开咨询 香港金管局刊发第23期《投诉观察》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监管机构: 香港金管局(HKMA) 中国香港(1/3) 业务类型: 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业务类型:系统/货币稳定 香港金管局(HKMA)就实施审慎处理加密资产风险承担的新规则发出咨询文件。认可机构(AIs)有责任持续评估其所接触的加密资产是否符合该文件第二节所载的分类条件以及第69段所载的套期保值确认标准。为此,AIs必须制定适当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治理、人力和信息技术能力,以评估从事加密资产的风险,并根据既定标准持续实施这些风险管理政策、程序、治理、人力和信息技术能力。AIs必须充分记录用以决定是否符合分类条件的资料,并应HKMA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香港金管局(HKMA)刊发第23期《投诉观察》,介绍最新的银行业投诉趋势、新兴议题,以及认可机构和公众需保持警惕的范畴。它旨在促进认可机构之间的正当操守标准和稳妥的业务手法,并推动金融服务消费者的教育。 香港证监会促请投资者查核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状态 监管机构: 香港证监会(SFC) 香港金管局分享与认可机构就执行风险为本的客户尽职审查措施所进行的监管工作的最新见解 业务类型: 系统/货币稳定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香港证监会(SFC)希望提醒投资者,应只在获SFC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如投资者不确定他们现正用来进行买卖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状态,可查核证监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 业务类型: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 香港金管局(HKMA)已发布通函,分享HKMA与认可机构(AIs)执行风险为本的客户尽职审查(CDD)措施所进行的监管工作的最新见解。该通函重申了风险为本的主要原则以及有效执行的重要性。HKMA察悉,虽然大多数AIs针对客户准入及审查而采取的CDD措施是适当的,并符合已识别的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但HKMA仍发现CDD设计及执行仍有改进空间。 香港金管局向认可机构和储值支付持牌人发布了关于加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抽检监察能力项目的最新资料 监管机构: 香港金管局(HKMA) 香港金管局发布《香港吸收亏损能力规定实施报告》 业务类型: 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香港金管局(HKMA)向认可机构(AI)和储值支付持牌人(SVF)发布了关于加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抽检监察能力项目的最新资料。该项目是HKMA“金融科技2025”战略的一部分,旨在利用数据和监管技术转变HKMA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该项目提供了更正向、更具有协作性的反洗钱监督,帮助AI和SVF加快从监管合规为重心向管理欺诈、洗钱和金融犯罪风险的有效性和成果转变。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香港金管局(HKMA)发布《香港吸收亏损能力规定实施报告》,介绍中国香港吸收亏损能力规定的实施程序、概述所取得的进展并总结金管局的观察所得和相关政策期望。此报告涵盖认可机构的吸收亏损能力状况、吸收亏损能力债务票据的发行和特点、确保符合《吸收亏损能力规则》的规定的方法、吸收亏损能力规定与资本充足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与实施相关的事项。 香港金管局维持香港适用的逆周期缓冲资本率不变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规管虚拟资产场外交易的立法建议进行咨询 监管机构: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中国香港(2/3) 业务类型: 数据与技术 业务类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香港金管局(HKMA)公布,中国香港适用的逆周期缓冲资本(CCyB)比率维持不变,仍为1%。定量指标显示香港经济过热风险受控。考虑到将于本年过渡至1%正值中性CCyB的计划,现阶段适宜将CCyB比率维持在当前水平,并继续密切观察相关情况。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就设立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立法建议展开公众谘询。立法建议重点如下: •要求任何人如在中国香港以业务形式提供任何虚拟资产与金钱现货交易的服务,须向海关关长申领牌照;•涵盖所有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服务,不论有关服务透过实体店及/或其他平台提供;•赋予海关关长权力,监督持牌人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的合规情况,执行新制度的法定和规管要求;•提供过渡安排,让规管制度有效实施。 香港金管局发布关于数码资产保管服务的指引 监管机构: 香港金管局(HKMA) 业务类型: 系统/货币稳定 香港金管局(HKMA)发布一份通函,就认可机构(AIs)为客户提供数码资产保管服务提供指引。本指引所涵盖的领域包括: •管治及风险管理;•分隔客户数码资产;•保障客户数码资产;•转授与外判;•披露;•备存记录与客户数码资产对账;•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持续观察。 香港金管局根据《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第628章)发出的《实务守则》篇章F MI-1“处置规划——持续使用金融市场基建服务”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业务类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香港金管局(HKMA)向认可机构(AIs)发出通函,宣布根据《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第196节)发出的《实务守则》篇章FMI-1“处置规划——持续使用金融市场基建服务” 。FMI-1章节载列了HKMA对AI事前应具备的能力和作出的安排的期望,以便在发生处置情况时,能够继续使用某些金融市场基建服务,因为这些服务一旦中断,可能会导致AI一项或多项关键金融智能崩溃(或严重阻碍其履行),或影响首选处置策略的有效实施。本守则还就HKMA对关键金融市场基建服务服务的持续准入的处置规划和可处置性评估方法(包括消除有序处置障碍的潜在需要)向AIs提供指导。 香港金管局更新和整合投资组合为本的合适性评估的指引 香港金管局载列销售以及分销代币化产品的预期监管标准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中国香港(3/3)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业务类型:监督方法 香港金管局(HKMA)发布了一份通告,载列了认可机构(AIs)向客户销售及分销代币化产品时需遵守的预期监管标准。该通告详细载列了HKMA期望AIs应实施有关尽职审查、披露与风险管理的消费者/投资者保障措施。 香港金管局(HKMA)更新和整合了投资组合为本的合适性评估(PBA)的指引。简而言之,PBA可以被视为一种前置的适当性评估,通过在开始时就订立投资协议,列出适合客户的投资组合的关键要素,并考虑客户的具体情况。通过使用PBA: •在交易层面,只要客户投资组合的结果与投资协议一致,认可机构(RI)就可以为客户招揽、推荐、建议或执行投资产品交易(包括风险水平较低或较高的产品)。因此,个别交易中会触发相关控制程序的错配或异常情况可能会减少; •RI无需在交易层面记录建议的理由。 香港保监局发布2022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 监管机构:香港保监局(IA) 业务类型:治理与战略/声誉风险 RI可以通过适当使用PBA使其销售过程更加高效。因此,在为投资者提供保护的同时,可以增强客户体验,从而支持和促进中国香港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 香港保监局(IA)发布了2022-23年年度报告,概述了其在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工作和举措。这包括: •保险公司监管;•保险中介监管;•调查与执行;•保单持有人保护;•市场发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 国际清算银行发布一篇关于公司派息政策的工作文件 监管机构:国际清算银行(BIS) 国际组织(1/1)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国际清算银行(BIS)发布了一篇关于公司派息政策的工作论文。这篇论文研究了解释金融公司与非金融公司在派息决策上差异的因素。作者首先开发了一个理论模型,分析了传统模型未涵盖的公司特征在派息决策中的作用,包括:资本结构,公司股票市场的流动性,以及股东目标的短期与长期比例。研究发现,在适当考虑了公司在杠杆率、流动性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等方面的不同特征后,金融公司与非金融公司之间的差异就会消失。 美联储、货币监理署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就减少监管负担的跨部门工作征求意见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2023年数据手册报告 监管机构: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 业务类型:治理与战略/声誉风险 业务类型:数据与技术 美联储(FED)、货币监理署(OCC)和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委员会(FDIC)发布了一系列咨询中的第一个,以达到减轻监管负担的目的。《1996年经济增长与监管文件减少法》要求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和联邦银行监管机构每十年审查一次其法规,以确定其监管机构的任何过时或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为了促进这一审查,各机构将其条例分为12类,并初步就其条例征求三类意见:申请和报告;权力和活动;以及国际业务。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发布了2023年数据手册报告,概述了从消费者处收到的有关欺诈、身份盗窃和其他消费者保护相关问题的信息。该数据手册报告将收到的投诉分为29个类别,并将这些类别大致分为三组: 美国(1/3) •欺诈(占所有报告的48%);•身份盗窃(占所有报告的19%);•其他(占所有报告的34%)。 美国财政部发布《2024年全国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风险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美国财政部(U.S. Treasury) 美国保监会宣布其2024年战略重点 业务类型: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 监管机构:美国保监会(NA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