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刊 摘 要 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将推进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 监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监管机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内地(1/4) 业务类型:监督方法 业务类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3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5年金融法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金融法治工作。会议要求,要加快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配合金融稳定法后续审议工作。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有效性,坚持“过罚相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做好法律服务保障,提高法治研究对中心工作的支持,巩固拓展金融普法宣传等。 3月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试点政策。《通知》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扩大试点: •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通知》明确,相关基金可以在试点城市所在省份范围内进行股权投资,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基金募资; •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通知》明确,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或者参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国务院办公厅重磅发文,规划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路线图 监管机构: 国务院 业务类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对外发布,明确二十项内容。《意见》提出: 中国公安部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打击金融“黑灰产” 监管机构:中国公安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发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支持培育发展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依法将数字金融创新业务纳入监管。•《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加大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力度;•加大力度活跃并购市场,支持科技、绿色产业领域高效整合重组。 业务类型:金融犯罪 3月14日,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召开会议,部署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会议强调突出打击重点,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依法严打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保险诈骗、非法经营、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各类犯罪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印发《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监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监管机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产局、国家版权局 中国内地(2/4)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业务类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内容主要包括: 33月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系统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深圳、宁波等地开展试点工作。《工作计划》在五个领域部署了14项关键任务: •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可以由银行直接办理。 •针对“登记难”问题,支持在试点区域设立商标权及版权质押登记服务窗口或者代办点,开通版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针对“评估难”问题,鼓励商业银行对于单笔1000万元以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内部评估或者银企协商形式确定价值;•针对优化金融机构服务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制定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办法和管理制度;•针对“处置难”问题,健全知识产权交易机制,推进专业化处置平台建设,鼓励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等设置知识产权质物处置专门版块;•针对风险补偿机制有待健全问题,鼓励地方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探索风险补偿前置模式。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文要求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 监管机构: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业务类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金融监管总局提出的具体举措包括: •兼顾供需,统筹加大对居民消费需求与消费供给主体的金融支持;•适度优惠,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从消费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给予支持;•合理纾困,针对信用良好、暂时遇到困难的借款人,鼓励与银行商定贷款偿还方式,有序开展续贷服务;•专项行动,要求金融机构开展专项行动,发挥政策协同作用,积极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财政贴息等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5年支付结算工作会议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业务类型:治理与战略/声誉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5年支付结算工作会议,总结2024年支付结算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会议要求,2025年支付结算工作要统筹政府与市场,提升支付行业监管效能。统筹成本与效益,提升支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统筹守正与创新,夯实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支付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拟出台《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出台规定 加强银保行业涉罪案件移送 监管机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监管机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公安部 中国内地(3/4)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业务类型:金融犯罪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拟出台《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办法》共六章五十条,明确金融机构在适当性管理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规定》共六章36条,旨在规范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对无需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处理。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审查移送案件,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依法立案侦查。规定要求两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案件联动和监督管理机制,以提高打击金融犯罪的效率和效果。 •金融机构需了解产品和客户,为客户提供适当性匹配的产品建议;•投资型产品需划分风险等级,并对普通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和提示;私募产品仅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销售;•保险产品需进行分类管理,与销售资质挂钩,并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和风险评估。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拟修订《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监管机构: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监管机构: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提高注册资本金要求,调整出资人资质条件;拓宽业务范围,允许开展黄金市场交易,规范数据提供服务;细化业务经营规则,明确经纪业务准入和合规管理要求;强化风险监管,涵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反洗钱等领域;加强经纪行为监管,增加“经纪人管理”专章,明确禁止事项,防范道德风险,等等。 业务类型:治理与战略/声誉风险 3月1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 •强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有序开展续贷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监管机构: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涵盖七个部分二十条,分别从总体要求、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加强对养老产业的融资支持和风险保障、提升老年群体金融服务水平、健全养老金融业务内部治理体系、加强和改进养老金融业务监管、构建多方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格局等七个方面作出部署。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5年信贷市场工作会议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出台《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5)6号 监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监管机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内地(4/4) 业务类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3月10日至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信贷市场工作会议,重点总结2024年工作并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会议强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共八章54条,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和产品准入的管理责任,明确合作机构准入审查和产品尽职调查要求;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行为,对销售渠道、销售人员管理、产品展示、适当性管理、风险提示等作出具体规定;强化商业银行在代销产品存续期应尽的义务。 •2025年要着力推动提升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可得性,增强金融产品服务供需适配度;•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工作,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生态,精准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深入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乡村振兴、高质量充分就业等领域金融服务;•增强养老金融服务能力,加大对养老产业和重点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积极稳妥发展数字金融;•有序推进融资平台金融债务风险化解,支持地方政府扎实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香港保监局就风险为本资本制度下的公众披露要求展开公众咨询 香港金管局扩大在跨境理财通下提供南向通服务的非本地注册认可机构的客户限额 监管机构:香港保监局(IA)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中国香港(1/2)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香港保监局((IA)就有关实施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第三支柱之下公众披露要求的规则草案展开公众咨询。该规则草案表明保险公司须向公众披露的资料的详细要求,以及资料披露的方式和时间。规则草案包含: 香港金管局(HKMA)发布了通函,将每间在中国香港以外成立为法团的认可机构(非本地注册的认可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业务试点(跨境理财通)下为私人银行客户提供南向通服务的客户上限由1,000名增加至3,000名。 •规则中所使用的字词的定义及适用范围;•规则就不同类型的获授权保险人的应用;•披露的准则;•披露的时间和方式;•每年披露财务报表和其他所须资料的规定。 香港保监局发布2023-24年报 监管机构:香港保监局(IA) 业务类型:治理与战略/声誉风险 香港保监局(IA)发布2023-24年报,概述了其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工作和举措。这包括: 香港金管局发布关于销售累计期权的指南 •规管保险公司;•规管保险中介人;•调查及执法;•保护获授权保险人;•市场发展;•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环境、社会及管治。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香港金管局(HKMA)发布了一份通函,更新和整合过去几年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