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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专题:2020年教育部一号文件:自主招生取消,“强基计划”出台!

文化传媒2020-01-15黄莞、田鹏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在***
教育政策专题:2020年教育部一号文件:自主招生取消,“强基计划”出台!

证券研究报告 教育政策专题 2020年教育部一号文件:自主招生取消,“强基计划”出台! 2020.01.15 黄莞(分析师) 田鹏(分析师) 电话: 020-88832319 020-88836115 邮箱: huangguan@gzgzhs.com.cn tian.peng@gzgzhs.com.cn 执业编号: A1310517050001 A1310519080001 事件: 2020年1月15日,教育部2020年一号文件——《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强基计划),不再组织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维度的考核评价模式。 点评: ⚫ 聚焦基础学科领域,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1)指导思想: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本次意见核心指导思想在于与“双一流”计划形成合力,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利用招生改革及人才选拔的改革,进一步服务国家战略,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2)试点定位: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试点,聚焦基础学科领域。 从试点领域来看,“强基计划”主要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明确基础学科的关键性作用,引导学生专业报考方向,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同时,也要求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地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从长远来看,基础学科的领先程度决定应用科学的发展天花板。我们认为,本次意见的出台与我国近年来在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一定程度下对基础学科人才培不足,逐步与发达国家产生了差距的背景切实相关。在当前国际形势快速变换、我国迈入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期的背景下,从教育领域加强基础学科的人才培养,符合国家战略的方向。 (3)招生方法:提高招生标准化程度,维系“教育公平”大原则。 在招生方法方面,本次意见比较重要的内容包括:1)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制定具体方法;2)取消既往的高校自主招生;3)考生参加同一高考后,再申报强基计划,由高校按照“高考成绩(占比不低于85%)”+“校考成绩”综合排定顺序后进行录取;3)保留极少数的破格录取名额,但具体录取需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 我们认为,此次的改革核心并非完全取消了高校自主招生的权利,核心在于提高自主招生渠道的“标准化”程度,维系“教育公平”的原则。标准化程度主要由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方面在于圈定学科领域,过往自主招生学科涉及众多,各个高校依照自身的资源禀赋来进行自主安排,差异化程度较大。从国家人才培养层面而言,过往的自主招生未能形成人才培养统一服务于国家战略发展的合力。此次通过圈定计划领域至基础学科领域,不仅从长远来看能服务于国家战略发展,同时亦提高了计划落地的可操作性。另外一方面在于提高高考成绩的占比至85%以上,同时在高考成绩后才可进行强基计划的申请,让考生能够更专注于高考的进行,避免此前类似初审工作产生的“灰箱”及对考生的影响,进一步聚焦高考。 相关报告 1、【广证恒生教育】2020年教育行业年度策略:棋至中局,长期掘金素质教育-20191220 2、【广证恒生教育】2019年教育政策推演:洞悉政策风向,拥抱确定性赛道-20190301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重要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第 2 页 共 8 页 教育政策专题 ⚫ 延续“教育公平”和“高质量发展”政策基调,积极关注确定性赛道 我们认为,教育政策的出台本质上是为了解决当期教育领域的核心矛盾。梳理我国过往数十年所出台的教育政策,其核心聚焦点从解决过往“从无到有”的问题,发展至如今解决“教育公平”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并重。 从当期教育行业政策的底层逻辑来看,由于教育涉及国计民生,政策的核心基调皆在于维系教育的公益性及公平性,同时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长期目标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以支撑国家现代化,从教育大国往建设教育强国迈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后续细分教育领域政策出台亦将延续“教育公平”和“高质量发展”并重的政策主基调。 ⚫ 风险提示:行业竞争加剧、政策变动风险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重要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第 3 页 共 8 页 教育政策专题 附录一:政策全文 《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部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服务国家战略,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坚持育人为本,探索在招生中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评价,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引导中学更加重视学生成长过程,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加强统筹协调,与加快“双一流”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加强科技创新等改革相衔接,形成改革合力。促进公平公正,着力完善制度规则,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试点定位 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要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三、招生学校和规模 起步阶段,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见附件1)范围内遴选高校开展试点。相关高校可向我部申请并提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我部组织专家综合考虑高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项目及平台建设情况、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等因素,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研究确定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业和规模。2020年起,不再组织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高校要与各地教育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统筹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招生定位和培养要求、各地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以及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在各省(区、市)的强基计划招生名额,并在各省(区、市)的分省计划中安排。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重要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第 4 页 共 8 页 教育政策专题 四、招生办法 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高校根据有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制定强基计划的招生和培养方案。符合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考前申请参加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有关高校要认真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破格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 五、培养模式 招生高校要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高校,要加强对人才培养的统筹。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可单独编班,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本科阶段培养要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这些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进行人才培养的机制。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持续改进招生和培养工作。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教育部将加强对强基计划的政策支持。 六、严格规范管理 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督,并建立申诉途径和举报机制。严格组织高校考核,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试题按机密级事项管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完善信息公开公示,落实教育部、省级、校级三级信息公开制度,合理设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大规模舞弊、招生严重违规的高校,取消其强基计划招生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重要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第 5 页 共 8 页 教育政策专题 七、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强基计划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强基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相关高校在本地开展强基计划录取工作。有关高校是本校强基计划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校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负总责。要统筹兼顾本校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根据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