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发行概况与政策汇总 研发部郭佩 摘要:2026上半年,债券市场各债券品种中,资产支持证券和非政策性金融债发行量增长显著,但受规模占比较高的同业存单下滑较多、传统信用债券和利率债发行收缩影响,整体发行规模同比小幅下降。因同业存单净融资为负、利率债净流入减少,全市场净融资额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传统信用债券到期规模下滑较多,净融资呈现净流入且同比显著扩大。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债券发行方面,科创债发行持续火热,主体加速扩容,五年期占比明显上升;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增长显著;普惠类债券发行规模同比下滑;养老与数字相关债券处于起步阶段。在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持续深化、境内融资成本优势显著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的共同推动下,熊猫债发行实现快速增长。 一、债券市场发行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全国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22891支,同比下降4.45%;发行规模合计43.58万亿元,同比下降2.12%,主要为占比较大的同业存单发行下滑所致,传统信用债券和利率债发行量小幅收缩,资产支持证券和非政策性金融债增长显著。因同业存单净融资为负、利率债净流入减少,全市场净融资同比下降29.20%至8.19万亿元;传统信用债券到期规模下滑较多,净融资呈现净流入且同比显著扩大。 具体来看,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和政策银行债等利率债品种合计发行16.70万亿元,同比下降1.01%,其中地方政府债发行增长6.93%至5.87万亿元,再融资债券增幅显著,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节奏较上年同期有所放缓;在银行存款充裕、市场流动性宽松、监管优化管理机制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同业存单发行规模同比下降6.29%至16.30万亿元,国有行、股份行、城商行等发行主体降幅分别为2.26%、18.21%和3.26%;传统信用债券合计发行6.74万亿元,同比下降1.73%,城投债和产业债发行分化态势延续,城投债规模继续收缩,产业债规模同比增长且融资保持净流入;商业银行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券、证券公司债等非政策性金融债合计发行2.67万亿元,同比增长10.89%,商业银行次级债券一季度因监管批文下达较晚未发行,二季度集中放量,证券公司发债热情高涨,规模大幅增长;资产支持证券合计发行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9.33%,主要得益于信贷ABS和企业ABS发行规模增加。 二、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债券发行情况 (一)科创债发行持续火热,主体加速扩容 2026年,国内科创债政策持续优化。3月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债券机制的通知》,在86号文构建的银行间市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框架基础上,结合前期实践经验,进行系统性优化,通过更具包容性和针对性的制度设计,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更多资金流向科技创新领域。 发行层面,作为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工具,上半年科创债发行规模接近万亿元,市场持续火热。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2026年共有389家科技型企业、132家股权投资机构、26家金融机构参与科创债券发行(其中211家首次发行),合计发行债券994支,发行规模9956.24亿元,同比基本持平。从企业类型来看,相较于上年同期,2026年上半年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占比明显提升,发行人数量从58家增加至72家,发债规模从983.01亿元大幅增加至1779.65亿元,覆盖电力设备、医药生物、基础化工、电子、非银金融和有色金属等19个行业。发行期限方面,债券期限结构集中于中长期,3年期及以上科创债占总发行规模的75.63%,3年期占比33.83%、同比下滑11.88个百分点,5年期占比30.04%、同比上升9.90个百分点。发行省份方面,28个省市自治区参与科创债发行,其中北京以2546.57亿元发行规模位居全国第一,占比25.58%;上海、广东分别以1000.21亿元、976.81亿元位列第二、三位。 (二)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增长显著 2026年上半年,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化、政策激励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绿色债券市场持续稳健发展,共发行324支“贴标”1绿色债券,同比增长30.12%,发行金额共计4259.47亿元,同比下降13.35%。其中,碳中和债发行数量72支,同比增长2.86%;发行金额696.08亿元,同比下降9.82%。 (三)普惠类债券同比下滑,养老与数字相关债券处于起步阶段 2026年上半年,普惠金融类债券发行规模有所下滑,该类债券主要聚焦小微企业、三农及乡村振兴等主题,当期发行规模1620.09亿元,同比下降26.52%。 养老金融主题债券主要用于支持养老产业发展、助力银发经济建设,上半年共发行7支,规模32.00亿元,同比增长60.00%,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养老产业设施改造升级、养老相关项目建设、老年群体适用药品采购,同时配套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 数字金融主题债券聚焦数字经济产业,上半年发行4支,其中2支私募债、2支公开发行公司债,规模合计34.00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6.73亿元有所增长。 三、熊猫债发行情况 (一)发行规模同比增长近七成 在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持续深化、境内融资成本优势显著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的共同推动下,2026年上半年熊猫债发行快速增长,共发行89支熊猫债、同比增长58.93%,发行规模为1600.25亿元、同比增长68.98%。发行总量显著增加的同时,净融资规模达714.69亿元,同比增长85.78%。 (二)四类发行主体全覆盖 从发行主体来看,上半年熊猫债市场实现各类境外主体全覆盖,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境外非金融机构均参与了熊猫债的发行,发行规模分别为91.50亿元、150.00亿元、375.00亿元和983.75亿元,除国际开发机构发行量同比有所下滑外,其余三类主体发行均较上年同期增长显著。 四、债券市场传统信用债发行利率明显下降 2026年上半年,市场资金面整体保持平稳宽松,央行通过各项公开市场操作合计净投放8378亿元,流动性较为充裕,传统信用债券一级市场发行利率整体呈下行态势。6月,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加权平均发行 利率分别为1.8272%、1.7400%、1.9570%、1.4740%,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21.94BP、53.00BP、13.65BP、18.12BP,较上年末下降30.09BP、16.00BP、28.54BP、22.97BP。 五、债券市场主要政策汇总 (一)强化合规约束与风险防控 1月5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提示做好债券交易记录保存相关工作的通知》,提示市场成员做好债券交易记录保存相关工作。经了解,近一段时间以来,交易商协会在相关业务检查和自律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机构内控缺失、合规风控流于形式,且一些机构未按要求保存债券交易记录的问题较为普遍,严重阻碍还原交易真相,不利于有效监管和打击违法违规。针对上述情形,交易商协会表示,将加大对相关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将从严从重处理,根据具体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自律处分。 2月27日,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交所修订形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2026年修订)》,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业务指南明确要求,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对发行前自有资金支出进行置换的,置换后的资金应当用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要求的用途,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与此同时,业务指南在内部控制层面提出更高要求,强调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调整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防止募集资金被约定使用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违规占用或挪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安全。 5月22日,上交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开 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一方面鼓励使用利率债、债项AAA级公司债、ABS和债券ETF等优质担保品,推行回购期限标准化(如1天、7天至365天等9个标准期限)并允许适当提高折算比例(最高100%);另一方面强化风险防控,新增单只质押券集中度上限(不超过该券未偿还总量的30%)、融资方信息披露(如关联关系)、禁止高风险债券参与协商成交及换券等要求,并明确券商需实时监测客户风控指标,推动风险关口前移。同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的通知》,将债券ETF纳入债券协议回购质押券范围。同时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4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控制(2026年修订)》,优化协议回购风险管理。 (二)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与机制创新 1月21日,为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市场参与者交易行为,落实交易业务全程留痕要求,切实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交易商协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组织制定了《银行间市场常用交易术语》,并予以发布。市场参与者开展交易相关业务应规范使用交易用语,清晰、准确表达和沟通交易信息,不得有使用字符代号沟通违规信息等规避内控或监管的行为。 2月9日,沪深北交易所宣布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主要围绕进一步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更好适应科技创新企业再融资需求、提升再融资灵活性和便利度、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等四个方面。在进一步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方面,沪深北交易所明确,对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同时,为更好适应科创企业再融资需求,沪深交易所已修订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规则,明确主板企业认定标准。沪深北交易所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此外,沪深北交易所还明确提升再融资灵活性、便利度,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 3月23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原“两层四类”的发行人注册发行机制优化为“两层三类”。其中,原第四类企业2并入第三类企业,统称为“基础层企业”。原第四类企业在完成注册12个月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无需事前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基础层企业可就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有额度的统一注册。也可就发行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含专项或主题产品)编制相应注册文件,按产品分别进行注册。为规范募集资金用途 管理,《通知》提出,基础层企业申请有额度的统一注册,应结合实际融资需求合理设置注册额度。募集资金用途注册阶段原则上大类匡算,发行阶段自行补充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使用安排等内容以及相应配套文件(如有);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的,仍应按照现行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用途明细。 4月30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以及配套的12件指引和7件指南,推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业务,并于5月6日正式启动私募债受理审核工作。本次配套发布的指引指南,主要是与上位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基本业务规则做好配套衔接。审核方面,主要明确申请文件、审核标准、审核程序等制度安排;发行方面,主要明确发行备案等业务办理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存续期监管方面,主要对定期报告披露、临时报告披露、信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等行为进行规范。 6月26日,北交所发布关于实施《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相关条款的公告,明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交易采用逐笔全额结算方式,现券交易可采用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等交易方式,初期仅支持协商成交方式。 (三)支持科创与乡村振兴主题债券 2月14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强化金融多业态协同,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