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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审计报告:2025年度

公用事业 2025-12-31 - 北京中廉会计师事务所 七个橙子一朵发🍊
报告封面

审计报告2025年度 目录 一、审计报告 二、附表: 1.基金会财务相关情况统计表2.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3.2025年度业务活动表4.2025年度现金流量表5.固定资产清查表6.受赠物资清查表7.分支(代表)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三、财务报表附注四、北京中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北京中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委托单位: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审计单位:北京中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中廉审字【2026】第0027号 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是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于2012年5月9日成立。2024年1月29日取得北京市民政局换发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3110000596078609T,证书有效期限:2024年1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注册资金为200万元,2019年8月8日,本基金会正式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有效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增娟。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京信大厦2126室。 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扶助危难贫困人群,帮扶少数民族地区,资助社会福利机构,传播慈善公益文化。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基金会无分支和代表机构。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会管理层对基金会持续运营能力评估后,认为本基金会不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运营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本基金会财务报表是按照持续运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 三、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声明 本基金会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会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会计制度 本基金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会计期间 本基金会以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会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基金会会计年度内涉及的外币收支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的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年)末对货币性项目按月(年)末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用途及性质计入当期筹资费用或予以资本化。 (六)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指本基金会持有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 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实际取得的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七)应收款项 本基金会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期末, 应当分析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 1、坏账准备核算方法:直接转销法 本基金会的坏账核算采用直接转销法,即:当应收款项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从应收账款中转销,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2、坏账确认标准 (1)债务人死亡或破产,以其遗产或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2)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八)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 本基金会存货包括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会取得材料、物资、商品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在发出材料、物资、商品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基金会存货每年定期盘点一次,采用的方法为实地盘点法。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原则: 本基金会在期末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下年度可变现净值回升,应在原已确认的跌价损失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九)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本基金会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即按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使用年限扣除残值率确定其折旧率,年分类折旧率如下: 4、不计提折旧的资产 本基金会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为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作为文物文化资产核算,不计提折旧。 (十)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确认原则 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投资利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定或用途限定,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为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十一)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指本基金会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本基金会在确认收入时,应区分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 1、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收入。本基金会对交换交易产生的收入按以下方法确认收入实现: (1)销售商品: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换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会;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照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基金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和政府补助收入,对非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本基金会按以下方法确认: (1)对于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收入; (2)对于附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基金会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应当根据需要偿还的金额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 (4)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捐赠方在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接受捐赠方不得向捐赠方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不确认为捐赠收入。 (5)本基金会接受的劳务捐赠,不确认为收入。 (十二)成本费用划分原则 本基金会的支出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 1、业务活动成本核算本基金会为了实现业务活动目标、开展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2、管理费用核算本基金会为组织和管理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3、筹资费用核算本基金会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4、其他费用核算基金会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筹资费用中的费用。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二)短期投资 (三)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 无。 2.其他应收款 (四)预付账款 (七)固定资产 (八)无形资产 1.应付账款 (1)账龄分析: 2.其他应付款 (1)账龄分析: (2)其他应付款明细: (十一)应交税金 (十二)净资产 1、净资产 2025年度较上年度净资产增加490,709,772.96元,其中当年收支结余490,709,772.96元,形成净资产增加490,709,772.96元。 (十三)捐赠收入 3.大额捐赠收入 2025年度本基金会捐赠收入总额775,154,525.35元,其中占捐赠收入总额5%以上或者500万元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的大额捐赠收入列示如下: (十四)投资收益 (十五)其他收入 (十六)业务活动成本 六、工作人员工资福利 1、工作人员工资薪酬发放情况 本基金会共有领薪职工86人,2025年度工资总额12,852,725.55元,2025年度人均工资149,450.30元/年。 七、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限制或用途限制的资产情况的说明 八、受托代理业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受托代理业务。 九、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重大资产减值情况。 十、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说明 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专项信息审核报告2025年度 目录 一、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二、北京中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北京中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委托单位: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审计单位:北京中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 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中廉专审字【2026】第0027-1号 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贵基金会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贵基金会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涉及的财务专项信息。并于2026年3月2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中廉审字【2026】第0027号。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编制年度工作报告是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与年度工作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并使其公允反映。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对贵基金会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对贵基金会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