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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6-01-12-财报x***
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2024年度审计报告

中联深所审字[2025]第0108号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目录 资产负债表1 利润表2 现金流量表 财务报表附注4-13 CPA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电话:83547277传真:83547718地址:深圳市福日区北环大达7043号青海大累16G 机客 审计报告 中联深所审字[2025]第0108号 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划市阿乐善公益基会会(以下筒称贵基金会)财务报表,包据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3和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3的现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基会会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业务活动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资任。我们相信,哦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道当的,为发表司计高见票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投表的资任 深划市网乐善公益基会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俊其实现公允反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负评估贵基金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资基金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货支府警资基会会的财务券报当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长对财务报表整任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投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由于舞辨或错误导改,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对,我价起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下舞界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更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整可能涉及审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发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商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技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对,根据获攻的官计证据,就司能导款对资基金会持续经管能力产生互大数案防事项致情流是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皆印奖谱非表便用者注志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波露;如果技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南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音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负基金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案),并评介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拮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1 资产负债表 单: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表 本位:人民币元 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 一、基金会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是由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发起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经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并于2018年10月24口取得由深圳市民政同发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3440300MJ1.192134P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5。法定代表人:刘朝表:注册资金:500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青少年活动中心4栋5楼505室。 业务范围:1、扶持贫困弱势群体,培育该群体绿色产业发展能力:2、资助生态脆弱或关键的中国贫困地区的生态产业扶贫济困项日:3、资助生态瞻弱的贫困地区,致力于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当地整体生态和谐、产业发展。 二、财务报表的缩制基础 本基金会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会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 三、主要会计政策 (一)会计制度 本基金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3及其补充规定。 (二)会计期间 本基金会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并金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基金会会计年度内涉及的外币经营业务,按业务实际发生日(当月1日)市场汇价(中问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年)未对货币性项目按月(年)末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用途及性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或予以资本化- (六)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指本基金会持有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 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实际取得的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t)周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本基金会为开展活动和行政管理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固定资产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包装费、缴纳的有关税金等书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本基金会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八)受托代理资产 (九)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基金会将其确认为负债,以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予以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予以反映: (1)该义务是本基金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确认原则 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利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定或(和)用途限制,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为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十一)收入 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照其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本基金会接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按已实现的收入记账,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会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区分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 销售商品,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换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照完工进度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会费收入,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如果次性收取多年会费时,按照会费的实际所属年度分期硝认收入。() 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收入:附条件的捐赔或政府补助,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当本基金会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支务时,应当根据需要偿还的金额确认项负债和费用。 (十二)成本费用划分原则 本基金会支出投照其功能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等。 标、开展其项日活动或者提供股务所发生的费用。 的各项费用, (十三)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四、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特别注明之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年初”指2024年1月1日,“年”指2024年12月31日,*上年*指2023年度,“本年”指2024年度, 1、货币资金 2、短期投资 3.应收款项 6.应交税费 7,净资产 8、收入 10、管理费用 11,筹资费用 七、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情况说明 八、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无。 九、净资产变动额: 2024年度净资产减少4.647.710.87元。收入合计3,341,774.84元(其中:捐赠收入2.857.543.58元,投资收益482.212.22元,其他收入2.019.04元),费用合计7.989.485.71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7.514,628.03元,管理费用214.179.48元),造成净资产减少4.647.710.87元。 十、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 十一、受托代理业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受托代理业务。 十二、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重大资产减值情况。 十三、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 十四、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接受劳务捐赠情况。 十五、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享项的说明 本基金会无资产负债表口后非调整事项。) 十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2024年总收入3,341,774.84元,总支il7,989,485.71元,净资,*57,320,117.96元。) 限定捐赠收入451,591.55元,限定性捐赠收入2,405,952.03元。 (3)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2022年慈善事业支山5,757,154.29元,2023年慈善事业支出5,047,991.38元,2024年慈善事业支出7,514,628.03元,2021年末行资产70,986,192.87元,2022年未净资产66,156,272.77元,2023年年未净资产61,967,828.83元。2023年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占2022年年术净资产的比例为7.63%,2024年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占2023年年木净资产的比例为12.13%,符合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民发【20161189号)就定的“上年术净资产高于6000方元(含本数)人民币的,年度蔡普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木净资产的6%"的条件,同时符合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资格的社会组织,前两年度每年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均不得低于8%。计算该比例时,可以用前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数代昔上年末净资产”的条件。 (4)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2023年总支出5,650,007.94元,管理费用202,025.56元,2024年总支出7,989,485.71元,管理费用214,179.48元。2023年管理费用占2023年总支出的比例为3.58%,2024年管理费用占2024年总支出的比例为2.68%,符合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山和管理费用的规定3(民发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山的12%”的条件;同时符合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前两年每年支出的管理费用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均不得高于12%”的条件。 统一社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