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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026-04-11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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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办发〔2026〕1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 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年4月11日 (本文有删减) 浙江省“ 十五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深入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更加注重投资于人,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着力夯实就业社保民生根基,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力度,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经济发展支撑力更强、民生福祉保障力更足”的人社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到2030年,全省就业保持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共 富型大社保体系保障更加充分,人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有效发挥,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稳步扩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人社事业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及人的全面发展贡献度显著提高。一是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更加完善。多方协同联动的就业政 策更加健全,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更加完备,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不断增强,就业公共服务更加精准智能便捷。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在浙省外劳动力规模保持相对稳定。二是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发展更加均衡协调。各类群体基本实 现应保尽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更加协调均衡,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更加规范,基金运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浙里好社保”成为暖心品牌。三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适配。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 的人力资源供给更加充沛,人才评价使用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人才动能更加强劲。每年引进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以上青年人才100万人,五年引育人工智能人才30万人。四是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更加全面。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 —— 能生态三大体系更加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推进,适应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00万人,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浙江”名片更加亮丽。五是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促进“劳动增收”有力有 效,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持续扩大。六是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机制更加健全。产业链和谐劳动关系 构建更具特色,劳动关系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更加规范,“浙里无欠薪”品牌进一步擦亮。七是人社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多跨协同、一体推进的 基层治理格局日益完善,“人工智能+人社”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人社公共服务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智治成效更加显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二、着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推动创业带 动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努力让“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成为“浙里好就业”的鲜明标识。(一)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发挥就业工作协调机 制作用,推动产业、投资、消费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健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机制。促进产业就业协同发展,健全稳岗扩岗长效机制,加大金融支持稳岗扩岗力度,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培育新的就—5— 业增长点。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深入研判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发展对就业产生的影响,健全用工余缺调剂和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的培育创建,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就业创业标志性成果。(二)构建创业带动就业有效机制。健全“科技成果+创业” “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支持体系,构建完善全周期“创业陪跑”服务体系,持续打造城乡一体、全域全创、多创融合的创业生态圈。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积极引导投资、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支持创业,贯通打造“风险共担—失败保障—再创业支持”闭环机制。办好“奇思妙想浙江行”等各类创业赛事活动,培育一批地方特色创业服务品牌。大力推进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构建完善“引育用留”青年入乡发展全链条支持保障体系。 专栏2低成本创业支持行动优化创业服务生态体系。完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每年举办创业资源对接服务活动 1500场,优化“浙里好创业”应用场景建设。2健全创业金融支持体系。到2030年,全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支持金 融机构设立多元化的专项创业贷款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业失败补偿类保险产品;深化完善“工惠贷”等支持政策。3完善创业场地支持体系。提供灵活多样的创业场地支持与租金补贴,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积极搭建“乡创空间”。4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扩容提质。对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补贴,将个体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化“大企帮小店”行动。 (三)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促进机制,实施大学生职业体验计划。推进重点群体帮扶综合改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就业培训融合发展、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和公共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农民工就业创业体系,促进农民工提技增收、稳岗就业。加强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再就业工作。支持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保障支持妇女平等就业权利。为低龄老年群体提供就业服务,促进银发经济发展。 专栏3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实施大学生职业体验计划。引导大学生到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一线体验工作 1环境,探索贯通职业体验、就业见习、岗位入职的一体化职业发展路径。2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第一课”活动,全面落实“1131”就业服务(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3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春暖农民工”专项行动,推动农民工服务站点建设,以县域为重点提升农民工市民化质量。健全农民工统计调查监测体系。4加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完善失业登记和退出管理,优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提高帮扶就业率,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帮扶。5迭代升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探索“大数据+大模型+铁脚板”服务模式,每年为80万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 (四)推进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推进“人工智能+就业”应用建设,提升就业信息匹配度和服务精准性。完善“浙里就业”基层公共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和“15分钟就业服务圈”,加强多元化专业化就业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城乡一体多层次零工市场服务体系,每年归集发布零工岗位100万个。—7— 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求职能力实训等活动。持续推进劳务品牌建设,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深化省际劳务合作长效机制,全力稳定省外劳动力在浙就业规模。三、完善共富型大社保体系,推动社保更加优化更可持续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推进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 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可持续性、可及性、安全性、便捷性、规范性,打造“浙里好社保”品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深入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规范落实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与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均衡发展,探索完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统计体系。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规范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修改《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重点针对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二)精准推进高质量参保扩面。建立参保扩面全流程数字 化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跨部门数据比对分析,动态监测参保情况变化,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持续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促进个人养老金投资,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助推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积极作用。(三)统筹推进社保待遇合理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合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设置,鼓励多缴多得,积极推进集体补助,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促进基金保值增值。科学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四)全面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完善跨部门社保基金监 管体系,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风险防控机制。深化开展社保基金“飞行检查”和第三方审计。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加强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推动年金基金安全规范投资运营。加强社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有序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提升基金运行绩效。(五)着力促进经办服务集成高效。推进社保经办管理服务 体系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实现精准施策主动服务。全面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深化应用,构建智导、智办、智审、智控“四智”融合的智慧社保新生态。推进重点业务场景应用,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构建统一规范、高效协同的社会保险数据治理体系。重构社保经办系统,持续加强社保经办内控管理,实现“全险种业务大管控”。 专栏4“浙里好社保”提升行动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强化跨部门数据比对,健全参保扩面监测机 1制。实施高质量参保政策宣传,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进企业、进平台、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五进”活动,指导各地靶向开展政策宣传。2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到2030年,选择中高档次缴费人数占比达到50%。3开展工伤保险安康守护专项行动。推进工伤保险和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扩面,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健全工伤康复制度,规范康复服务管理。4推进“群众身边的社保规划指导师”队伍建设。到2030年,“群众身边的社保规划指导师”在全省村(社区)的覆盖率达到100%。5建设“数字员工”平台,打造“社保经办智能体”。到2030年,“数字员工”和“无感智办”应用在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100%。—— 四、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聚焦服务创新浙江建设、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建设一流 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提质增效,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人才动能。(一)加 快 高 端 人 才 集 聚。围 绕 “315”科 技 创 新 体 系 与 “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开展精准引才,每年引进100万名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以上青年人才,其中硕士和博士7 5万名。实施人工智能人才“530”行动(5年引进5万人、培育25万人)和“人工智能+培养”行动。每年遴选省级创业人才100名以上。深化外国人才综合服务配套改革试点,优化提升国际人才生态,引进各类外国人才。 专栏5人工智能人才“530”行动精准引进人工智能人才。开展人工智能产业人才需求动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