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国信证券]:《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点评: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向 - 发现报告

《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点评: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向

综合 2026-06-06 王剑,陈俊良 国信证券 yuAner
报告封面

优于大市 《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点评 投资评级:优于大市(维持) 银行 证券分析师:王剑021-60875165wangjian@guosen.com.cn执证编码:S0980518070002 证券分析师:陈俊良021-60933163chenjunliang@guosen.com.cn 执证编码:S0980519010001 事项: 央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为了适应存贷款利率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反映了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向,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存贷款利率管理体系,同时有助于推动金融机构统一存贷款利率计息规则。此外,明确高息揽储的定义,有助于减少存款过度竞争,推动银行业净息差企稳。 评论: 主要修订内容 《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诸多现有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整合。主要内容包括: (一)针对利率市场化新情况,对部分利率管制时期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删除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能够确定的非存贷款利率类型,如内部资金往来利率。删除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应履行的非存贷款利率管理职责,如中国人民银行监测、调控金融市场利率等职责。 (二)强化行业自律协调和管理。新增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指导辖区内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的职责,以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职责。 (三)整合其他规章或文件中各类型存贷款计结息规则。一是把《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等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整合,结合金融机构实际执行情况,对个人存款、单位存款和通知存款计结息规则进行修订。二是整合《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文件内容,对大额存单、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准备金存款、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个人住房贷款、贴现等存贷款类型计结息规则进行修订。 (四)修订罚息规则。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的计结息规则,修订为罚息利率、计息方式和宽限期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五)明确高息揽储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定义。明确高息揽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违规手工补息、突破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利率自律上限等方式吸收存款,扰乱存款市场竞争秩序等。 (六)对存在较多纠纷的利率换算和计息公式予以修订。将《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日利率=年利率÷360的规则,修订为年利率=日利率×365(闰年为366)。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新增对复利情况下利率换算及计息公式相关规定。 整体来看,《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为了适应存贷款利率管理工作的新形 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反映了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向,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存贷款利率管理体系,同时有助于推动金融机构统一存贷款利率计息规则。 此外,我们预计2026年行业净息差降幅明显收窄。《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高息揽储的定义,有助于进一步减少行业存款过度竞争,推动行业净息差企稳。 投资建议 我们维持2026年上市银行业绩筑底边际改善的判断,核心受益于净息差降幅明显收窄。我们继续推荐“稳健红利”与“绩优城商行”双主线,其中稳健红利主线重点推荐招商银行、江苏银行等,绩优股主线重点推荐宁波银行等。 风险提示 若宏观经济低于预期,可能从多方面影响银行业,比如经济下行时期货币政策宽松对净息差的负面影响、企业偿债能力超预期下降对银行资产质量的影响等。 相关研究报告: 《银行理财2026年6月月报-降波动模式走向分化》——2026-06-05《银行业点评-中央汇金ETF减持测算及对银行影响》——2026-06-01《居民偿债压力测算:零售不良演化》——2026-05-19《银行理财2026年5月月报-规模重回高增,格局版图渐变》——2026-05-13《业绩回升:银行业2025年报&2026年一季报综述》——2026-05-02 免责声明 分析师声明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在过去、现在或未来未就其研究报告所提供的具体建议或所表述的意见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报酬,特此声明。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报告版权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我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我公司不保证该资料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我公司于本报告公开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我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我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处于最新状态;我公司可能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关更新和修订内容。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我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说明 本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6层邮编:518046总机:0755-82130833 上海上海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2层邮编:200135 北京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9层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