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逝世 关于与教练史蒂夫·莱昂·J·赫伯特斯有关的工作纠纷 BY: 哈维尔·维哈内·佩尼亚斯(阿根廷),主席 耶稣·阿罗约(西班牙),成员 奥列格·扎杜布罗夫斯基(俄罗斯),成员 申请人 / 答辩人 史蒂夫·莱昂·J·赫伯特斯,比利时 代表:吉田阳一 被上诉人 / 反诉人: 联合体育俱乐部,印度 代表:亚绍瓦达恩·科查尔 一、案件事实 2022年8月1日,比利时教练史蒂夫·J·莱昂·赫伯特(以下简称“教练”、“索赔方”或“反索赔方”)与印度俱乐部联合体育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被索赔方”或“反索赔方”)签订了一份雇佣合同(以下简称“第一份合同”),该合同自2022年8月1日起生效,至2027年7月30日止。 2.根据第一份合同,俱乐部承诺按如下方式向教练支付报酬,引述如下: 2022-23赛季合同付款明细:金额为10万卢比(仅限一百万卢比,每月支付) 2023-24赛季合同付款明细 - 金额:10,5000.00卢比/月(仅限卢比壹拾伍万) 2024-25赛季合同付款明细 - 金额:110,250.00卢比/月(仅限壹拾万壹仟贰佰伍拾卢比整) 2025-26赛季足球合同付款明细合同金额:115762.00卢比/月(仅限卢比壹拾伍万零柒佰陆拾贰元整) 2026-27赛季足球合同付款详情 - 金额:121551.00卢比/月(仅限卢比壹拾壹万贰仟伍佰伍拾壹元整) 合同期内,第二方将免费获得住宿,但每月电费除外。上述目的的任何其他费用均由第一方承担。 第二方将承担保管其所有法律文件的费用,而第一方将根据需要提供/协助文件。 第二方的任何每周休假/每月休假或节假日都必须经第一方批准。 3.2024年8月1日,俱乐部与教练签订了第二份雇佣合同(以下简称“第二份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止。 根据第二份合同,俱乐部承诺按如下方式向教练支付报酬,引述如下: “现此契约证明如下:” 第二方应负责指导高级足球队,作为第一方的赛季主教练,具体安排依据全印足球联合会以及印度足球协会的日程/规则进行,其考虑金额如下所述: 付款详情:截至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 合同金额:1,35,500.00卢比/月(仅限卢比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圆整) 付款详情:截止至4月25日至3月26日 合同金额:1,35,500.00卢比/月(仅限卢比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圆整) 付款详情截止至4月26日至3月27日 合同金额:1,37,000.00 卢比/月(仅壹拾万叁仟柒佰元整) 付款详情:截至4月27日至3月28日合同金额:1,38,000.00卢比/月(仅限卢比壹拾叁万捌仟元整) 付款详情:截至4月28日至3月29日合同金额:1,40,000.00卢比/月(仅限壹拾肆万卢比整) 在本合同期内,第二方须自行承担其每月的房租和电费,第一方不会承担上述目的的任何其他费用,也不会承担其任何其他个人费用。 第二方将承担保管其所有法律文件的费用,而第一方将根据需要提供/协助文件。 第二方的任何每周休假/每月休假或节假日都必须经第一方批准。 5.此外,第二份合同中的“报酬”部分规定如下,引述原文: “补偿 在所述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支付50万卢比(仅限五十万卢比)的金额来终止本协议。 在发生可能导致本协议终止的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将不会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若该足球队/部门发生爆炸性表现,管理层可以无偿寻求教练。 营地和诊所 教练将被授权指导青少年和教练的体育营和诊所。在本协议的每一年中,主任和教练应就此类营和诊所的指导、运营、人员配备和评估达成一致。主任,在咨询秘书长后,还应就教练和其他营/诊所人员应获得的补偿金额和类型达成一致。 六、2025年4月19日,教练通过电子邮件向俱乐部发送了辞职信,说明了其离职的财务、体育及体育外原因,并表示他需要一份“符合其职业抱负和职业目标的‘新挑战’”。教练要求,除其他外,要求“立即支付所有未付工资和财务津贴”,以及一张“返回比利时的往返机票”。 7.2025年4月20日,俱乐部收到来自印度另一家俱乐部孟买FC的一封邮件,该俱乐部提出支付26万卢比以立即释放教练。 2025年5月4日,教练通过其法律代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俱乐部发送了一封信,称俱乐部欠他728,098印度卢比,具体如下: 9.教练还声称有权获得17.5万卢比(INR 175,000)的未付奖金报酬,具体分配如下:(i)通过WhatsApp与俱乐部商定的5万卢比(INR 50,000),(ii)作为50万卢比(INR 500,000)费用25%的12.5万卢比(INR 125,000),以及一张返回比利时的往返机票。教练还确认已因未付报酬终止合同,并给予俱乐部7天时间通过支付所索赔款项来纠正其违约行为。 10.2025年5月14日,俱乐部就教练的函件进行了回复,拒绝了教练的要求,并称教练应向俱乐部支付其在职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俱乐部还表示,教练逃避了双方商定于2025年4月24日举行的会议,届时俱乐部称教练应依据第二合同中的补偿条款向其支付50万印度卢比。俱乐部要求教练向其支付169万5930印度卢比,并给予其7天的付款期限。俱乐部随函附有如下表格以详细列明所索金额: 11.2025年6月29日,教练与孟买足球俱乐部签署了一份自2025年6月29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有效的劳动合同。 II. 国际足联程序 12.2025年5月17日,教练向国际足联提起了本案申诉。各方立场摘要如下。 a. 申诉方 / 反答辩方 13.教练提交称,俱乐部仅支付了他2023年8月、9月、10月、11月,2024年8月、9月、10月、11月,2024年12月、2025年1月和2025年2月的部分月工资。他还断言,俱乐部未支付他2025年4月工作期间的19天工资,总计欠薪570,277卢比,明细如下: 14.教练方提交,根据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司法实践,即其2021年11月12日的判决(Lima Carius)和2021年11月9日的判决(Tidjani),即使申诉人未满足正式要求以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因其未发送给予俱乐部15天期限纠正其违约行为的违约通知),如果存在持续的未支付工资,他仍可被视为具有正当理由,并且这一理由应适用于教练。 15. 因此,教练提出了以下救济请求,引述如下: 在此理由基础上,申请人特此尊敬地请求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 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金额共计570,277印度卢比(印度卢比柒拾万柒仟贰佰柒拾柒元整),并按年利率5%(五分)计算自款项到期之日起的利息,该款项代表根据2022年8月1日签订的第一协议和2024年8月1日签订的第二协议条款,申请人应得的未支付报酬。 b.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情况,认为适宜做出的任何其他决定”。 b. 申请人反诉 / 反请求方 2025年6月10日,俱乐部提起了反诉。 第十七条,俱乐部提交,教练根据第一份合同获得的月工资,需缴纳代扣税,支付住所的电费,并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俱乐部主张,为提供教练的住宿,其于2024年1月11日签订了一份为期12个月的租赁协议,并支付了每月25,000卢比(INR)的租金。 19.俱乐部确认,他们与教练签订了新的雇佣合同,即第二份合同,目的是让他能够续签印度签证并继续提供服务。根据该协议,教练负责支付住宿租金以及电费,并且该合同包含一项在第二份合同单方面终止时支付50万卢比赔偿金的规定。 第二份合同签署后,俱乐部声明第一份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均告消灭”。 此外,俱乐部辩称,各方已同意,由于第二份合同规定由教练支付住宿费,但租赁合同是由俱乐部签署的,因此俱乐部将从教练的月薪中扣除25,000卢比。俱乐部提供了收据以证明租赁费用的支付。 二十二。该俱乐部提交称,2025年1月1日,他们为教练的住宿签订了新的租赁协议。 23.俱乐部确认,教练确实已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WhatsApp将一封信发送给俱乐部主任,信中提到他的辞职将于2025年4月19日生效。 24.俱乐部声明,2025年4月20日,其收到来自孟买足球队(Mumbay FC)并发送给教练抄送的电子邮件,邮件称其有意向以260,000印度卢比(INR)的价格立即释放该教练。 25.俱乐部提出,教练终止合同并非因为未支付报酬,而是为了寻求与孟买足球俱乐部更好的经济机会。 26.该俱乐部于2024年10月提出,其已支付教练因“胆囊结石”手术产生的医疗费用,而该费用并非其必须承担,并要求以此金额(72,865卢比)进行报销。 27.俱乐部确认,教练终止第二份因未支付工资而产生的合同,未遵守正式要求,因为他未发送一份给予俱乐部15天期限纠正违约行为的违约通知。 28.相反,俱乐部声称终止第二份合同是无故的,因为俱乐部未收到违约通知,且在其终止函中并未指控任何合同违约。此外,俱乐部表示,关于未付报酬的索赔是在2025年5月4日传达给俱乐部的,这是教练为避免向俱乐部支付赔偿而编造的。 关于2023年8月、9月、10月和11月的未付薪水索赔,俱乐部提交意见称,由于双方通过签订第二份合同终止了第一份合同,教练该部分索赔已失效,因此不应依据第一份合同提起索赔。 关于自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期间每月被指控未支付24,156印度卢比,俱乐部辩称该款项已从教练的月薪中扣除,用于支付其住宿费用。俱乐部坚持认为,根据第二份合同的条款,教练有责任支付其租金,因为俱乐部作为出租方,在第二份合同签署前已与教练签订了住宿租赁协议,并继续代表其支付月租金。 31.俱乐部否认未正当扣发教练的工资,并否认在2025年4月5日俱乐部首席执行官与教练之间发生过谈话,教练在谈话中提出了其工资未获支付的关切。 32.俱乐部最终断言,教练从未向俱乐部提出过其薪酬待遇过高的问题。 33.因此,俱乐部提交了以下救济申请和反诉,引述如下: “根据上述事实与情况,故恳请——” 原告为570,277卢比或其任何一部分提出的索赔应予驳回。 b.原告应向被告俱乐部支付50万卢比作为对2024年8月1日签订协议的非法终止的赔偿。 c.原告应向被告俱乐部支付医疗费用72,865卢比。 d. 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FIFA PSC)认为合适和恰当的任何其他决定。” c. 回复原告/反答辩人的反请求 2025年7月29日,教练提交了对俱乐部反诉的答辩状。 35.教练方提交,第二份合同的签署并未消灭第一份合同项下的未偿债务,且签署第二份合同是为了办理教练方签证续签,并未规定放弃既往欠款。 36.教练还提到,俱乐部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租赁协议是为安排教练的住宿而签订的,因此未能证明其在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期间每月薪酬中扣留24,156卢比是合理的。教练声称,俱乐部提交的作为租金支付证据的付款收据与俱乐部提供的租赁协议不符,并且被扣留的24,156卢比与租赁协议项下的租金价值25,000卢比之间存在差额。 37.教练声称他无需向俱乐部报销医疗费用。教练辩称,该笔付款是俱乐部无偿提供的,且俱乐部并无任何合同义务需要报销。教练补充道,这些费用是由于他声称收到的俱乐部提供的食物质量差,导致医疗问题发生而产生的。 38.由于俱乐部从未要求报销这些费用,教练表示,这项报销要求违背了“不得自相矛盾”(venirecontra factum proprium)的诚信原则,并强调这是“一项早已确立的国际惯例,尤其是在……” 职业体育中,俱乐部通常承担员工或球员在履行俱乐部职责期间因受伤或生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 39.教练方提出,鉴于存在巨额逾期款项,合同的终止是有正当理由的,并且收到孟买足球队的报价只是为了避免任何诉讼,是真诚做出的。 无论如何,教练确认他无需向俱乐部支付赔偿金,因为终止第二份合同是基于薪酬拖欠的正当理由,而他解雇信中提及的“财务原因”表明他因薪酬拖欠而终止了第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