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智能船舶规范(2026)
本规范规定了申请CCS智能船舶附加标志的船舶应满足的技术要求,涵盖了智能航行、智能船体、智能机舱、智能能效管理、智能货物管理、智能集成平台、远程控制和自主操作等多个方面的功能标志和技术要求。
智能船舶功能标志
规范定义了多种智能船舶功能标志,包括:
- 智能航行 (Nx): 航路航速设计优化、视觉增强、碰撞预警、搁浅预警、综合信息显示,以及开阔水域自主航行 (No) 和复杂水域自主航行 (Nn)。
- 智能船体 (Hx): 船体维护保养、船体结构监测及辅助决策。
- 智能机舱 (M(xi)): 机舱设备与系统运行状态监测、状态监测与健康评估、辅助决策,以及视情维护 (x=1 或 2)。
- 智能能效管理 (Ex): 船舶能效及耗能状况在线监测、评估和优化,以及航速优化 (s) 和基于纵倾优化的最佳配载 (t)。
- 智能货物管理 (C(x)): 货舱/货物及货物相关系统参数监测、预警/报警和辅助决策,以及智能配载 (m)、自动装卸货 (l) 和智能洗舱 (w)。
- 智能集成平台 (I(x)): 数据采集/收集、存储、共享和管理,以及数据集成、可视化和船岸信息交互 (x=b 或 s)。
- 远程控制 (Ri): 船舶由远程控制站或控制位置进行控制,包括 R1 (船上有人监视,必要时介入) 和 R2 (船上无船员)。
- 自主操作 (Ai): 船舶在开阔水域或整个航程实现完全自主操作,包括 A1 (锚地到锚地,远程监视,必要时介入)、A2 (锚地到锚地,远程监视,必要时介入) 和 A3 (泊位到泊位,远程监视,必要时介入)。
- 智能桥梁避碰 (BD(x)): 船舶通过桥梁期间的辅助支持或自动操作,包括 BD(s) (辅助支持) 和 BD(a) (自动操作)。
- 智能监视 (SV(x)): 实时采集船上人员行为和/或机械设备状态和/或装载货物状态等实时图像和视频信息,进行分析、识别和告警,包括 SV(p) (人员行为监视)、SV(e) (设备状态监视) 和 SV(c) (货物状态监视)。
技术要求
规范对每个功能标志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包括:
- 设备配备及性能要求: 规定了申请不同功能标志的船舶需要配备的设备或采取的其他等效措施。
- 检验与试验: 规定了申请功能标志的船舶需要提交的图纸资料和进行的检验与试验项目。
其他补充规定
规范还针对喷水推进装置状态监测、智能疏浚作业、智能科考、拖轮、内河船舶、极地船舶、智能铺排、智能靠离泊和智能监视等补充规定了技术要求。
总结
本规范为智能船舶的设计、建造、检验和运营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有助于推动智能船舶的发展,提高船舶的安全性、环保性、经济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