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文律师事务所]:中亚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25:乌兹别克斯坦篇 - 发现报告

中亚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25:乌兹别克斯坦篇

中亚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25:乌兹别克斯坦篇

中亚地区位于欧亚大陆腹地,涵盖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五国,总面积约40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5000万,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枢纽。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该地区作为首倡之地,已成为全球经贸合作与创新发展的关键节点。在倡议框架下,中国与中亚的协同发展逐步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区域创新合作成为推动高质量共建的核心议题。 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高文律师事务所选取中亚五国之一——乌兹别克斯坦为主要研究对象,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概况、中乌经贸往来、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制度及发展情况等角度向企业展示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法律环境,帮助企业掌握乌兹别克斯坦的知识产权规则以及在乌兹别克斯坦开展贸易投资活动常见的知识产权风险,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能力。 编辑委员会 编委会主任 宋洋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王 正 志高文律师事务所主任 编委会成员 邓 爱 科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刘 凯 怡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维权部部长罗娱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维权部职员余凤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 俊 玲高文律师事务所顾问马 晓 田高文律师事务所顾问马畅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牛 文 淼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乌兹别克斯坦 一、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概况及中乌经贸往来概述 乌兹别克斯坦地处中亚腹地,与中亚四国及阿富汗接壤,是中亚五国中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达3700万以上,1经济发展潜力很大,首都塔什干是中亚最大城市。乌国位于中亚中心,与所有中亚国家接壤,具有重要的地缘战略位置。近年来,乌国内生产总值(GDP)保持增长,依次居于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之后。2 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中国与乌兹别克斯两国经贸合作不断提质升级。据中国海关统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当年第一季度,两国双边贸易额为10.19亿美元。中国对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力度也不断加大。2017至2022年期间,中国对乌兹别克斯坦累计投资超100亿美元。当前,中国已成为乌兹别克斯坦主要贸易投资伙伴,是乌第二大投资来源国,在乌兹别克斯坦中企有1800多家。两国企业在农业、电力、水利、煤炭、建材、纺织、电信、医疗、贸易、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并不断取得新成果。 二、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发展情况概述 在WIPO发布的2022年GII报告中,乌兹别克斯坦在132个经 济体中位列第82名,在36个中低收入经济体中排在第10名。乌兹别克斯坦的创新优势体现为商业环境中的商业政策、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生比例、实用新型专利数量、劳动生产率增长等指标,同时在监管质量、法治、科学与技术文章数量、通用顶级域名等指标表现力不足。3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积极推进“数字乌兹别克斯坦-2030”战略,在数字化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乌兹别克斯坦自1991年加入独立国家联合体后,开始对知识产权领域法律制度的建设,同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对乌兹别克斯坦生效,此后乌国陆续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立法工作,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乌兹别克斯坦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编纂而成的规范性法律,调整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法律关系,承认个人或法人对智力创作活动成果以及与人格权益相关的专有权。这部分法律在《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税收法典》《海关管理法典》《行政违法法典》以及《刑法典》中,规范了乌兹别克斯坦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程序,明确了侵权行为应承担的责任。4 第二类是通过具体的规范性法律对知识产权问题作出直接规定,包括《商标、服务标志及地理标志法》《选育成果法》《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外观设计法》《版权及邻接权权利法》《公司商号法》等等。 此外,乌兹别克斯坦还规定了一系列程序性法案,包括乌兹别克 斯坦总统发布的命令、内阁决定通过的条例等以及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局颁布的措施,这些文稿均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网站上查阅到。5 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法律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宪法》及《民法典》,在《乌兹别克斯坦宪法》中乌兹别克斯坦确认承认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并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第二部分第四节阐述了知识产权的定义及类别。6第二层次是乌兹别克斯坦针对知识产权各领域的智力成果的相关立法,围绕5部法律展开,分别为: 《商标、服务标志和地理标志法》,2001年颁布,2024年最新修订。该法律规定了商标、服务标志和地理标志的注册、专有使用权的许可及转让、续展等制度,确立由司法部负责商标、服务标志和地理标志的注册、管理和监督工作,在本篇后续将详述该部分内容。 《发明、实用新和工业外观设计法》,2002年颁布,2024年进行最新修订,该法规定了专利的申请、审查和授权程序,构成乌兹别克斯坦专利制度的基础法律,在本篇后续将详述该部分内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2001年颁布,2024年进行最新修订,该法确立与其他立法文件共同构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保护依据,同时明确当国际条约规定的规则与乌兹别克斯坦立法不一致时,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则。该法中确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独占使用权期限为10年,起始时间为首次使用时间或注册公告时间中较早者。 《选育成果法》,于2002年颁布,2024年最新修订,主要对植物新品种和动物品种的创新及保护作出规定。该法确立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负责接收和审查植物品种与动物品种生产方法的专利申请,进行植物新品种和动物品种登记维护,并有专门机构负责审查申请的植物品种和动物品种生产方法的专利性。该法律明确专利保护期限为自植物新品种或动物品种在相应登记册中注册之日起20年,专利权人可以在保护期届满前申请展期,但不得超过10年。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使用、销售、进出口受保护的植物品种或动物品种的行为构成侵权,按照乌兹别克斯坦《行政违法法典》及《刑法典》承担责任。乌兹别克斯坦国之外的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在乌兹别克斯坦国享受同等权利,或者基于国家之间的互惠原则享有权利。 《版权和邻接权权利法》,该法于2006年颁布,规定了对著作权的保护和管理法律制度。2021年8月20日的最新修订中,该法规定以20至1000个基本计算单位的赔偿取代损害赔偿,赔偿金额将依据侵权性质、过错程度及商业惯例确定。这一修改极大提高乌兹别克斯坦版权保护的力度。7 除了国内立法,乌兹别克斯坦是WIPO的成员国,加入了多个关键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包括《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马德里协定》《海牙国际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协定》《商标法条约》《布达佩斯条约(即关于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目的微生物保存的条约)》《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 约》等。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还加入《新加坡商标法条约》以及《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国际条约体系,紧跟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在最新立法动向方面,2022年,乌兹别克斯坦通过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2022-2026年知识产权领域战略》,其声明将以多种措施提高国家知识产权领域水平,包括将简化知识产权申请程序,加强不同政府部门和机构之间合作,借鉴国际经验以确保乌兹别克斯坦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国际标准接轨。8该战略施行措施包括:延长版权期限,将版权保护期从50年延伸至70年、建立对直接参与创作知识产权的人员的物质激励系统、对某些特定类型的专利申请提供注册费用减免、引入对版权及相关权利所有人遭受侵权的赔偿程序、通过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地理标志的修订法案,以及引入对侵犯工业产权的法人以公司责任刑事进行罚款的责任类型,这些措施表明乌兹别克斯坦最高领导层在知识产权领域持续改进的明确承诺。 根据2011年5月24日第PD-1536号总统令《关于设立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知识产权局》,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知识产权局在国家专利局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版权局的基础上成立。92019年以前,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的注册和管理,包括申请受理、审查、授权等程序,并直接对内阁负责。2019年2月,乌兹别克斯 坦共和国发布第PD-4968号总统令《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国家管理的措施》,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包括注册审查以及确保知识产权合法执行的职责)被划归至司法部,重组为司法部下属的“知识产权局”。原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知识产权局仅负责知识产权的国家注册,而新设立该局则被赋予知识产权国家注册及法律执法双重职责,该局被授予对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侵权行为的人采取法律执行措施的权利(提出官方要求和预防性信函、制作行政违规行为报告等)。102021年,根据2021年1月28日第PD-4965号总统令《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措施》,该局在隶属于其自治共和国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各地区及塔什干市设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司(“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Department”)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Centres”),主要职责是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产品,协助进行知识产权的国家注册,以及提高在这一领域的法律意识。2022年,根据2022年3月17日第PR-89号总统令,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将知识产权局及上述各区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被并入司法部,其任务、职能和权限一并移交司法部。司法部内设“知识产权办公室”,该办公室被授权负责智力成果注册以及执行相关的保护工作。此外,司法部下设立了“知识产权中心”,负责对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并作为相关数据的集中存储库。 在司法方面,乌兹别克斯坦采取民事和刑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司法部负责监督法律的遵守情况,并对侵权行为采取执 法行动。法院在解决版权纠纷中扮演重要角色,可提供禁令和损害赔偿等法律救济。 乌兹别克斯坦法院依据《宪法》《法院法》《仲裁法》行使司法权,按照不同的领域进行管辖划分。最高法院及其下设的地方法院负责审理个人行为相关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知识产权的专有权人有权在不违反《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以许可等方式处置其知识产权权利,而违反民事法律规定将就此承担责任。此外,在产生知识产权服务对象时,员工和雇主之间可能会产生相关纠纷。这些在个人之间的纠纷集中于民事法院解决,适用于民事法律框架。最高经济法院及其下设的地区经济法院负责审理与企业法人行为相关的案件以及企业与国家政府机关之间的争议。在《经济诉讼法典》(1997年颁布,2017年作出修订)中,侵犯知识产权客体财产权以及民事活动参与者、商标、作品和服务的个性化标识的纠纷被归类为经济纠纷。根据《经济诉讼法典》第25条,经济法院对经济领域内因民事、行政及其他法律关系而产生的争议案件,确认对法人和个人企业家在经济领域中权利产生、变更或终止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案件等具有管辖权。这些案件涉及法人与从事商业活动的公民(这些公民具有个体企业家身份,且该身份是依法取得的)以及作为公司争议案件审理当事人的公民。经济法院的诉讼可以按照一般规则和简易程序的顺序进行审理。对法人实体的诉讼价值不超过基准计算值(BCV,1BCV约合23.8美金)的20倍,对个体企业家的诉讼价值不超过基准计算值5倍的诉 讼案件,应根据简易程序进行审理。11 侵权行为同样存在适用行政法或刑事责任措施的可能性。根据《行政违法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违规和犯罪行为由刑事法院审理。同时,刑事法院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免受侵犯,特别是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商品原产地名称用于同类或近似商品或服务,或者未经许可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未经许可制造、使用、进口、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投入民事流通或为此目的而储存含有相应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工业设计的产品或物品等行为。《行政责任法》第177条规定,如果发生侵权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侵权人(具体分为普通公民和公职人员)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12 此外,乌兹别克斯坦行政法院受理对知识产权注册审查结果形成的上诉。未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