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4日衢州东峰(601515.SH) 技术赋能产能升级,国资协同拓展新空间 新材料量产赋能,医包一体化平台成型 公司已完成战略聚焦,确立以新型材料和I类医药包装为两大核心主业。在新型材料领域,技术进展显著:新能源电池隔膜方面,控股子公司博盛新材的薄型高强隔膜已具备量产能力;其LATP涂覆隔膜可应用于半固态电池产业化,且部分涂覆产品已实现大规模出货。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前沿材料,复合集流体样品已送至下游头部电池企业测试,并具备量产能力;并与蓝廷新能源合作研发固态/半固态电池关键材料,正处于送样测试阶段。在I类医药包装领域,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为核心平台,整合旗下五家子公司,实现了对PVC硬片、药用玻璃瓶等多种药包材的全品类覆盖;目前正于重庆、常州、泰兴等地推进多个智能制造基地的产能扩建项目;市场开拓方面,已与阿斯利康、武田制药等多家外资药企展开合作。公司未来有望借助地方产业政策,协同发展新材料主业。 控股权变更引战略协同,衢州东峰依托国资拓新局 2025年6月通过协议转让,公司控股股东由香港东风投资变更为衢州智尚,衢州智尚持股20.0%,衢州智威持股9.9%,合计29.9%,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衢州市国资委。2025年1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及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名称由“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亦迁移至浙江省衢州市。公司表示,此举是基于与控股股东的产业协同愿景,旨在依托国资背景优势,探索新项目落地与产业链协同的发展机遇。 罗乾生分析师SAC执业证书编号:S1450522010002luoqs1@essence.com.cn 刘夏凡分析师SAC执业证书编号:S1450525050001liuxf3@essence.com.cn 投资建议:衢州东峰是国内领先纸包龙头,积极发展药包业务、向新能源材料业务转型,短期仍处于新能源材料投入期、传统烟标业务快速收缩的调整真空期,期待新能源业务步入收获期带来业绩筑底回升。我们预计公司2025-2027年的营业收入为13.28、14.08、15.78亿元,同比增长-6.73%、6.00%、12.05%,归母净利润为-1.69、0.30、0.81亿元,25-27年扭亏为盈,对应PB为1.5x、1.5x、1.5x,给予26年1.85xPB,对应目标价4.93元,维持增持-A的投资评级。 相关报告 衢州国资入主,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注入新动力2025-01-24转型期业绩有所承压,聚焦关注战略转型布局2024-05-12聚焦新材料转型,Q3业绩短期有所承压2023-11-02投资收益拖累Q3盈利,多2022-11-06 风险提示: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新业务增长不及预期风险;HNB政策监管超预期严格风险;疫情反复风险;产能建设不及预期风险等。 公司评级体系 收益评级: 买入——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15%及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5%(含)至15%;中性——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含)至5%;减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5%至15%(含);卖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15%以上; 风险评级: A——正常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小于等于沪深300指数波动;B——较高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大于沪深300指数波动;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人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研究观点独立公正、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特此声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说明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本公司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可以为证券投资人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间接的有偿咨询服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本公司可以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本公司的客户发布。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本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本报告中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将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但不保证及时公开发布。同时,本公司有权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本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如有需要,客户可以向本公司投资顾问进一步咨询。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提请客户充分注意。客户不应将本报告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惟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无论是否已经明示或暗示,本报告不能作为道义的、责任的和法律的依据或者凭证。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亦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是基于所预定的假设,并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和模型得出的,由于假设、估值方法和模型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也存在局限性,请谨慎使用。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声明条款具有惟一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国投证券证券研究所深圳市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33层邮编:518046上海市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国投大厦28层邮编:200082北京市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国投金融大厦15层邮编:1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