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背景与成效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强调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国际经验表明,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促进电力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路径。2002年和2015年的电力体制改革取得“3放开1独立3强化”成效,但遗留市场交易机制缺位、价格关系未理顺、规划协调机制缺失等问题。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有序推动国家市场、省(区、市)/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加强不同层次市场的相互耦合、有序衔接。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强调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2025年1月,《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布,标志着新能源产业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背景
南方区域电力结构呈“西部清洁能源多,东部用电负荷高”特性,市场机制需最大化促进西电东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入市,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成效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2017年开始建设,历经6年培育,已基本建成区域级电力市场,诞生了我国首个开展结算试运行的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主要成效包括:
- 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统一出清,保障清洁能源优先发电,区域现货市场推动清洁能源高效消纳,云南、广西清洁能源增送广东分别为0.16亿千瓦时和0.58亿千瓦时。
- 安全保供能力:市场连续运行对电网安全稳定产生积极影响,如抗击超强台风“桦加沙”期间,市场有效应对电网拓扑变化和负荷大幅降低,提升系统安全稳定水平。
- 全社会福利最大化:市场机制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西电东送电量较优先计划大幅增加,云南省网送广东、澜上送广东及广西电网送广东分别较合约增送29.7亿千瓦时、14.1亿千瓦时、11.9亿千瓦时。
- 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全系统优化出清,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时空范围的精准匹配与高效流动。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体系
- 决策模式:建立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多省多元主体直接对话平台,实现跨省协同、政企联动。
- 市场规则:创建“1+N+5X”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规则体系,确保区域市场统一设计,保留各省自主调控空间。
- 关键机制:设计“统一出清、两级协同运作”的区域现货市场模式,采用分层优化、并行计算等技术搭建求解算法,满足快速、高频、精准计算要求。
- 系统运行补偿:各省内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包括省内中长期、结算、政策衔接等办法,实现与各省实情相合的规则设计。
问题与挑战
- 规模与技术的矛盾:南方区域电力系统规模庞大、运行方式复杂,优化模型庞大、求解技术封闭,运营时间紧张。
- 计划与市场衔接:传统计划模式与市场长周期结算运行的衔接问题。
- 统一与兼顾的权衡:统一出清与兼顾各地区不同特性的权衡,区域与省内市场机制的协同管理、参数的协同运维、电源特性与区域统一出清衔接等。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展望
- 计划与市场衔接:通过更加丰富的市场交易体系逐步替代原有计划体系,推动建立与现货匹配的中长期交易机制、输配电价机制、容量市场,完善容量电费机制,明确辅助服务市场费用疏导路径。
- 全国统一与各地兼顾: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初步实现市场模式、规则制度、基础支撑的统一规范,与各地能源特性衔接更加顺畅,加快推进藏号、青桂等送电工程建设论证,扩大与福建、四川互济可行性。
- 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市场基础制度、基础设施、政府行为尺度、市场监管执法、要素资源市场,协同政府健全市场失灵预警和风险处置机制。
- 持续扩大开放:深化“统一出清”市场模式,推动“十五五”西电东送框架协议签订,2026年底前实现跨电网经营区交易常态规范运作。
结束语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将继续加快建设,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为能源电力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南网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