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试行,2025年V1.0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区域电力市场规则,提升电能量交易便捷度和合约流动性,并优化阻塞盈余分配及结算规则。核心观点如下:
区域电力市场规则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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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量交易_中长期
- 提升交易便捷度: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实现周、多日、逐日开市,按工作日连续开市,鼓励按自然日连续开市。
- 提升合约流动性:跨省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省(区)内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形成的电能量合同为财务合同;跨省优先发电计划合同为实物合同,探索将部分实物合同转为财务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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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量交易_现货
- 阻塞盈余:采用节点电价结算所产生的阻塞盈余,可按规则分配给经营主体。
- 出清价格:节点电价暂由系统电能价格与阻塞价格两部分构成。
- 阻塞盈余的分配:初期采用分配方式处理,待条件成熟时通过市场化方式拍卖输电权,由输电权拥有者获取阻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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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规则
- 公式1(中长期差价结算):发电侧电能量电费=日前全电量电费+实时偏差电量电费+中长期差价合约电费。
- 公式2(现货偏差电量结算):发电侧电能量电费=中长期合约电费+日前电能量电费+实时电能量电费。
- 考虑中长期和现货结算节点不同(即阻塞盈余),公式1和2等效,阻塞盈余规则更清晰,有助于厘清“不平衡资金”,推动电力市场化,同时随着中长期合约的财务化和开市更频繁,有助于新能源的财务风险分散,对新能源运营商的运营能力提出进一步要求。
投资建议
电力市场化的基本形态要求运营商优化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持仓策略及绿色资产管理,市场级的虚拟电厂是综合能源运营的有效方式,建议关注晶科科技、协鑫能科。
风险提示
电力市场化推进不及预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