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保支持真创新,促进创新药产业发展 ——医药生物行业快评报告 2025年12月13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十四五”时期医保工作,部署2026年工作。我们认为,未来国家医保局通过优化医保支付结算机制、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和积极推进医保科学化等多措并举,将推动医药生物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创新药产业发展。 投资要点: ⚫优化医保支付结算机制,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国家医保局坚持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和支持差异化创新,累计将949种药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目前医保目录内药品总数达3253种。未来将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全面推行按季或按月特例单议评审,支持新药耗新技术临床使用和疑难重症救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促进分级诊疗。加大医保基金预付力度,全面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探索按季度清算。全面完成40批立项指南编制工作,实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国基本统 医保赋能多方合力,共促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线下药店Q3:利润端增速亮眼,提质增效效果明显 血制品Q3:利润端承压,继续关注头部企业浆站和研发进展 一。 ⚫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医保局首次制定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纳入19种临床价值大、创新程度高、患者受益显著的药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差异化发展。未来将积极落地商保创新药品目录,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将更多基本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机构扩大对创新药的投资规模,促进创新药研发。在个人充分授权和确保数据安全基础上,为有需要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医保+商保”一站式清分结算服务,提高核赔效率。 ⚫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国家医保局将支持引导医药产业良性竞争、差异化创新发展。深入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继续推进中成药、中药饮片全国联盟采购。基本实现国家组织集采中选药品耗材直接结算并积极稳妥地扩大至其他产品,提高企业回款效率。发挥好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多元价格发现功能,助力中国医药产业“走出去”。 研究助理:张源木电话:19311516624邮箱:zhangym1@wlzq.com.cn ⚫积极推动医保科学化,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国家医保局将加快建设全民医保数智平台。探索建立医保综合价值评价体系,将真实世界证据作为医保在医药产品进入、动态管理、移出和立项等 方面的重要决策依据。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科研机构等广泛参与推动医保领域人工智能发展,支持有意愿的地方开展相关场景验证比赛。 ⚫风险因素:行业政策变化风险;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执行不及预期风险;创新药研发不及预期风险等。 强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涨幅10%以上;同步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涨幅10%至-10%之间;弱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跌幅10%以上。 买入: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15%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5%至15%;观望: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5%至5%;卖出: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跌幅5%以上。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 我们在此提醒您,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我们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表示投资的相对比重建议;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比如当前的持仓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投资者应阅读整篇报告,以获取比较完整的观点与信息,不应仅仅依靠投资评级来推断结论。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执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Tale_ReliefInfo]免责条款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覆盖证券经纪、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和证券咨询等多项业务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内容所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在法律许可情况下,本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类似的金融服务。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且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也不保证文中的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分析师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的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发表和引用。未经我方许可而引用、刊发或转载的引起法律后果和造成我公司经济损失的概由对方承担,我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北京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广州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