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Q表格 UFP 工业有限公司 请勾选标记以表明登记人(1)在前12个月内(或登记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报告的更短期间内)是否已提交了第1934年 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要求的所有 告,以及(2)在 去90天内是否受到此 提交要求。是 否 请勾选标记,表明注册人在过去12个月内(或根据规定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间内)是否已根据S-T规则405(本章§232.405)的要求提交了所有必需的交互式数据文件。是 否 请勾选以表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还是成长型新兴公司。参见《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和“成长型新兴公司”的定义。 如果一个新兴成长公司,如果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第13(a)条《交易法案》规定的延长过渡期来遵守一项新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请打勾☐。 通过勾选标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根据交易所法第12b-2条的定义)。是 ☐ 否 ⌧ UFP 工业有限公司 UFP 工业有限公司 目录 UFP 工业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A. 报告基础和重要会计政策 展示货币 随附的未经审计的简要合并财务报表以美元(“美元”或“USD”)呈列,除非另有说明。 合并原则 随附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包括我们的账目以及我们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账目和合伙企业的账目,并且已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法规编制。因此,财务报表不包括按照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通常包含的所有信息和注释。所有重要的公司间余额和交易在合并时已予以抵销。 我们合并我们具有控制性财务利益的实体。在确定我们是否对部分拥有的实体具有控制性财务利益以及是否需要合并该实体的财务报表时,我们考虑诸如所有权权益、董事会代表权、管理层代表权、决策权以及合伙人/成员的合同性和实质性参与权等因素,以及该实体是否为可变利益实体(“VIE”)以及我们是否为主要受益人。VIE的主要受益人是具有(i)能够指引对实体经济绩效具有最显著影响的活动权力的实体,以及(ii)吸收VIE损失义务或有权获得可能对VIE产生重大影响的VIE利益的实体。主要受益人必须合并VIE。我们采用权益法核算未合并的VIE。 由于2022年6月27日对Dempsey的投资,我们拥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权的50%,其余50%的已发行股权由之前的所有者(“卖方”)拥有。对Dempsey的投资是一个非合并的可变利益实体,因为我们对该实体没有控制性财务权益,我们使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卖方有权以500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股权出售给我们,我们有权以700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卖方的股权,这两项权利均最早可于2025年6月行使,并将于2030年6月到期。截至2025年6月28日,期权和认股权证均未行使,我们对Dempsey的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420万美元,该金额记录在我们的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资产”项目。我们的最大亏损敞口包括我们的投资金额以及未来可能因Dempsey的公允价值相对于期权行权价发生变化而产生的或有损失。 依我们之见,财务报表包含了所有对公允反映所提供的中期合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所必需的重大调整。所有此类调整均为正常、经常性性质。本财务报表应与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一并阅读,这些附注包含在我们于2024年12月28日结束的财年股东报表(10-K表)中。 季节性对我们的营运资金在3月至8月有显著影响,历史上导致我们第一和第二季度出现负数或微薄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反,我们在9月至2月经历营运资金的大幅下降,通常导致显著现金流 来自我们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运营。为了比较,我们在随附的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包含了2024年6月29日的余额。 目录 UFP 工业有限公司 持有待售资产和负债 当我们满足以下条件时,将资产及相关负债归类为持有待售: (i) 管理层已承诺制定出售净资产的计划,(ii) 净资产可立即出售,(iii) 有积极的项目寻找买方,(iv) 净资产的出售和转移在一年内可能发生,(v) 净资产正在以相对于当前公允价值合理的价格积极市场营销以出售,以及 (vi) 出售净资产的计划不太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在归类为持有待售后,我们根据资产的账面价值或其估计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资产及相关负债的成本,该成本是使用估计的销售收入确定的)中较低者记录资产及相关负债。 2025年第二季度,我们确定零售、包装和公司业务板块的若干房地产及相关机器设备满足持有待售的标准,因此我们将相关资产在简化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重新分类为持有待售。持有待售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通常基于第三级输入,其中包括从第三方评估中获取的信息。截至2025年6月28日,这些资产账面价值为860万美元,且2025财年无相关减值记录。 近期发布的会计指南 2024年11月,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24-03《利润表——报告全面收益(主题220):费用分解披露》。此外,2025年1月,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25-01,以澄清ASU 2024-03的有效日期。该会计准则更新为扩展与利润表费用分解相关的披露提供了指导。此外,该会计准则更新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某些成本和费用的特定信息,包括在每项相关费用标题中包含的存货采购、员工薪酬、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ASU 2025-01对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以及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内的中间期间,以追溯或前瞻性为基础生效,并允许提前采用。我们目前正在评估采用该指南对财务报表披露产生的影响。 2023年12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收入税(主题740):改进收入税披露》(ASU 2023-09),旨在提高收入税披露的透明度、决策有用性和有效性。该准则修订要求公共实体披露表格形式的税率调节表,使用百分比和货币,并按具体类别划分。公共实体还必须对构成州和地方所得税类别绝大部分影响的州和地方司法管辖区以及所得税净支付额进行定性描述,该描述需按联邦税、州税和外国税进行细分,并按具体司法管辖区进行细分。修订还取消了某些被认为不再具有成本效益的披露要求。该修订自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起具有前瞻性效力,并允许提前采用和追溯应用。尽管该准则仅修改了我们要求的收入税披露要求,但我们目前正在评估采用该指南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23年11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分段报告(主题280):改进可报告分段披露》(ASU 2023-07),旨在改进可报告分段披露要求,主要通过加强重大分段费用的披露,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更好地理解分段利润或损失构成,以评估每个可报告分段的潜在未来现金流以及整个实体的潜在未来现金流。这些修订通过要求披露通常提供给主要经营决策者(“CODM”)的重大分段费用,扩展了公共实体的分段披露;明确实体何时可以报告一个或多个额外的衡量指标以评估分段业绩;要求加强中期披露;为只有一个可报告分段的实体提供新的披露要求;要求其他新的披露。这些修订适用于财政年度 2023年12月15日开始,以及2024年12月15日开始的财政年度中的中间期间。我们在2024年采用了这项新准则。根据新准则,我们提供的披露信息已针对所有已列报期间进行了追溯性提供和更新。参见注释G——分部报告。 目录 UFP 工业有限公司 B. 公允价值 我们应用ASC 820的规定,公允价值计量与列报,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之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如下(单位:千元): 截至2025年6月28日,在上述表格中列出的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中,货币市场基金1541万美元持有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共同基金、股权证券和另类投资3190万美元持有在投资中,股权证券3050万美元持有在其他资产中,我们递延补偿计划的共同基金200万美元持有在其他资产中,固定收益基金4200万美元和货币市场基金230万美元持有在受限投资中。截至2024年12月28日,货币市场基金37740万美元持有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共同基金、股权证券和另类投资3100万美元持有在投资中,股权证券2600万美元持有在其他资产中,我们递延补偿计划的共同基金200万美元持有在其他资产中,固定收益基金3870万美元和货币市场基金400万美元持有在受限投资中。 我们持有现金市场、共同基金、债券和/或股权证券在我们的非合格递延补偿计划、我们全资拥有的获授权的保险子公司以及金融机构持有的资产中。这些资金按活跃交易市场的报价定价,并计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投资”、“其他资产”和“受限投资”。我们已选择不应用ASC 825下的公允价值选项。金融工具除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明确要求外,适用于我们任何金融工具。 我们通过 Innov8 基金有 3050 万美元的投资,该基金旨在投资于新兴项目、服务和科技。这些投资被评估为三级资产,并归类为“股权证券”。 根据我们的投资政策,我们的全资附属公司Ardellis保险有限公司(“Ardellis”)维持着一个投资组合,截至2025年6月28日和2024年12月28日,总金额分别为7400万美元和6980万美元,已包含在上述总投资表中。该投资组合包括国内和国际股票证券、另类投资和固定收益债券。 目录 UFP 工业有限公司 阿德莉斯的待售投资组合,包括存放在密歇根州的资金,由以下构成(单位:千美元): 我们的固定收益投资由美国政府和机构债券以及具有不同期限的投资级公司债券组成。我们的股权投资由小型、中型和大型成长型和价值型基金以及国际股权组成。我们的共同基金投资包括国内和国际股票。我们的另类投资包括被评定为三级资产的私募房地产收益信托。截至2025年6月28日和2024年12月28日,该投资组合的税前未实现净收益分别为590万美元和480万美元。截至2025年6月28日和2024年12月28日,上述账面价值已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投资”和“受限投资”项目下。 C. 收入确认 在公司运营的三个主要部分——UFP零售解决方案(“零售”)、UFP包装(“包装”)和UFP建筑(“建筑”),存在多种书面协议来规范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交易价格在采购订单层面标明,包括运输费和/或运费以及任何适用的政府机构税费。我们的大多数合同具有单一的履约义务,集中在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离岸价(FOB)的发货点。因此,当这一履约义务满足时,收入才会被确认。通常,所有权和控制权在发货时转移。在某些情况下,当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客户才取得所有权。然而,我们的运输过程通常在同一天完成。 我们提供的某些客户产品需要由公司或第三方进行安装。安装收入在安装完成后确认。如果我们使用第三方进行安装,该方将作为我们的代理人,直到安装完成。安装收入代表了我们总净销售额一个不重要的部分。 我们利用返利、信用额度、折扣和/或现金形式的激励措施与某些客户合作,这些都被计入变动考虑因素。我们根据预计提供给客户的金额来估计这些金额,并减少已确认的收入。我们认为我们的变动考虑因素估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这些成本的分配应用于发票级别,并与收入一并确认。此外,退货和退款基于历史和预期基础进行估计,这是对已确认收入的减少。 建筑合同的收入反映在使用加班会计方法进行运营中,根据业务本身的性质,采用成本至成本法或交付单位法,这符合ASC 606,因为当特定的履约义务履行时才会确认收入。在使用成本至成本法的加班会计中,建筑合同的收入和相关收益由实际发生的成本与总估计成本之间的关系来衡量。在使用交付单位法的加班会计中,建筑合同的收入和相关收益 根据实际生产单位数量与总单位数量的关系。建筑合同收益估计的修订,在修订依据成为已知时,记录在相应的会计期间。当个别合同上的预计损失变得明显时,将全部计入运营。 目录 UFP 工业有限公司 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