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药专利无效案件共190件,其中无效决定发文113份,无效结案通知书发文51份,31%的案件以无效结案(通常是请求人主动撤回)方式结束。合并相同专利后,共有144件医药专利有无效决定发文/无效结案通知书发文或口审未结案,其中93件有无效决定发文,35.5%被全部无效,20.4%被部分无效,44.1%被维持有效,维持有效比例较2023年提升。
案件领域分布:化药专利占比75.1%,生物医药专利占比16.7%,中医药专利占比7.6%。化药专利仍是无效主战场,主要因国内化学仿制药研发数量远超生物类似药。
无效宣告请求人:公司发起的案件占比66%,个人发起的案件占比34%。国外专利权人占比60%,国内专利权人占比40%。正大天晴和齐鲁制药是涉及无效案件数量最多的请求人,阿斯利康是涉及专利数量最多的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及无效比例:制剂专利无效决定发文最多(23.9%),其次是组合物(15.0%)、制备方法(15.0%)、晶型(13.3%)、医药用途(12.4%)、化合和序列专利(11.5%)。化合物专利全部无效比例仅为14.3%,晶型专利为55%,医药用途专利为50%,盐型专利为25%。
无效法条使用:A22.3(创造性)、A26.4(支持或清楚)、A26.3(说明书公开充分)是无效宣告请求人最常用的法条,分别占比96.5%、71.7%、61.9%。最终无效决定中的法律依据与请求人使用的法条基本一致。
审理周期:平均审理周期约256天(8.5个月),中位数为222天(7.4个月),与2023年基本持平。
药品专利无效次数:被无效次数最多的专利可达10次,诺欣妥晶型专利被提起了9次无效请求,达格列净相关专利被提起了5次。
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43.8%的无效案件涉及登记专利,40.9%的无效决定发文案件涉及登记专利。
重点案例:
- 药物相关化合物专利:索磷布韦代谢物专利通过多次无效挑战和诉讼,最终维持有效;磷酸芦可替尼盐型专利通过优先权制度和法律政策改变,最终维持有效;卢卡帕利樟脑磺酸盐专利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被全部无效。
- 药物晶型专利:达格列净丙二醇一水合物专利多次经受无效挑战,最终维持有效;呋喹替尼晶型专利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被无效;奥玛环素晶型专利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被无效。
- 医药用途专利:地加瑞克专利因生理指标限定无法定义适应症分型被无效;塞瑞替尼专利因适应症分型治疗效果差异巨大而被维持有效。
- 药物制剂/组合物专利: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专利因权利要求修改不属于明显错误、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认定问题被全部无效;阿帕他胺专利因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被全部无效;德谷胰岛素专利因优先权不成立被全部无效。
- 药物制备方法专利:苏金单抗专利因技术效果与结构特征关联性被维持有效。
- 基因编辑:CRISPR-Cas9系统基因编辑专利因优先权认定问题,中国决定维持有效,但欧洲和美国同族专利被无效。
总结:医药专利无效案件虽数量不多,但对相关企业和公共健康意义重大。报告从案件分布、审查结果、案件焦点及法律适用等维度呈现当前无效审查实践趋势,为企业在专利布局、风险防控及策略制定方面提供参考。需注意,报告所引案件仅反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观点,可能与后续法院判决结果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