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丙烯期货合约交易规则
- 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PL,交易单位为20吨/手,1手合约价值约13万元,符合期货市场“大合约”趋势。
- 关联品种比较:丙烯期货单位合约价值高于LPG、甲醇、聚丙烯等品种。
二、丙烯期货交割品级
- 基准交割品为符合GB/T7716-2024标准的I型丙烯,水含量≤20mg/kg,氢含量和羰基硫不作要求。
- 替代交割品:水含量20-50mg/kg的丙烯可替代,贴水50元/吨。
三、丙烯期货交割区域
- 基准交割地为江苏、浙江、上海,交割区域为东部9省市(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福建、天津、河北、辽宁)。
- 9省市产能、产量及商品量分别占全国71%、68%、86%,区域间价格相关系数约0.95。
四、丙烯期货交割规则
- 交割方式:厂库+仓单,厂库可开信用仓单,仓库可注册实物仓单。
- 交割单位:20吨,与现货运输单位一致,便于交割配对。
- 仓单有效期:每年1、3、5、7、9、11月第15日前注册的仓单,应在当月15日前注销。
- 标准仓单:非通用标准仓单,便于企业保有货物所有权和选择品级。
五、丙烯期货风控制度
-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上市初期),交割月前一个月前一个月为10%,交割月为20%。
- 限仓标准: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交易日为2000手。
六、丙烯期货期权
- 期权于2025年7月22日21时上市,合约月份为标的期货合约连续两个近月。
- 首批上市合约为2601、2602月份系列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与期货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