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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新规热读(3月刊)

金融2025-04-08毕马威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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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新规热读(3月刊)

目录 1、国务院发布金融“五篇大文章” 指导意见2、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启动知识产权金融生态试点3、金融监管总局优化行政处罚执法方式4、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举措助力提振消费5、中共中央 国务院部署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6、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 3月金融新规概览 重点速读 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中银协、中市协、中证协等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交易所等共发布重要新规42项,包含正式发文35项和征求意见稿7项,重点涉及消费金融、养老金融、知识产权金融、股权投资、证券业务、期货业务、债券业务、代理销售、 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要业务与管理领域。 科技创新与提振消费的重要性日渐凸显 近期,科技创新与提振消费被共同列为政府工作重点。3月份,金融监管机构围绕两个主题颁布了多项金融领域的工作方案与通知意见,重点聚焦发展消费金融和知识产权金融等。 二、 “五篇大文章” 一、 经济促进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银协、全国工商联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倡议书》;中市协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 •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多部门联合发布《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等;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 监管重心更聚焦促进经济发展 02 2025年以来,金融监管机构出台的新规中,经济促进、业务试点类政策文件的占比持续上升,监管重点更聚焦于配合国家高质量发展经济的统一部署,与相关部门协同提供金融领域的支持。 重要监管变化画像 三、监管变革 四、重要业务新规 监管透明度、规范性进一步增强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信访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证监会、中证协、交易所等发布多项证券业务、债券业务、期货业务新规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国务院相关会议也提出了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近期金融监管机构陆续发布监管变革方面的新规与征求意见稿,全面体现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未来监管透明度、规范性将进一步强化。 03 1、国务院发布金融“五篇大文章”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 一、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和主要着力点:加强对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的金融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高质量金融供给;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金融体系;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 新规背景: 2025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指导意见》要求,到2027年,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可得性和金融产品服务供需适配度持续提升,相关金融管理和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和支持强度:构建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健全运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高度适配的产品服务体系;强化数字驱动的金融业务运营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强化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推动股权市场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大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培育循环互动的金融市场生态;加强金融“五篇大文章”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四、加强政策引导和配套支撑: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引导;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支持配套机制;稳妥有序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相关改革试点。 五、加强组织协调和风险管控:强化组织实施;加强风险管控。 1、国务院发布金融“五篇大文章”指导意见(续) 趋势观察 业务影响 趋势一:金融“五篇大文章”目标明确,路径清晰 1、 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27年,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的成效目标,并针对重点领域和主要着力点以及机构、市场、基础设施、配套支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将推进金融资源配置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绿色低碳发展、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经济数字化转型等发展目标深度融合;并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使我国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发展更加匹配,实现更高效、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根据《指导意见》提出的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和主要着力点,以及产品服务体系提升要求,金融机构需围绕实体经济需求,立足自身定位,适配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发展,开展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充分用好配套政策支持和改革试点机遇。 2、优化组织管理体系 为配套支撑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发展,《指导意见》亦提出金融机构分工协作体系、金融业务运营体系、风险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提升要求。预计将对金融机构战略规划、业务模式、机构合作机制、风控运营目标等带来变化影响,建议金融机构相应优化自身组织管理体系。 趋势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强金融创新能力 《指导意见》提出“突出金融功能性”,并通过纳入经营发展战略,“一把手”负责、优化激励机制等方式引导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围绕实体经济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推进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数字金融创新等。同时利用数字技术手段为经营决策、风险管理、产品研发等环节赋能,使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在创新驱动下立足职能定位开展差异化竞争,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建议行动 产品与服务设计研发 管理体系重检与升级 2、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启动知识产权金融生态试点 主要内容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支持在试点区域设立商标权及版权质押登记服务窗口或者代办点,开通版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推进质押登记办理便捷高效;加快建设在线版权质押登记平台,缩短办理周期。 新规背景: 为做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支持科创企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改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2025年3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发布《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深圳市、宁波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对于单笔1,000万元以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内部评估或者银企协商形式确定价值;鼓励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面提供数据、模型和系统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用知识产权整体评价替代价值评估。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升级:指导金融机构制定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办法和管理制度;鼓励延长贷款期限,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鼓励将动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数据权益等纳入可质押知识产权范畴;支持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转让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三年内免收各项费用。 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交易机制,推进专业化处置平台建设,鼓励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等设置知识产权质物处置专门版块;探索采取企业预缴质押期间专利年费等方式,避免专利权因未缴纳专利费而失效。 知识产权金融协作机制:鼓励地方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探索风险补偿前置模式;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协作,发挥“政府+平台+金融”三方合作模式作用,实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2、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启动知识产权金融生态试点(续) 趋势观察 业务影响 加强风险管理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业务痛点、难点和堵点 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相对复杂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金融机构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需加强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能力。金融机构需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知识产权价值、法律环境稳定性、市场前景以及流动处置难易程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风险可控。同时,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业务风险至可控水平。 近年来,尽管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保持快速增长,但是一些地方和领域还存在制约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的诸多痛点、难点和堵点。本次《方案》以“知识产权”这一关键要素为突破口和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登记难”“评估难”“处置难”“风险补偿机制有待健全问题”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金融机构需要提供更加专业的人才资源及服务能力储备。建议金融机构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引进专业人才、设立专业机构或特色网点、聘用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提升支持产权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创新活跃地区试点先行,有序推进金融创新 《方案》选取了知识产权密集且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三部门表示将在问题取得突破并积累经验后,逐步复制推广。后续三部门亦将指导试点省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发挥省市区域优势与禀赋特点,并将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和案例推广,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有序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 建议行动 业务/管理流程优化 产品与服务设计研发 3、金融监管总局优化行政处罚执法方式 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规定,总结多年监管实践经验,在完善行政处罚决策及相关办理流程、优化管辖及协同机制、改进调查取证及当事人权利救济规则、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和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工作要求,有助于推动金融法治彰显,提高金融监管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引导金融机构形成正确的行为预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新规背景: 2025年3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 稿)》( 以下简 称《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是在《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基础上修订形成的,旨在优化行政处罚执法方式,持续推动行政处罚工作高质量开展。 优化管辖及协同机制 完善行政处罚决策及相关办理流程 强调查审分离制度的实施,确保立案调查、审理和决定环节的独立性与相互制约,并通过集体讨论机制来决定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的处罚,以提升决策质量。 明确基于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当事人住所地等因素的管辖原则,同时促进内部机构间及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的外部协作,以增强执法的一致性和效率。 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和数字化建设 改进调查取证及当事人权利救济规则 除了细化证据效力和调查程序,还着重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陈述申辩权,通过优化送达方式和听证程序,确保当事人权利的充分行使。 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并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智能化的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系统,以加强处罚流程的透明度和数据分析能力,同时严肃追责问责,维护执法的严肃性。 3、金融监管总局优化行政处罚执法方式(续) 趋势观察 业务影响 《征求意见稿》通过严格、规范的行政处罚,严厉打击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意见稿》内容,合规经营的金融机构将得到正向激励,而通过处罚和整改,不合规、风险高的金融机构将被市场淘汰。此举有利于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行业结构,提高金融行业的稳定性和整体竞争力。 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合规意识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从《征求意见稿》体现的监管趋势来看,突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点,包括规范行政处罚权力运行,优化送达方式,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