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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刊) 4月金融新规概览 4月,国务院、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外管局、中市协等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共发布重要新规23项,包含正式发文19项,征求意见稿4项,涉及信贷业务、存款业务、支付业务、普惠金融、绿色金融、资本市场建设、非银机构管理等重要业务及管理领域。 政策保障“五篇大文章” 多部门围绕“五篇大文章”领域协同发力,发布一系列扶持利好政策,从推进新型工业化、助力设备更新、鼓励金融机构投资、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利用金融资源引导推动产业发展。 一、“五篇大文章”(9项) 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领域新规频发,涉及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绿色低碳发展、 绿色保险、 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等 国务院印发新“国九条”,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 资本市场改革快步推进 新“国九条” 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描绘了清晰的路线图,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稳步推进。 预计未来将有系列配套新规陆续落地。 三、支付业务(3项) 四、非银机构管理(2项) 多部门联手优化支付管理,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领域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两份征求意见稿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人民银行制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持续强化非银机构管理 增强融资消费便利,促活经济 多部门联手,综合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便利,促进汽车贷款,提供商业领域支付便利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等方面发力,旨在从融资端和消费端提升便利性,增强经济周转活力。 1、金融监管总局明确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财务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汽车金融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明确处罚裁量权定义,行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程序合法等基本原则。明确“从旧兼从轻”、处罚时效认定等适用规则。 1、金融监管总局明确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续) 财务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汽车金融 一、合规精细化管理面临更大挑战 趋势一:全口径纳入严监管范围 《办法》明确提出了各类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 2、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加大汽车消费场景金融支持 2、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加大汽车消费场景金融支持(续) 3、国务院发文打破信用壁垒提升融资便利(续) 4、国务院印发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 总体要求。打造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为重点,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 4、国务院印发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续) 扶优限劣,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一方面金融机构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须确保自身及其客户的经营活动符合更高的合规标准,尤其是在IPO保荐、投资顾问、资产管理业务等方面。另一方面为应对更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更高效的退市机制,金融机构在项目筛选、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风险评估等环节需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与流程,加强风险识别与防控能力,以及风险处置与应对能力。 《意见》不仅强调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还明确了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等要求。更加科学的退市制度建设与更严格有效的监管有助于完善交易所优胜劣汰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助力资本市场畅通价值发现功能。 预期未来资本市场改革将持续深化 结合资本市场新的服务导向,金融机构需积极响应,调整业务布局和服务模式,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同时,需进一步强化投资者保护,例如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投资者教育等;并配合监管要求,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等。 《意见》提出“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并提出了2035年及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的建设目标,预计未来将部署推进一系列改革措施。证监会主席表示未来将共同形成“1+N”政策体系,“N”所代表的若干制度规则领域将不断扩充,现阶段主要围绕退市、发行、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交易等监管以及上市审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等, 未来关注主题与事项仍将不断地丰富与深化。 知识普及宣传与人员培训 5、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续) 积极创新,升级产品与服务供给 趋势一:金融资源支持产业升级与技术发展 6、央行拟深化落实非银支付机构监管实施细则 6、央行拟深化落实非银支付机构监管实施细则(续) 更新内部管理制度与流程 提升支付机构风险抵御能力 附件:近期金融重点新规清单 附件:近期金融重点新规清单(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