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侧翻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
范围与适用性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车辆侧翻控制系统(CV-RCS)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和测试规程,适用于安装在营运车辆上的侧翻控制系统。测试规程适用于在封闭场地测试环境中对系统进行规范性测试。
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了GB/T38185(商用车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和JT/T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等文件。
术语和定义
定义了侧翻控制系统(RCS)、自车、能见度等术语。
一般要求
- 自检功能:系统应在发动机启动15s内完成自检,明确区分正常(绿色)、关闭(红色)、故障(黄色)三种状态。
- 自诊断功能:系统应提示驾驶员故障并生成故障码,显示信息需在白天和夜晚均清晰。
- 系统功能解除:除点火开关外,应提供其他途径解除RCS功能,并采用视觉方式提示关闭状态。
- 电气与环境适应性及电磁兼容性:应符合JT/T794的要求。
功能要求
- 弯道限速信息获取功能:系统应能通过电子地图或路侧终端获取弯道限速信息。
- 预警功能:
- 预警时间距离:自动减速启动前1.4s和0.8s,分别发出一级和二级弯道预警。
- 预警方式:
- 一级预警:至少选择一种方式(视觉、听觉、触觉)。
- 二级预警:选择两种方式(视觉、听觉、触觉),具体要求见表1。
- 自动减速功能:
- 启动条件:在发出两级预警后,驾驶员未采取措施时启动。
- 最大减速度:减速过程中最大减速度不应大于3m/s²。
- 入弯速度:控制在弯道限速的85%-105%范围内。
- ESC功能:系统应具备ESC功能,性能符合GB/T38185要求。
测试规程
- 测试环境:清洁、干燥、平坦的路面,温度-20°C~45°C,水平能见度大于1km,风速不大于5m/s。
- 测试过程:
- 弯道车速控制测试:在限速40km/h的弯道,自车以60km/h接近,距离弯道起点100m时开始测试,到达起点结束。
- ESC功能测试:按照GB/T38185要求的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进行。